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书本网【落英听雪】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第1章 醒觉·对人生的态度)] 在下面的文章里,我要表现中国人的观点,因为我没有办法不这样做。我只想表现一种为中国最优越最睿智的哲人们所知道,并且在他们的民间智慧和文学里表现出来的人生观和事物观。我知道这是一种在与现代不同的时代里发展出来的,从闲适的生活中产生出来的闲适哲学。可是,我终究觉得这种人生观根本是真实的;我们的心性既然是相同的,那么在一个国家里感动人心的东西,自然也会感动一切的人类。我得表现中国诗人和学者用他们的常识,他们的现实主义,与他们的诗的情绪所估定的一种人生观。我打算显示一些异教徒的世界之美,一个民族所看到的人生的悲哀、美丽、恐怖和喜剧;这一个民族对于我们生命的有限发生强烈的感觉,然而不知何故却保持着一点人生庄严之感。 中国哲学家是一个睁着一只眼睛做梦的人,是一个用爱及温和的嘲讽来观察人生的人,是一个把他的玩世主义和慈和的宽容心混合起来的人,是一个有时由梦中醒来,有时又睡了过去的,在梦中比在醒时更觉得生气蓬勃,因而在他清醒的生活中放进了梦意的人。他睁着一只眼,闭着一只眼,看穿了他周遭所发生的事情和他自己的努力的徒然,可是还保留着充分的现实感去走完人生的道路。他很少幻灭,因为他没有虚幻的憧憬,很少失望,因为他从来没有怀着过度的希望。他的精神就是这样解放了的。 因为在研究了中国的文学和哲学以后,我得到了这样的结论:中国文化的最高理想始终是一个对人生有一种建筑在明慧的悟性上的达观的人。这种达观产生了宽怀,使人能够带着宽容的嘲讽度其一生,逃开功名利禄的诱惑,而且终于使他接受命运给他的一切东西。这种达观也使他产生了自由的意识,放浪的爱好,与他的傲骨和淡漠的态度。一个人只有具着这种自由的意识和淡漠的态度,结果才能深切地热烈地享受人生的乐趣。 我不必说我的哲学在西洋人的眼中是否正确。我们要了解西洋人的生活,就得用西洋人的眼光,用他自己的气质,他的物质观念,和他自己的脑筋去观察它。美国人能忍受许多中国人所不能忍受的事物,而中国人也能忍受许多美国人所不能忍受的事物:这一点我并不怀疑。我们大家生下来就不一样,这也是好的。然而这也不过是比较的说法。我很相信在美国生活的匆忙中,人们有一种愿望,有一种神圣的欲望,想躺在一片草地上,在美丽的高树下什么事也不做地享受一个悠闲自适的下午。象“醒转来生活吧”(Wake up and live)这种普遍的呼声的存在,在我看来很足证明美国有一部分的人宁愿在梦中虚度光阴,可是美国人终究还不至于那样糟糕。问题只在他想多享受或少享受这种闲适的生活,以及他要怎样安排使这种生活实现而已。也许美国人只是在这个人人都在做事的世界上,对于“闲荡”一词感到惭愧;可是不知何故,正如我确切地知道他也是动物一样,我确切地知道他有时也喜欢松一下筋肉,在沙滩上伸伸懒腰,或者静静地躺着,把一条腿舒舒服服地踡起来,一条手臂垫在头下做枕头。他如果这样,便跟颜回相差无几了;颜回有的正是这种美德,孔子在众弟子中,最佩服的也就是他。我只希望看到的,就是他对这件事能够诚实;他喜欢这件事的时候,便向全世界宣称他喜欢这件事;当他闲适地躺在沙滩上,而不是在办公室里工作时,他的灵魂才会喊道:“人生真美丽啊!” 所以,我们现在要看一看中国整个民族的思想所理解的一种哲学和生活艺术。我以为不论在好的或坏的意义上,世界没有一样和它相象的东西。因为我们在这里遇到一种完全不同的思想典型所产生的一种完全新的人生看法。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都是它的思想的产物,这句话是毫无疑义的。中国的民族思想在种族上和西方文化那么不同,在历史上又与西方文化隔离着;因此,我们在这种地方,自然会找到一些对人生问题的新的答案,或者,更好些,找到一些对人生问题的新的探讨方法,或者,还要好些,找到一些对人生问题的新的论据。我们知道那种思想的一些美德和缺点,这至少可以由过去的历史看出来。它有光荣灿烂的艺术,和卑不足道的科学,有伟大的常识和幼稚的逻辑,有精致的,女性的,关于人生的闲谈,而没有学者风味的哲学。一般人都知道中国人的思想是一种非常实用而精明的思想,一些爱好中国艺术的人也知道,中国人的思想是一种极灵敏的思想;更少数的人则承认中国人的思想也是一种极有诗意和哲理的思想。至少大家都知道中国人是善于用哲理的眼光去观察事物的,这句话是比中国有一种伟大的哲学或有几个大哲学家的说法更有意义的。一个民族有几个哲学家没有什么稀奇,但一个民族能以哲理的眼光去观察事物,那就真是非常的事了。无论如何,中国这个民族显然是比较有哲理眼光,而比较没有效率的,如果不是这样,没有一个民族能经过四千年有效率的生活的高血压而继续生存的。四千年有效率的生活是会毁灭任何民族的。一个重要的结果是:在西方,狂人太多了,只好把他们关在疯人院里,而在中国,狂人太稀罕了,所以我们崇拜他们;每一个具有关于中国文学的知识的人,都会证实这句话。我所要说明的便是这一点。是的,中国人有一种轻逸的,一种几乎是愉快的哲学,他们的哲学气质的最好证据,是可以在这种智慧而快乐的生活哲学里找到的。 (本章完) [(第2章 基督徒 希腊人 中国人)] 世间有几种关于人类的观念:传统的基督教的宗教观念,希腊的异教徒的观念,和中国人的道教和孔教的观念。(我不把佛教的观念包括进去,因为这种观念太悲观了)这些观念,由它们较深的讽喻的意义上说来,终究没有多少分别,尤其是在具有更精深的生物学和人类学的知识的现代人,给与它们以一种广义的解释的今日。可是在它们原来的形式上,这些分别是存在着的。 依传统的、正统的基督教观念,人类是完美的,天真的,愚蠢的,快乐的,赤裸着身体在伊甸乐园里生活的。后来,人类有知识和智慧了,终于堕落了,这就是人类痛苦的原由,所谓痛苦,主要的是指:(一)在男人方面是血汗的劳动工作,(二)在女人方面是临盆生产的疼痛。为说明人类现在的缺点起见,基督徒提出一种新成分,和人类原来的天真与完美互相对照,这种新成分自然是魔鬼,它大抵是由肉体方面去活动,而人类较高尚的天性则由灵魂方面去活动。我不知道“灵魂”在基督教神学里是什么时候发明出来的,可是这“灵魂”变成一种东西,而不是一种机会,变成一种本质,而不是一种状态;它把人类和没有灵魂可以拯救的禽兽明确地分别了。在这里,逻辑发生问题了,因为“魔鬼”的来源须得解释一下,而当中世纪的神学家继续用他们平常的学者的逻辑去研究这个问题时,他们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了。他们既不能完全承认“非上帝”的“魔鬼”是由上帝本身产生出来的,又不能十分同意在原来的宇宙里,一个“非上帝”的“魔鬼”是和上帝同样永生的。所以,在束手无策之中,他们便说“魔鬼”一定是一个堕落的天使,于是引起了罪恶来源的问题(因为此外还得有另一个“魔鬼”来引诱这个堕落的天使啊);这种理论因此不能使人满意,可是他们只好让它去了。虽然如此,这理论却产生了神灵和肉体这两种奇怪的相对的东西;这个神秘的观念今日还是十分流行,对我们的人生观和幸福还有很重大的影响。① —— ①在现代思想进步的过程中,“魔鬼”是第一个被弃掉的东西,这是值得欣幸的事实。我相信在一百个今日还相信有上帝的进步的基督徒之中相信真魔鬼的(除了比喻的意义之外)恐怕不上五人。同时,相信真地狱的观念也和相信真天堂的观念日归消灭。 接着便是“赎罪”的理论,这理论依然是由流行的牺牲的观念转变而来的;依这个理论,上帝是一个喜欢炙肉的嗅味的神,不能毫无代价地赦免人类的罪过。基督教由这种赎罪的理论,一下子便寻到一个可以赦免一切罪恶的工具,而人类获得完美的方法又找到了。基督教思想中最奇怪的一点就是完美的观念。因为这是在上古世界的崩溃中所发生的,所以一种着重来世的倾向便也产生出来,拯救的问题便替代了人生幸福的问题或简朴生活问题的本身。这观念就是人类要怎样离开这个显然陷入腐败,混乱,和灭亡中的世界,而到另外一个世界去生活。因此,永生占着非常重要的地位。这和《创世记》里上帝不要人类永生的原来说法是互相矛盾的。据《创世记》的记载,亚当和夏娃之所以被逐出伊甸乐园,不是象一般人所相信的那样因为偷尝善恶树的果子,而是因为怕他们再度违背命令,偷吃生命树的果子,而永远活着: 耶和华上帝说,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现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树的果子吃,就永远活着。 耶和华上帝便打发他出伊甸园去,耕种他所自出之土。 于是把他赶出去了;又在伊甸园的东边安设基路伯,和四面转动发火焰的剑,要把守生命树的道路。 善恶树似乎是在乐园的中央,可是生命树却是在近东门的地方,在那边,据我们所知道,基路伯还驻守着,以防人类的侵近。 总而言之,现在还有一种信仰,以为人类是完全堕落的,以为今生的享乐是罪恶的,以为刻苦就是美德,以为在大体上说来,人类除了受一种外来的更伟大的力量所拯救之外,是不能自救的。罪恶的教义依然是今日通行的基督教的根本理论,基督教传教士在劝人信教的时候,第一步总是使人意识到罪恶的存在,及人类天性的不良(这当然是传教士藏在袖子里的现成药方所需的必要条件)。总而言之,如果你不先使一个人相信他是罪人,你便不能劝导他做基督徒。有人说过一句颇为苛刻的话:“我国的宗教已经变成罪恶的反省,弄得体面的人士不敢再在教堂里露脸了。” 希腊的异教世界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所以他们对于人类的观念也是十分不同的。最引起我注意的就是希腊人使他们的神和人一样,而基督徒却要使人和神一样。奥林匹克那一群的确是一些快活的,好色的,会恋爱,会说慌,会吵架,也会背誓的性急易怒的家伙;象希腊人那样地喜打猎,驾马车,掷铁枪——他们也是一群喜欢结婚的家伙,而且生了许许多多的私生子。讲到神和人的分别,神不过有一些在天上起雷霆,在地上养植物的神力而已,他们能永生,喝花蜜造成的神酒,而不喝酒——其实所用的果实也不很两样。我们觉得可以亲近这一群的家伙,背了一个行囊和阿波罗(Apollo——司日轮、音乐、诗、医疗、豫言等之神)或雅典娜(Athene——司智慧、学术、技艺、战争之女神)一同去打猎,或在路上拦住了麦裘理(Mercury——商人、旅客、盗贼及狡猾者之保护神)和他闲谈,正如和美国西方联合电报局(Western Union)的信差闲谈一样,如果这阵谈话谈得太有趣的话,我们可以想象麦裘理说:“不错,好的。对不起,我得把这封电报送到第七十二街去”。希腊的人并不神圣,可是希腊的神却是有人性的。这些神跟基督教那个十全十美的上帝多么不同!所以希腊的神不过是另一种族的人,一族能够永生的巨人,而地上的人却不能永生。由这个背景里产生一些关于丹蜜特(Demeter——司农业的女神),普洛舍宾娜(Proserpina——地狱的女王),和奥非亚士(Orpheus——音乐的鼻祖)的妙不可言的美丽故事。希腊人对神的信仰是视为当然的,因为甚至当苏格拉底在将饮毒酒的时候,也举酒向神祷告,求神使他能快一点到另一世界里去。这很象孔子的态度。在那时期,人们的态度必然是这样的;至于希腊思想在现代世界对人类和上帝将取什么态度,我们不幸没有知道的机会。希腊的异教世界不是现代的,而现代的基督教世界也不是希腊的。这是一件值得可惜的事。 在大体上说来,希腊人承认人类是免不了死亡的,而且有时还得受残酷的命运所支配。人类一旦接受了这种命运,是觉得十分快乐的,因为希腊人酷爱这人生和这宇宙,而且除了全神贯注地由科学方面去理解物质世界之外,他们也注意于理解人生的真美善。希腊的思想里没有伊甸乐园之类的神话的“黄金时代”,也没有人类堕落的讽喻;希腊人自己不过是杜卡里翁(Deucalion)及其妻比拉(Pyrrha)在洪水后走下平原时拾起来向后抛的石子所变成的人类罢了。他们对疾病和愁虑是用诙谐滑稽的方法去解释的;这些东西是因为一个青年女人有一种难于克制的欲望,想打开一箱珍宝——“潘多拉箱子”(Pandora’s Box)——来看,才在这世间出现的。希腊人的想象是美丽的。他们大抵把人性当人性看;基督教徒也许会说他们“听天由命”,完全任“不免一死”的命运去支配吧。可是“不免一死”的命运是多么美丽啊:人类在这里可以理解人生,可以让自由的,推究的精神去发展。有些诡辩学家以为人性本善,有些则以为人性本恶,可是他们的理论终究有象霍布斯(Hobbes——十五世纪英国哲学家)和卢骚(十六世纪法国哲学家)的理论那么互相背驰。最后,柏拉图把人类当做欲望,情感,和思想的混合物,而理想的人生便是指在智慧或真正的理解的指导下,在这生存三方面的和谐中的一种生活;柏拉图认为“思想”是不朽的,可是个人的灵魂则或贱或贵,依他们是否酷爱正义、学问、节制、和美而定。在苏格拉底的心目中,灵魂也有一种独立和不朽的存在;他在《法伊多》(Phaedo)里告诉我们说:“当灵魂单独存在着,由肉体解放出来,而肉体也由灵魂解放出来的时候,除死亡之外还有什么呢?”相信人类灵魂的不朽显然是基督教徒、希腊人、道教和孔教观念上相同的地方。相信灵魂不朽的现代人当然不能抓住这一点而振振有词。苏格拉底对灵魂不朽的信仰在现代人的心目中也许毫无意义,因为他在这方面的许多理论根据,如化身转世之类,是现代人所不能接受的。 依中国人对人类的观念,人类是造物之主(“万物之灵”),而在儒家的观念中,人和天地同等,并列为“三灵”。这是以灵魂说为背景的:世间万物都有生命,或都有神灵依附着——山川河流,以及一切达到高龄的东西。风和雷就是神灵本身;每一座大山和每一条河流都由一个神灵统治着,而且简直是属于这个神灵的;每一种花都有一个花神,在天上管理它的节季,看顾它的福利,还有一个“百花仙子”,她的生辰是在二月十二日;每一株柳树、松树、柏树,或每一只狐狸和龟,达到了高龄的时候,譬如上几百岁,就会得到永生,变成了“精”。 在这种灵魂说的背景之下,人类自然也被视为神灵的具体表现了。这神灵和全宇宙的一切生物一样,是由男性的,主动的,正的,或阳的成分,和女性的,被动的,负的,或阴的成分,两者结合而产生出来的——这事实上不过是对阴阳电的原理的一种巧妙而侥幸的猜测吧了。这种神灵附在人身上时便叫做“魄”;脱离人身而四处飘荡时便叫做“魂”。(一个人有坚强的个性或精神奋发时,便说是有很大的“魄力”)人死了之后,“魂”依然随处飘荡。魂平常是不骚扰人的,但如果没有人埋葬死者或祭祀死者,那神灵便会变成“飘泊的鬼魂”,为了这个原因,中国人便择定七月十五日为“祭亡日”,以祭祀那些溺死的及客死异乡而尚未收埋的人。不但如此,如果死者是被杀的或枉死的,那鬼魂的冤枉的感觉便会使它到处飘荡骚扰,直到伸冤之后,神灵才会感到满足。到这时候,它便不再骚扰人家了。 人是神灵的具体表现,所以在活着的时候,当然有一些热情,欲望,和“精神”(Vital energy or nervous energy)之流。这些东西本身没有所谓好坏,只是一些和典型的人类生活不能分离的天赋的东西而已。一切男女都有热情、自然的欲望,高尚的志向和良知;他们有性欲、饥饿、恐惧、愤怒,同时受疾病、疼痛、痛苦和死亡所支配。所谓文化,便是怎样使这些热情和欲望有着和谐的表现。这就是儒家的观念,依这种观念,我们如果和这种天赋的人类本性过着和谐的生活,便可以和天地平等同列。然而,佛教对于人类肉体情欲的观念,则根本和中世纪的基督教相同——这些情欲是必须弃掉的讨厌的东西。太慧聪,或思想太多的男女有时会接受这个观念,因而变成和尚与尼姑;可是在大体上说来,儒家的健全的意识是反对这种行为的。同时,佛教的观念也有点道教的意味,认为美貌多才而命运乖舛的女郎是“被谪下凡的仙女”,她们是因为有了尘世的思念,或在天上失职,才被罚入尘世来受命运注定的人类痛苦的。 人类的智能是被视为一种储力之流的。这种智能便是我们所谓“精神”,“精”这个字的意义和我们讲到狐狸精、石精、松精时的那个“精”字相同。我在上头已经说过,英语中和“精神”意义最近似的词字是“vitality”或“nervous ener-gy”,这种东西在一天中不同的时候,在人生不同的时候,是象潮水那样地涨落不定的。每个人生下来便具有一些热情,欲望,和这种精神,这些东西在幼年、少年、壮年、老年、死亡各时期中,依着不同的路线而流转。孔子曰:“少,戒之在斗;及其壮,戒之在色;及其老,戒之在贪。”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少年好斗争,壮年爱女人,老年嗜金钱。面对着这个身体的,智能的,和道德的资产的混合物,中国人对于人类本身的态度,和对于其他一切问题的态度一样,可以归纳于“让我们做合理近情的人”这句话里。这就是一种不希望太多,也不希望太少的态度。人类好象是介于天地之间,介于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之间,介于崇高的思想和卑劣的情欲之间。这样被夹在中间便是人类天性的本质;渴求知识和渴求清水,喜爱一个良好的思想和喜爱一盘精美的笋炒肉,向慕一句美丽的词语和向慕一个漂亮的女人:这些都是人之常情。因此,我们的世间免不了是一个不完美的世界。把人类的社会改良一番,这种机会当然也是有的,可是中国人不希望得到完全的和平,也不希望得到完全的快乐。这里有一个故事可以证明这种观念。有一个人将由地狱投生到人间去,他对阎王说:“如果你要我回到尘世去做人,你须答应我的条件,我才情愿去。”“什么条件呢?”阎王问道。那个人回答道:“我要做宰相的儿子,状元的父亲。我要我的家宅的四周有一万亩田地,有鱼池,有各种的果实;我要一个美丽的妻,和一些妖艳的妾,我要她们待我都很好;我要满屋金珠,满仓五谷,满箱银钱,而我自己则要做公卿,一生荣华富贵,活到一百岁。”阎王说:“如果世间有这种人可做,我便自己去投生,不让你去了!” 所谓合理近情的态度就是:我们既然得到了这种人类的天性,那么,让我们就这样开始做人吧。况且,要逃避这个命运反正是办不到的。不管热情和本能原本是好是坏,空口讨论这些事情是没有什么好处的,对么?在另一方面,我们还有受它们束缚的危险。就停留在道路的中间吧。这种合理近情的态度造成了一种宽恕的哲学,觉得人类的任何错误和谬行,无论是法律的,道德的,或政治的,都可以认为是“一般的人类天性”(或“人之常情”),而获得宽恕,至少有教养的,心胸旷达的,依合理近情的精神而生活的学者是抱这种态度的。中国人甚至认为天或上帝本身也是一个颇为合理近情的家伙,认为如果你过着合理近情的生活,依照你的良知而行动,你就不必惧怕什么东西,认为良心的平安是最大的天恩,认为一个心地光明的人连鬼怪也不必惧怕。有一个合理近情的上帝来管理一些合理近情者和一些不合理近情者的事务时,世界便没有什么不妥当不顺利的事情了。专制者死亡了;卖国者自杀了;唯利是图者出卖他的财产了;有权势,拥巨资的古董收藏家(他们是利欲熏心,靠权势来剥削人家的)的儿子们,把他们父亲费尽心机搜罗得来的珍物变卖了,这些古董现在是散藏在其他的家族里了;杀人的凶犯被捕伏法了,被侮辱的女人得到报仇的机会了。有时(可是这种时候不很多),一个被压迫的人会喊着说:“老天爷没有眼睛!”(正义不伸)最后,在道家和儒家两方面,这种哲学的结论和最高的理想是对自然的完全理解,及与自然的和谐;如果我们需要一个名词以便分类的话,我们可以称这种哲学做“合理的自然主义”(reason-able naturalism)。一个合理的自然主义者于是便带着一种兽性的满足,在世界上生活下去了。目不识丁的中国妇人说:“人家生我们,我们生人家。我们另外还能做什么呢?” “人家生我们,我们生人家”,这句话里包含着一种可怕的哲学。人生变成一种生物学的程序,而永生的问题是被搁置在一边了。因为这正是一个牵着孙儿的手到店里去买糖果,一面在想五十年后便要回到坟墓里或祖先那里去的中国祖父的感情。我们在这世间,最大的希望便是不至于养下一些贻羞家门的子孙来。中国人的人生的整个类型是依照这一个观念组织起来的。 (本章完) [(第3章 发现自己:庄子)] 在现代生活中,哲学家差不多是世界上最受人尊崇,同时也最不受人注意的家伙,如果这么一个家伙真的存在着的话。“哲学家”已经仅仅变成一个社交上恭维人家的名词了。任何一个莫名其妙,深奥不易了解的人都被称为“哲学家”。任何一个不关心目前状况的人也被称为“哲学家”。然而,后者这种意义中却含着相当的真理。当莎士比亚在《皆大欢喜》(As You Like It)一剧里使丑角达士东(Touclistone)说“牧羊人,你也懂得一点哲学吧”时,他是用后者这种意义的。由这种意义说来,哲学不过是对事物或一般人生的一种普通而粗浅的观念而已,这种观念每一个人多少都有一些。一个人如果不愿承认现实的全貌的表面价值,或如果不愿相信报纸上所刊载的每一句话,他多少是一个哲学家。他是一个不愿被欺骗的人。 哲学始终含着一种如梦初醒的意味。哲学家观察人生,象艺术家观察风景一样——是隔着一层薄纱或一层烟雾的。生硬的现实的琐事已经软化了一些,使我们可以看出它的意义。至少中国艺术家或哲学家是这样想的。所以,哲学家是和那个彻底的现实主义者完全相反;彻底现实主义者为俗务所缠,碌碌终日,相信他的成功和失败,赢利和损失是绝对的,真实的。这么一种人是没有救药的,因为他连一些怀疑的念头也没有,因为他根本是空洞无物的。孔子曰:“不曰如之何,如之何者,吾未如之何也已矣!”——在孔子少数的有意的谐语之中,这是我所发现的一句。 我打算在这一章中介绍中国哲学对于生活的一些观念。这些哲学家的意见越是参差,便也越是一致——他们都认为人类必须有智慧和勇气,才能够过着幸福的生活。孟子那种比较积极的观念和老子那种比较圆滑的和平观念,调和起来而成为中庸的哲学,这种中庸的哲学可说是一般中国人的宗教。动和静的冲突结果产生了一种妥洽的见解,对于一个很不完美的地上天堂感到满足。这种观念造成了一个智慧而愉快的人生哲学,终于在陶渊明——据我看来,他是中国最伟大的诗人与最和谐的性格——的生活上形成的一种典型。 一切中国的哲学家在不知不觉中认为唯一重要的问题是:我们要怎样享受人生?谁最会享受人生?我们不追求十全十美的理想,我们不寻找那些得不到的东西。我们不要求知道那些不得而知的东西;我们只认识不完美的,会死的人类的本性:在这种观念之下,我们要怎样调整我们的人生,使我们可以和平地工作着,旷达地忍耐着,幸福地生活着呢? 我们是谁呢?这是第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几乎是无法答复的。可是我们都承认在我们日常活动中那么忙碌的自我,并不完全是真正的自我。我们相信我们在生活的追求中已经失掉了一些东西。当我们看见一个人在一片田野里跑来跑去在寻找东西时,智者可以弄出一个难题给一切旁观者去解答:那个人失掉了什么东西呢?有的猜一只表;有的猜一支钻石胸针;其他的人则作其他的猜测。智者委实也不知道那个人在寻找什么东西;可是当大家都猜不中的时候,他会对大家说:“我告诉你们吧。他失掉了一些气息了。”(lost some-breath——即“上气不接下气”之意)没有人会否认他的话是对的。所以我们在生活的追求中常常忘掉了真正的自我,象庄子在一个美妙的譬喻里所讲的那只鸟那样,为了要捕捉一只螳螂而忘掉自身的危险,而那只螳螂又为了要捕捉一只蝉而忘掉自身的危险: 庄周游于雕陵之樊,睹一异鹊,自南方来者。翼广七尺,目大运寸。感周之颡,而集于栗林。 庄周曰:“此何鸟哉?翼殷不逝,目大不睹。” 蹇裳躩步,执弹而留之,睹一蝉,方得美荫,而忘其身。螳螂执翳而搏之,见得而忘其形;异鹊从而利之。 见利而忘其真。 庄周怵然曰:“噫!物固相累。二类相召也。” 捐弹而反走,虞人逐而啐之。 庄周反入,三月不庭;蔺且从而问之:“夫子何为顷间甚不庭乎?” 庄周曰:“吾守形而忘身。观于浊水而迷于清渊。且吾闻诸夫子曰:“入其俗,从其俗。’今吾游于雕陵而忘吾身。异鹊感吾颡,游于栗林而忘真。栗林虞人,以吾为戳。吾所以不庭也。” 庄子是老子的得意门生,正如孟子是孔子的得意门生一样,两人的生存年月和他们的老师隔离差不多一百年。庄子和孟子同时,老子大约和孔子同时。可是孟子和庄子一样认为我们已经失掉了一些东西,哲学家的任务是去发现并取回已经失掉了的东西——据孟子的见解,这里所失掉的便是“赤子之心”。这位哲学家说:“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孟子认为文明的人为的生活,对于人类天生的赤子之心的影响,有如山上的树木被斧斤伐去一样: 牛山之木尝美矣。以其郊于大国也,斧斤伐之,可以为美乎?是其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润,非无萌蘖之生焉,牛羊又从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也;人见其濯濯也,以为未尝有材焉。此岂山之性也哉?虽存乎人者,岂无仁义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犹斧斤之于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为美乎?其日夜之所息,平旦之气,其好恶与人相近也者几希,则其旦昼之所为,有梏亡之矣。 梏之反复,则其夜气不足以存;夜气不足以存,则其违禽兽不远矣。人见其禽兽也,而以为未尝有才焉者。是岂人之情也哉? (本章完) [(第4章 灵与肉)] 哲学家所不愿承认的一桩最明显的事实,就是我们有一个身体。我们的说教者因为看见我们人类的缺憾,以及野蛮的本能和冲动,看得厌倦了,所以有时希望我们生得跟天使一样,然而我们完全想象不出天使的生活是怎样的。我们不是以为天使也有一个和我们一样的肉体和形状——除了多生一对翅膀——就是以为他们没有肉体。关于天使的形状,一般的观念依旧以为是和人类一样的肉体,另外多了一对翅膀:这是很有趣味的事。我有时觉得有肉体和五官,纵使对于天使,也是有利的。如果我是天使的话,我愿有少女的容貌,可是我如果没有皮肤,怎样能得到少女般妩媚的容貌呢?我将依旧喜欢喝一杯茄汁或冰橘汁,可是我如果没有渴的感觉,怎样能享受冰橘汁呢?而且,当我不能感觉饥饿的时候,我怎样能享受食物呢?一个天使如果没有颜料,怎样能够绘画?如果听不到声音,怎样能够唱歌?如果没有鼻子,怎样能够嗅到清晨的新鲜空气?如果他的皮肤不会发痒,他怎样能够享受搔痒时那种无上的满足?这在享受快乐的能力上,该是一种多么重大的损失!我们应该有肉体,而且我们一切肉体上的欲望都能得到满足,否则我们便应该变成纯粹的灵魂,完全没有满足。一切满足都是由欲望而来的。 我有时觉得,鬼魂或天使没有肉体,真是一种多么可怕的刑罚:看见一条清冽的流水,而没有脚可以伸下去享受一种愉快的冷感,看见一碟北平或琅岛(Long Island——美国地名)的鸭而没有舌头可以尝它的味道,看见烤饼而没有牙齿可以咀嚼它,看见我们亲爱的人们的可爱的脸孔,而对他们没有情感可以表现出来。如果我们的鬼魂有一天回到这世间来,静悄悄地溜进我们的孩子的卧室,看见一个孩子躺在床上,而我们没有手可以抚扪他,没有臂膀可以拥抱他,没有胸部可以感觉他的身体的温暖,面颊和肩膀之间没有一个圆圆的弯凹处,使他可以紧挨着,没有耳朵可以听他的声音,我们是会觉得多么悲哀啊。 如果有人为“天使无肉体论”而辩护的话,他的理由一定是极端模糊而不充分的。他也许会说:“啊,不错,可是在神灵的世界里,我们并不需要这种满足。”“可是你有什么东西可以替代这种满足呢?”回答是完全的沉默;或许是:“空虚——和平——宁静。”“你在这种情境里可以得到什么呢?”“没有劳作,没有痛苦,没有烦恼。”我承认这么一个天堂对于船役囚徒具有很大的吸引力。这种消极的理想和快乐观念是太近于佛教了,其来源与其说是欧洲,不如说是亚洲(在这里是指小亚细亚)。 这种理论必然是无益的,可是我至少可以指出没有“感觉的神灵”的观念是十分不合理的,因为我们越来越觉得宇宙本身也是一个有感觉的东西。神灵的一个特性也许是动作,而不是静止,而没有肉体的天使的快乐,也许是象以每秒钟二万或三万周的速率旋转于阳核的阳电子那样地旋转着。天使在这里也许得到了莫大的快乐,比在游乐场中乘游览名胜的小火车更为有趣。这里一定有一种感觉。或许那个没有肉体的天使会象光线或宇宙光线那样,在以太的波浪中,以每秒钟183000哩的速率,绕着曲线形的空间而发射吧。一定还有精神上的颜料使天使可以绘画,以享受某种创造的形式;一定还有以太的波动,给天使当做音调、声音和颜色来感受;一定还有以太的微风去吹拂天使的脸颊。如果不然,神灵本身便会象污水塘里的水一样地停滞起来,或象人在一个没有一点新鲜空气的闷热的夏午所感觉到的一样。世间如果还有人生的话,就依然必须有动作和情感(无论是什么一种形式); 而一定不是完全的休止和无感觉的状态。 (本章完) [(第5章 情智勇:孟子)] 一个热诚的,优游自在的,无恐惧的人,是最能够享受人生的理想性格。孟子以“智、仁、勇”为他的“大人”的三种“成熟的美德”。我想把“仁”字改为“情”字,而视“情、智、勇”为大人物的特质。我们在英语中幸亏找得到“passion”这个字,其用法跟华语中的“情”字差不多一样。这两个字开始都含着“情欲”这种狭义。可是都有更广大的意义。张潮曰:多情者必好色,而好色者未必尽属多情。”又曰:“情之一字,所以维持世界,才之一字,所以粉饰乾坤。”因为如果我们没有情,我们便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做人生的出发点。情是人生的灵魂,星辰的光辉,音乐和诗歌中的韵律,花中的欢乐,禽鸟的羽毛,女人的美艳,学问的生命。谈到没有情的灵魂,正如谈到没有表情的音乐一样地不可能。这种东西给我们内心的温暖和丰富的活力,使我们能够快快乐乐地面对着人生。 我把中国作家笔下的“情”字译为“passion”,也许错了,我应该用“sentiment”一字(代表一种较温柔的情感,较无暴风雨般的热情那种骚动的性质)去译它吗?也许“情”这一字有早期浪漫主义者所谓“sensibility”的意义,是一个有温情的,大量的,艺术化的人所具有的质素。除爱默生(Emer-son),爱弥厄尔(Amiel),朱伯尔(Joubert),和伏尔泰之外,西洋哲学家对于热情很少说过一句好话,这是可怪的事。也许我们仅是用词不同而已,我们所指的是同样的东西。可是如果“热情”(passion)和“情感”(sentiment)意义不同,而专指一种暴躁的骚乱的情感而言,那么中国语文里便找不到一个字可以代表它,而我们只好依然用“情”这个字了。这是种族脾性不同的表征吗?这是中国民族缺乏那种侵蚀灵魂,造成西洋文学中悲剧材料的伟大热情的表征吗?这是中国文学中没有产生希腊意义上的悲剧的原因吗?这是中国悲剧角色在危急的时候饮泣吞声,让他们的情人给仇敌带去,或如楚霸王那样,先杀死情人,然后自刎的原因吗?这种结局是不会使西洋的观众感到满意的,可是中国人的生活是这样,中国文学自然也是这样的了。一个人和命运挣扎,放弃了斗争,在事过境迁之后,悲剧才在回忆,徒然的后悔,和渴望的洪流中产生出来。正如唐明皇的悲剧那样,到他下令使他的爱妃自杀,以满足叛军的要求之后,便成天在楚境里思念她。这种悲剧的情感是在那出中国戏剧的故事结束之后,才在一个悲哀的巨流中表现出来的。当他在流放生活中旅行的时候,他在雨中听见铃声隔山相应,因而做了那首《雨霖铃曲》以纪念她;他所看见或扪触到的东西,一条余香未散尽的小领巾,或她的一个老婢,都使他想起他的爱妃,在这戏剧结束的时候,他正在仙境和一些道士寻觅她的神魂。这里便是一种浪漫的敏感性,如果我们不可以把这种情感当做热情的话。这可说是一种圆熟的,温和的热情。所以,中国哲学家有一种特点,就是他们虽然贬视人类的“情欲”(即“七情”的意思),却不贬视热情或情感本身,反而使之成为正常人类生活的基础,因此他们甚至于视“人伦以夫妇之情为本”。 热情或情感这种东西是我们所固有的,正如我们不能选择我们的父母一样,我们天生有一种冷静或热烈的天性:这不幸是事实。在另一方面,没有一个小孩是天生就有真正的冷淡的心的;当我们渐渐失掉那种少年之心时,我们才渐渐失掉我们内在的热度。在我们成人生活的某一时期中,我们多情的天性是被一种不仁的环境所杀戮、抑制、挫折、或剥削,最大的原因是由于我们不曾注意使这种天性继续生长下去,或由于我们不曾完全摆脱了这种环境。我们在获取“世界经验”的过程中,对于我们的天性曾实行多次的摧残,我们学会硬起心肠来,学会做虚伪矫饰的行为,学会做残酷无情的人;这么一来,当一个人夸说他得到了更多的尘世经验时,他的神经也变得更不锐敏,更加麻木迟钝——尤其是在政界和商界。结果,世界产生了一个伟大的“进取者”(“go—getter”),把人家排挤在一边,而自己爬到最高的地方去;世界产生了一个意志刚强,心志坚定的人,至于感情——他所称为愚笨的理想主义或多情的东西——其最后的一些灰烬也已经渐渐在他的胸怀中熄灭了。这种人我是看不起的。硬心无情的人在世界上真是太多了。如果国家要实行消灭不适于生存者的生殖机能的话,这种政策施行起来,第一步应该先对付那些无道德感觉的人,艺术观念陈腐的人,心肠如铁石的人,残酷的成功者,意志坚决的无情者,以及一切失掉生之嬉乐的人,把他们的生殖机能消灭——而不必先把疯狂者和肺痨病人的生殖机能消灭。因为在我看来,一个有热情有情感的人也许会做出许多愚蠢和鲁莽的事情,可是一个无热情无情感的人却是一个笑话和一幅讽刺画了。他和都德(Daudet)的莎复(Sappho)比较起来,倒是一条虫,一架机器,一架自动机,尘世上的一个污点啦。有许多妓女所过的生活比成功的商人更崇高。如果莎复犯罪,那有什么可怪呢?因为她虽然犯罪,她同时也是有爱心的;对于那些会表示深爱的人,我们是应该给予很大的宽恕的。无论如何,她由一个冷酷的商业环境里走出来的时候,是比我们周遭许多百万富翁更有青春热烈的心情的。崇拜曼丽玛黛玲(Mary MagAda-lene)是对的。热情和情感免不了会使我们做错事,因而得到应得的刑罚,然而有许多宽容的母亲因为纵容子女,常常让她们的爱战胜她们的判断,可是我们觉得她们到老年的时候,一定会觉得她们和家人曾过着幸福的生活,比许多苛刻严峻的人所过的家庭生活更幸福。有一个朋友告诉我一个故事;他说有一个七十八岁的老妇人对他说:“回顾我过去七十八年的生活,我每想到我做错事的时候,还是觉得快乐的;可是当我想到我做蠢事的时候,我甚至到今天还是不能饶恕自己。” 可是人生是严酷的,一个具着热烈的、慷慨的、多情的天性的人也许会轻易被比较聪明的同伴所欺骗。那些生性慷慨的人常常因为他们的慷慨而做错了事,常常因为对付仇敌太过宽大,对朋友太过信任,而做错了事。慷慨的人有时会感到幻灭而跑回家去,写出一首悲苦的诗。中国有许多诗人和学者就是这样的,例如喝茶大家张岱,为帮亲友的忙,很慷慨地把家产花完,可是结果却吃了他自己最亲密的亲戚朋友的亏;他为了这次的遭遇所写的十二首诗,是我所曾读过的最辛酸悲苦的诗。可是我疑心他到死还是那么慷慨大量的;甚至在他很穷困的时候(有许多次是差不多要饿死了的),也是如此;我相信这些悲哀的情绪不久便烟消雾散,而他还是十分快活的。 虽然如此,这种热烈慷慨的心性应该由一种哲学加以保障,以免受人生的环境所摧残,因为人生是严酷的。热烈的心性是不足应付环境的,热情必须和智与勇结合起来,我觉得智与勇是同样的东西,因为勇是了解人生之后的产物;一个完全了解人生的人是始终勇敢的。无论如何,智如果不能生勇,便无价值。智制止了我们的愚蠢的野心,把我们由这个世界的时髦的骗子(humbug)——无论是思想上的骗子或人生的骗子——中解放出来,使我们得到勇气。 在我们这个尘世里,骗子真是多得很,可是中国佛教徒已经把许许多多的小骗子用两个大骗子归纳起来;这两个大骗子就是名和利。据说乾隆皇帝游江南的时候,有一次在山上眺望景色,看见许多帆船在中国海上驶行,往来如织。他便问他的大臣那几百只帆船上的人在干什么,他的大臣答道,他只看见两只船,一只叫“名”,一只叫“利”。许多有修养的人士能够避免利的诱惑,可是只有最伟大的人物才能够避免名的诱惑。有一次,一个僧人和他的弟子在谈论这两种俗虑的根源时说:“绝利易,绝名心难。隐士僧人仍冀得名。彼等乐与大众谈经说法,而不愿隐处小庵,如我辈与弟子作日常谈。”那个弟子答道:“若吾师者,诚可谓世上唯一绝名心之人矣。”师傅微笑而不言。 据我自己的人生观察讲起来,佛教徒这个对人生的骗子的分类是不完全的;人生的大骗子不是两个,而是三个:名、利和权。美国有一个名词可以把这三个骗子概括起来,这个名词就是“成功”(success)。可是许多智者知道成功和名利的欲望乃是恐惧失败、贫穷,和碌碌无名的讳称,而这些恐惧是支配着我们的生活的。有许多人已经名利双收,可是他们还在千方百计地想统治人家。他们已经把他们的生活奉献于祖国,为祖国而服役。这代价常常是很巨大的。如果你请一个智者向一群民众扬帽招呼,一天演说七次,而选他做总统,他一定不愿为祖国服役。白赉士(James Bryce——近代英国历史学家和外交家)以为美国民主政府的制度不能吸引国中最优越的人才入政界去活动。我觉得单是总统竞选运动的吃力情形已足吓退美国所有的智者了。做官的人常常须在奉献一生为人群服役的名义之下,一星期内参加六次的宴会。他为什么不留在家里把自己奉献于一顿简单的晚餐,穿上睡衣上床去睡觉呢?一个人在名誉或权力的骗子的吸引之下,不久也会变成其他偶然的骗子的奴隶。这种发展是没有止境的。他不久便开始想改造社会,提高人家的道德,卫护教会,扑灭罪恶,制定一些计划给人家去施行,破坏别人所制定的计划。在大会席上读一篇他的属员替他预备好的统计报告,坐在委员会的席上研究展览的蓝图样,甚至于开设一间疯人院(脸皮真厚啊!)——总而言之,干涉人家的生活。他不久便忘记这些自告奋勇而负起的责任,这些改造人家,实施自己的计划,破坏竞争者的计划等等问题,在过去并不曾和他发生过关系,或许甚至不曾跑进过他的脑海里。一个在总统竞选运动中失败了的候选人,在竞选二星期后,对于劳工、失业、关税等大问题忘掉得多么一干二净啊!他是谁呢,干吗要改造人家,提高他们的道德,送人家进疯人院去呢?可是如果他成功了的话,这些头等的骗子和次等的骗子是会使他心满意足地忙着,使他有一种幻觉,以为他的确在做一些事情,所以是“重要的人物”啦。 然而,世间还有一个次等的社会骗子,和上述的骗子一样有力量,一样普遍,这个骗子就是时尚(fashion)。人类很少有表现原来的自我本性的勇气。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Dcmokritos)以为他把人类由畏惧上帝和畏惧死亡这两个大恐惧的压迫下解放出来,是对人类的一种伟大的贡献。可是,虽然如此,他还不曾把我们由另一个同样普遍的恐惧——畏惧周遭的人——中解放出来。由畏惧上帝和畏惧死亡的压迫下解放出来的人,有许多还不能摆脱畏惧人们的心理。不管是有意的或无意的,我们在这尘世中都是演员,对着一群观众扮演他们所认可的角色和故事。 这种演剧的才能,及与之有关的摹仿的才能(也是演剧的才能的一部分),是我们猴子的遗传中最特出的质素。这种展览和表演的才能无疑地可以获得实际的利益,最明显的利益就是观众的喝彩。可是喝彩的声音越大,舞台后的心绪的纷乱也越厉害。它同时也帮助一个人去谋生,所以我们不能怪什么人依观众所认可的方式去扮演他的角色。 可是,那演员也许会取那个人的地位而代之,完全占有了他:这是唯一可议之处。在这世上,享盛名居高位的人,能够保存他们的本性者,为数甚少;只有这种人做戏的时候知道他们在做戏,他们不被权位、名号、产业和财富等等人造的幻觉所欺骗,当这些东西跑来找他们时,他们总用一种宽容的微笑去接受,可是他们不相信他们这样做便和常人不同。这一类的人物,这些精神上的伟人,在他们的个人生活上才会始终做简朴的人。因为他们不被这些幻象所缠扰,所以简朴永远是真正伟大的人物的标志。小官僚幻想着自己的伟大;社交场中的暴发户展览他的珠宝;幼稚的作家幻想自己已挤上不朽的作家之林,于是便立刻变成较不简朴,较不自然的人:世间再也没有什么行为更足以表示渺小的心智了。 我们的演剧的本能是根深蒂固的,所以我们常常忘记我们在离开舞台的时候,还有真正的生活可以度过。于是我们一生劳劳苦苦的工作着,不是依我们的真本能为自己而生活着,而是为社会人士的称许而生活着,如中国俗语所说的那样,象老处女“为他人作嫁衣裳”。 (本章完) [(第6章 玩世,愚钝,潜隐:老子)] 老子最邪恶的“老猾”哲学却产生了和平、宽容、简朴和知足的最高理想,这似乎是矛盾的现象。这种教训包括愚者的智慧,隐者的利益,柔弱者的力量,和真正熟识世故者的简朴。中国的艺术本身,它的诗意的幻象,及其对樵夫和渔父的简朴生活的赞颂,是不能脱离这种哲学而存在的。中国和平主义的根源就是情愿忍受暂时的失败,静候时机,相信在天地万物的体系中,在大自然依动力和反动力的规律而运行的情势之下,没有一个人能永远占着便宜,也没有一个人始终做“傻瓜”。 大巧若拙, 大辩若讷。 躁胜寒, 静胜热, 清静为天下正。(《老子·道德经》下同) 我们既然知道,依大自然的规律,没有一个人能够永远占着便宜,也没有一个人始终做傻瓜,所以,其自然的结论是:竞争是无益的。老子曰:智者“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又曰:“强梁者不得其死,吾将以为教父。”现代的作家也许会加上一句话:“世间如果有独裁者能不靠密探的卫护,我情愿做他的党徒。”因此,老子曰:“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 善为士者不武; 善战者不怒。 善胜敌者不与; 善用人者为之下。 是谓不争之德, 是谓用人之力, 是谓配天古之极。 动力与反动力的规律造成了以暴力对付暴力的局势: 以道佐人主者, 不以兵强天下; 其事好还。 师之所处,荆棘生焉。 大军之后,必有凶年。 善有果而已; 不敢以取强。 果而勿矜; 果而勿伐; 果而勿骄; 果而不得已。 果而勿强; 物壮则老。 是谓不道, 不道早已。 我觉得如果老子当时被邀请去担任凡尔赛会议的主席,今日一定不会产生一个希特勒。希特勒以他在政治上称霸之速为证,断言他和他的工作一定曾经得到“上帝的庇佑”。我倒以为这件事还要简单,他是得到克里蒙梭(Clemenceau)的神魂的庇佑了。中国的和平主义不是人道的和平主义,而是老猾的和平主义——不是以博爱为本,而是以一种近情的微妙的智慧为本。 将欲歙之, 必固张之。 将欲弱之, 必固强之。 将欲废之, 必固兴之。 将欲夺之, 必固与之。 是谓微明。 柔弱胜刚强。 鱼不可脱于渊; 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关于柔弱者的力量,爱好和平者的胜利,与潜隐的利益这一类的训诲,真没有一个人比老子讲得更有力量。因为在老子看来,水永远是柔弱者的力量的象征——水轻轻地滴下来,在石头上穿了一个洞,水具有道家最伟大的智慧,朝着最低下的地方流过去: 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 以其善之下,故能为百谷王。 “谷”也是同样平常的象征,代表空洞,代表世间万物的子宫和母亲,代表阴或牝。 谷神不死, 是谓元牝。 元牝之门, 是谓天地根。 绵绵若存; 用之不勤。 以牝代表东方文化,而以牡代表西方文化,大约不是牵强附会之谈吧。无论如何,在中国的消极的力量里,有一些东西很象子宫或山谷;老子曰:“……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 凯撒(Julius Caesar)要做一个村庄中的第一人,可是老子却给我们一个相反的忠告:“不敢为天下先。”讲到显名的危险这一类的思想,庄子曾写了一篇讽刺文章去反对孔子及其夸耀知识的行为。庄子的著作里有许多这种诽谤孔子的文章,因为庄子写文章时,孔子已经死了,而当时中国又没有关于破坏名誉的法律。 孔子围於陈蔡之间,七日不火食。 大公任往吊之,曰:“子几死乎?” 曰:“然。” “子恶死乎?” 曰:“然”。 任曰:“予尝言不死之道。” “东海有鸟焉,其名曰‘意怠’。其为鸟也,翂翂翐翐,而似无能。引援而飞;迫胁而栖。进不敢为前;退不敢为后。食不敢先尝;必取其绪。是故其行列不斥,而外人卒不得害,是以免于祸。 “直木先伐。甘井先竭。子其意者饰知以惊愚;修身以明汗。昭昭乎若揭日月而行;故不免也。……” 孔子曰:“善哉!”辞其交游,去其弟子,逃于大泽,衣裘褐,食杼栗。入兽不乱群,入鸟不乱行。 我曾写过一首诗,把道家的思想概括起来: 愚者有智慧, 缓者有雅致, 钝者有机巧, 隐者有益处。 在信仰基督教的读者们看来,这几句话一定很象耶稣的“山上训言”;在他们看来,这几句话也许同样地没有效力。老子给“山上训言”加上一句有趣的话:愚者有福了,因为他们是世上最快乐的人。庄子继续着老子“大巧若拙;大辩若讷”的名句而说:“弃智。”柳宗元在八世纪时称他比邻的山做“愚山”,称附近的水流做“愚溪”。郑板桥在十八世纪时说了一句名言:“难得糊涂。聪明难,由聪明转入糊涂更难。”中国文学上是不断地有赞颂愚钝的话的。美国有一句俚语说:“别太精明。”(Don’t be too smart)由这句俚语就可以看出抱这种态度的智慧。最有智慧的人常常假装做“傻瓜”。 所以,我们在中国文化上看见一种希奇的现象,就是一个大智对自己发生怀疑,因而造成(据我所知)唯一的愚者的福音,和最早期的潜隐为人生斗争之最佳武器的理论。由庄子的“弃智”的忠告,到尊崇愚者的观念是一个短短的过程;在中国的绘画里和文艺作品里的乞丐,隐蔽的不朽者,癫僧,或《冥寥子游》中的奇绝的隐士等等的人物中,我们不断地看见这种尊崇愚者的观念。智者在人生的迷恋中清醒过来了;这种觉悟含着一种浪漫的和宗教的情调,而进入诗的狂想的境界;于是那个可怜的、衣服褴褛的、半癫的和尚,在我们的心目中变成最高的智慧和崇高的性格的象征了。 傻瓜的讨人欢喜是一个无可否认的事实。我相信无论在东方或西方,世人是憎恶一个跟同伴们来往时过于精明的人的。袁中郎曾写过一篇文章,表白他和他的兄弟为什么情愿用四个极愚笨而极忠心的仆人。任何人想起所有的朋友和同伴时,都可以证明一个事实:就是,我们所喜欢的人,并不是才能受我们尊重的人,而才能受我们尊重的人,也不是我们所喜欢的人;我们喜欢愚笨的仆人,因为他比较靠得住,因为和他在一起时,我们尽可以舒舒服服地过日子,不必处处提防他。智慧的男人多数要娶不太精明的老婆,智慧的女人多数要嫁不太精明的丈夫。 中国历史上有一些著名的傻瓜,都因为他们的真癫或假癫,很讨人喜欢,很受人的爱戴。例如,宋代的著名的画家米芾,号“米颠”(即癫),因为有一次穿了礼服去拜一块岩石,叫那块石头做他的“丈人”,遂得到这个名号。他和元朝的著名画家倪云林都有洁癖。又有一个著名的疯诗人,寒山和尚,蓬头赤足,在各大寺院跑来跑去,在厨房里打杂,吃人家剩下来的残羹冷饭,而在庙寺和厨房的墙壁上写不朽的诗。受中国民众所爱戴的最伟大的疯和尚无疑地是济颠和尚,又名济公;他是一部通俗演义的主人公;这部演义越续越长,其篇幅至今约比《堂吉诃德》(Don Quixote)多了三倍,看来似乎没有完结。因为他是生活于一个魔术、医药、恶作剧和醉酒的世界里,而且具有一种神力,能在距离几百英里远的城市里同日出现。纪念他的庙宇今日还屹立于杭州西湖附近的虎跑。十六世纪和十七世纪的伟大浪漫天才,如徐文长、李卓吾和金圣叹(他自号为“圣叹”,因为据他说,当他出世的时候,孔夫子的庙堂里曾发出一声神秘的叹息)。虽然和我们一样正常,可是多少因为他们的外表和举动违背传统的习惯,不免给人一种疯狂的印象。 (本章完) [(第7章 中庸的哲学:子思)] 我相信一种注重无忧无虑、心地坦白的人生哲学,一定会劝我们脱离一种太匆忙的生活和太重大的责任,因而使人减少实际行动的欲望。在另一方面,现代的人需要这一阵玩世的清鲜的风,因为这对他是有益的。那种向前瞻望的哲学,那种使人类在徒然的、浪费的活动中过生活的哲学,也许比古今哲学中的全部玩世思想遗害更大。每一个人都有许许多多生理上的工作的冲动,随时随地可以抵消这种哲学的力量;这种放浪的伟大哲学虽则很受人的欢迎,可是中国人至今还是世界上最勤劳的民族。大多数的人不能成为玩世者,因为大多数的人并不是哲学家。 所以,据我看来,玩世主义很少有变成大众所崇奉的流行的思想的危险。在中国,道家的哲学获得中国人本能的感应,这种哲学已经存在了几千年,由每首诗歌和每幅风景画里呈现在我们的眼前;然而,甚至在中国这个地方,人们依然在过着熙熙攘攘的生活,依然有许多人相信财富、名誉、权力,立下决心,热切地要为他们的国家服役。如果不是这样,人们便无法生活下去。不,中国人只在他们失败的时候才做玩世者和诗人;我的同胞多数还是很高明的展览家。道家玩世的思想的影响仅是在减低生活的速度,同时在遇着天灾人祸的时候,引导人民去信仰动作和反动作的自然律,这种自然律结果是会使正义实现的。 然而,中国思想上还有一种相反的势力,和这种无忧无虑的哲学,自然的放浪者的哲学,站在对立的地位。和自然绅士的哲学对立的是社会绅士的哲学;和道家哲学对立的是儒家哲学。如果道家哲学和儒家哲学仅是代表消极和积极的人生观的话,那么,我相信这两种哲学不是中国人的,而是人类天性上固有的东西。我们大家都是天生一半道家主义者和一半儒家主义者。一个彻底的道家主义者照理应该跑到山中去居住,过着隐士的生活,竭力摹仿樵夫和渔父的简朴的、无忧无虑的生活,因为樵夫是青山的君王,而渔父是绿水的主人。道家的隐士在山上的白云中半隐半现,一边俯视樵夫和渔父在相对闲谈,一边默念山依然是青的,水继续地流着,完全没有理会到那两个渺小的谈话者的存在。他由这个凝想中获得一种澈底和平的感觉。然而,那种叫我们完全逃避人类社会的哲学,终究是拙劣的哲学。 还有一种哲学比这自然主义的哲学更伟大,这种哲学就是人文主义的哲学,所以,中国思想上最崇高的理想,就是一个不必逃避人类社会和人生,也能够保存原有快乐的本性的人。一个人如果须离开城市,在山中过着幽寂的生活,那么他不过是一个第二流的隐士,他还是他的环境的奴隶。“城中隐士是最伟大的隐士”。因为他对自己具有充分的节制,不怕环境的影响。所以,一个僧人如果回到社会去喝酒,吃肉,和女人来往,而同时这种行为不会伤害他的灵魂的话,那么,他便是一个“高僧”了。因此,这两种哲学颇有合并起来的可能。儒教和道教的对比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这两个学说只是代表了两种极端的理论,而在这两种极端的理论之间,是还有许多中间的理论的。 半玩世者是最优越的玩世者。生活的最高类型终究是《中庸》的作者,孔子的孙儿,子思所倡导的中庸生活。古今与人类生活问题有关的哲学,还不曾有一个发现比这种学说更深奥的真理,这种学说所发现的,就是一种介于两个极端之间的有条不紊的生活——中庸的学说。这种中庸的精神在动作和不动作之间找到了一种完全的均衡,其理想就是一个半有名半无名的人;在懒惰中用功,在用功中偷懒;穷不至穷到付不起屋租,而有钱也不至有钱到可以完全不工作,或可以随心所欲地帮助朋友;钢琴会弹,可是不十分高明,只可以弹给知己的朋友听听,而最大的用处却是做自己的消遣;古董倒也收藏一些,可是只够排满屋里的壁炉架;书也读读,可是不太用功;学识颇渊博,可是不成为专家;文章也写写,可是寄给《泰晤士报》的信件有一半退回,有一半发表了——总而言之,我相信这种中等阶级生活的理想,是中国人所发现的最健全的生活理想。李密庵在他的《半半歌》里把这种理想很美妙地表现出来: 看破浮生过半, 半之受用无边。 半中岁月尽幽闲; 半里乾坤宽展。 半郭半乡村舍, 半山半水田园; 半耕半读半经廛; 半士半姻民眷; 半雅半粗器具, 半华半实庭轩; 衾裳半素半轻鲜, 肴馔半丰半俭; 童仆半能半拙; 妻儿半朴半贤; 心情半佛半神仙; 姓字半藏半显。 一半还之天地; 让将一半人间。 半思后代与沧田, 半想阎罗怎见。 饮酒半酣正好; 花开半时偏妍; 半帆张扇免翻颠, 马放半缰稳便。 半少却饶滋味, 半多反厌纠缠。 百年苦乐半相参, 会占便宜只半。 所以,我们把道家的现世主义和儒家的积极观念调合起来,而成为中庸的哲学。因为人类生于真实的世界和虚幻的天堂之间,所以我相信这种理论在一个前瞻的西洋人的心目中,初看起来也许很不满意,可是这依然是最优越的哲学,因为这是最合于人情的哲学。归根结底说来,半个林白是比一个林白更好的,因为比较快乐。我相信林白如果只飞越大西洋的半程,一定会快乐得多。我们承认世间非有几个超人——改变历史过程的探险家、征服者、大发明家、大总统、英雄——不可,可是最快乐的人终究还是那个中等阶级的人,所赚的钱足以维持经济独立的生活,曾替人群做过一点点事情,仅是一点点事情,在社会上有点名誉,可是不太著名。只有在这种环境之下,当一个人的名字半隐半显,经济在相当限度内尚称充足的时候,当生活颇为逍遥自在,可是不是完全无忧无虑的时候,人类的精神才是最快乐的,才是最成功的。我们终究须在这尘世生活下去,所以我们必须把哲学由天堂带到地上来。 (本章完) [(第8章 人生的爱好者:陶渊明)] 所以,我们晓得如果我们把积极的和消极的人生观念适当地混合起来,我们能够得到一种和谐的中庸哲学,介于动作与不动作之间;介于尘世徒然的匆忙与完全逃避人生责任之间;在世界上的一切哲学之中,这一种可说是人类生活上最健全最美满的理想了。还有一点更加重要,就是这两种不同的观念的混合,产生了一种和谐的人格;这种和谐的人格便是一切文化和教育的公认目的。我们在这种和谐的人格中,看见一种生的欢快和爱好,这是值得注意的。 要我描写这种人生的爱好的性质是很困难的;用一个臂喻来说明,或叙述一位人生的爱好者的真事迹;是比较容易的。陶渊明,这位中国最伟大的诗人和中国文化上最和谐的产物,很自然地浮上我的心头。当我说陶渊明是中国整个文学传统上最和谐最完美的人物时,一定没有一个中国人会反对我的话的。他不曾做过大官,没有权力和外表的成就,除一部薄薄的诗集和三四篇散文之外,也不曾留给我们什么文学遗产,可是他至今日依然是一堆照澈古今的烽火,在那些较渺小的诗人和作家的心目中,他永远是最高人格的象征。他的生活是简朴的,风格也是简朴的,这种简朴的特质是令人敬畏的,是会使那些较聪明较熟悉世故的人自惭形秽的。他今日是人生的真爱好者的模范,因为他心中反抗尘世欲望的念头,并没有驱使他去做一个彻底的遁世者,反而使他和感官的生活调和起来。文学的浪漫主义,与道家的闲散生活和反抗儒家的教义,已经在中国活动了两百多年,而和前世纪的儒家哲学合并起来,造成这么一种和谐的人格。在陶渊明的身上,我们看见那种积极的人生观已经丧失其愚蠢的满足,而那种玩世的哲学也已经丧失其尖刻的叛逆性(我们在托洛的身上还可以看见这么一种特质——这是一个不朽的标志),而人类的智慧第一次在宽容的嘲弄的精神中达到成熟期了。在我的心目中,陶渊明代表中国文化的一种奇怪的特质,这种特质就是肉的专一和灵的傲慢的奇怪混合,就是不流于灵欲的精神生活和不流于肉欲的物质生活的奇怪混合;在这种混合中,感官和心灵是和谐相处的。因为理想的哲学家能够了解女人的妩媚而不流于粗鄙,能够酷爱人生而不过度,能够看见尘世的成功和失败的空虚,能够站在超越人生和脱离人生的地位,而不敌视人生。因为陶渊明已经达到了那种心灵发展的真正和谐的境地,所以我们看不见一丝一毫的内心冲突,所以他的生活会象他的诗那么自然,那么不费力。 陶渊明生于第四世纪的末叶,是一位著名学者和官吏的曾孙;这位著名的学者和官吏在州无事,辄朝运百甓于斋外,暮运于斋内。陶渊明少时,以家贫亲老,起为州祭酒,可是不久便辞职,过着耕田的生活,因此患了一种疾病。有一天,他对亲朋们说:“聊欲弦歌以为三径之资,可乎?”有一个朋友听见这句话,便给他做彭泽令。他因为很喜欢喝酒,所以命令县公田都种秣谷,后来他的妻子固请种粳,才使一顷五十亩种秣,五十亩种粳。有一次,郡遣督邮至,县吏说他应该束带见督邮,陶渊明叹曰:“吾不能为五斗米折腰。”于是他便辞职,写了《归去来辞》这首名赋。从此以后,他就过农夫的生活,有几次人家请他做官,他都拒绝了。他自己很穷,和穷人一起过活;他在给他儿子的一封信里,曾悲叹他们衣服不整,而且做着平常工人的工作。可是他有一次曾遣一个农家的孩子到他的儿子的地方去,帮他们挑水取柴;他在给儿子的信里说:“此亦人子也,可善遇之。” 他唯一的弱点便是喜欢喝酒。他过着很孤独的生活,不常和宾客周旋,可是一看见酒的时候,纵使他和主人不认识,他也会和大家坐在一起喝酒的。有时他做主人,在席上喝酒先醉,便向客人说:“我醉欲眠,卿可去。”他有一张没有弦线的琴。这种古代的乐器只有在心境很平静的时候,好整以暇地慢慢弹起来才有意思。他和朋友喝酒的时候,或想玩玩音乐的时候,常常抚这张无弦之琴。他说:“但识琴中趣,何劳弦上声?” 他是一个谦逊、简朴、自立的人,交友极为谨慎。判史王弘非常钦仰他,要和他做朋友,可是觉得很难碰见他。他很自然地说:“我性不狎世,因疾守用,幸非洁志慕声。”王弘只好跟一个朋友设计去会见他,这个朋友约他出门喝酒,当他走到半路,停在一个野亭的时候,朋友便把酒拿出来。陶渊明欣然坐下来喝酒,王弘早已隐藏在附近的地方,便在这时候走出来和他相见了。他非常高兴,欢宴穷日,连朋友的地方也忘记去了。王弘看见陶渊明无履,就叫左右为他造履。当王弘的左右请度履的时候,陶渊明便伸出脚来使他们量一量。此后王弘要和他见面的时候,常常在林泽间等候他。有一次,他的朋友们在煮酒,他们拿他头上的葛巾来漉酒,用完还给他,他又把葛巾着在头上。 他住在庐山之麓,当时庐山有一个著名的禅宗,叫做白莲社,由一位大学者主持。这个领袖想请他加入白莲社,有一天便请他赴宴,他所提出的条件是可以在席上喝酒。这种行为是违犯佛教的条规的,可是主人答应了。当他刚要签字正式入社的时候,他却“攒眉而去”了。大诗人谢灵运很想加入这个白莲社,可是找不到门路。那位法师还想跟陶渊明做朋友,所以有一天便请他和另一位道家的朋友一起喝酒。他们一共三个人:那位法师代表佛教,陶渊明代表儒教,那位朋友代表道教。那位法师曾立誓终生不走过某一座桥,可是有一天当他和那位朋友送陶渊明回家时,他们谈得非常高兴,不知不觉都走过了桥。三人知道的时候,不禁大笑。这三位大笑的老人后来成为中国绘画上的常用题材,因为这个故事象征着三位无忧无虑的智者的欢乐,象征着在幽默感中团结一致的三个宗教的代表人物的欢乐。 他就这样过着一生,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心地坦白的、谦逊的田园诗人,做一个智慧而快活的老人。可是在他那部关于喝酒和田园生活的小诗集,三四篇偶然写出来的文章,一封给他儿子的信,三篇祭文(其中有一篇是自祭文)和遗留给后代子孙的一些话里,我们看见一种造成和谐的生活的情感与天才;这种和谐的生活已经达到完全自然的境地,没有一个人能超越过他。他在《归去来辞》里所表现的就是这种酷爱人生的情感。这篇名作是他在公历405年11月决定辞掉县令的职务时写的。 归去来辞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悟以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寔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舟摇摇以轻飏,风飘飘而吹衣。问征夫以前路,恨晨光之熹微。乃瞻衡宇,载欣载奔。童仆欢迎,稚子候门。三径就荒,松菊犹存。携幼入室,有酒盈樽!引壶觞以自酌,眄庭柯以怡颜。倚南窗以寄傲,审容膝之易安。园日涉以成趣,门虽设而常关!策扶老以流憩,时矫首而遐观。云无心以出岫,鸟倦飞而知还。 景翳翳以将入,抚孤松而盘桓。归去来兮!请息交以绝游!世与我而相违,复驾言兮焉求?悦亲戚之情话,乐琴书以消忧。农人告余以春及,将有事于西畴。或命巾车,或棹孤舟。既窈窕以寻壑,亦崎岖而经丘。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善万物之得时,感吾生之行休。 已矣乎?寓形宇内复几时?曷不委心任去留,胡为遑遑兮欲何之?富贵非吾愿,帝乡不可期!怀良辰以孤往,或植杖而耘籽。登东皋以舒啸,临清流而赋诗。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 有人也许会把陶渊明看做“逃避主义者”,然而事实上他并不是。他想要逃避的是政治,而不是生活本身。如果他是逻辑家的话,他也许会决定出家去做和尚,彻底逃避人生。可是陶渊明是酷爱人生的,他不愿完全逃避人生。在他看来,他的妻儿是太真实了,他的花园,伸过他的庭院的树枝,和他所抚爱的孤松是太可爱了;他因为是一个近情的人,而不是逻辑家,所以他要跟周遭的人物在一起。他就是这样酷爱人生的,他由这种积极的、合理的人生态度而获得他所特有的与生和谐的感觉。这种生之和谐产生了中国最伟大的诗歌。他是尘世所生的,是属于尘世的,所以他的结论不是要逃避人生,而是要“怀良辰以孤往,或植杖而耘籽”。陶渊明仅是回到他的田园和他的家庭的怀抱里去,结果是和谐而不是叛逆。 (本章完) [(第9章 人生快乐的问题)] 生之享受包括许多东西:我们自己的享受,家庭生活的享受,树、花、云、弯曲的河流、瀑布和大自然形形色色的享受,此外又有诗歌、艺术、沉思、友情、谈话、读书的享受,后者这些享受都是心灵交通的不同表现。有些享受是显而易见的,如食物的享受,欢乐的社交会或家庭团聚,天气晴朗的春日的野游;有些享乐是较不明显的,如诗歌、艺术和沉思的享受。我觉得不能够把这两类的享受分为物质的和精神的,一来因为我不相信这种区别,二来因为我要作这种分类时总是不知适从。当我看见一群男女老幼在举行一个欢乐的野宴时,我怎么说得出在他们的欢乐中哪一部分是物质的,哪一部分是精神的呢?我看见一个孩子在草地上跳跃着,另一个孩子用雏菊在编造一只小花圈,他们的母亲手中拿着一块夹肉面包,叔父在咬一只多汁的红苹果,父亲仰卧在地上眺望着天上的浮云,祖父口中含着烟斗。也许有人在开留声机,远远传来音乐的声音和波涛的吼声。在这些欢乐之中,哪一种是物质的,哪一种是精神的呢?享受一块夹肉面包和享受周遭的景色(后者就是我们所谓诗歌),其差异是否可以很容易地分别出来呢?音乐的享受,我们称之为艺术,吸烟斗,我们称之为物质的享受:可是我们能够说前者是比后者更高尚的欢乐吗?所以,在我看来,这种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欢乐的分别是混乱的,莫明其妙的,不真实的。我疑心这分类是根据一种错误的哲学理论,把灵和肉严加区别,同时对我们的真正的欢乐没有做过更深刻更直接的研究。 难道我的假定太过分了,拿人生的正当目的这个未决定的问题来做论据吗?我始终认为生活的目的就是生活的真享受。我用“目的”这个名词时有点犹豫。人生这种生活的真享受的目的,大抵不是一种有意的目的,而是一种对人生的自然态度。“目的”这个名词含着企图和努力的意义。人生于世,所碰到的问题不是他应该以什么做目的,应该怎样实现这个目的,而是要怎么利用此生,利用天赋给他的五六十年的光阴。他应该调整他的生活,使他能够在生活中获得最大的快乐,这种答案跟如何度周末的答案一样地实际,不象形而上的问题,如人生在宇宙的计划中有什么神秘的目的之类,那么只可以作抽象而渺茫的答案。 反之,我觉得哲学家在企图解决人生的目的这个问题时,是假定人生必有一种目的的。西方思想家之所以把这个问题看得那么重要,无疑地是因为受了神学的影响。我想我们对于计划和目的这一方面假定得太过分了。人们企图答复这个问题,为这个问题而争论,给这个问题弄得迷惑不解,这正可以证明这种工夫是徒然的、不必要的。如果人生有目的或计划的话,这种目的或计划应该不会这么令人困惑,这么渺茫,这么难于发现。 这问题可以分做两个问题:第一是关于神灵的目的,是上帝替人类所决定的目的;第二是关于人类的目的,是人类自己所决定的目的。关于第一个问题,我不想加以讨论,因为我们认为所谓上帝所想的东西,事实上都是我们自己心中的思想;那是我们想象会存在上帝心中的思想,然而要用人类的智能来猜测神灵的智能,确实是很困难的。我们这种推想的结果常常使上帝做我们军中保卫旗帜的军曹,使他和我们一样地充满着爱国狂;我们认为上帝对世界或欧洲绝对不会有什么“神灵目的”或“定数”,只有对我们的祖国才有“神灵目的”或“定数”。我相信德国纳粹党人心目中的上帝一定也带着B字的臂章。这个上帝始终在我们这一边,不会在他们那一边。可是世界上抱着这种观念的民族也不仅日耳曼人而已。 至于第二个问题,争点不是人生的目的是什么,而是人生的目的应该是什么;所以这是一个实际的而不是形而上学的问题,对于“人生的目的应该是什么”这个问题,人人都可以有他自己的观念和价值标准。我们为这问题而争论,便是这个缘故,因为我们彼此的价值标准都是不同的。以我自己而论,我的观念是比较实际,而比较不抽象的。我以为人生不一定有目的或意义。惠特曼说:“我这样做一个人,已经够了。”我现在活着——而且也许可以再活几十年——人类的生命存在着,那也已经够了。用这种眼光看起来,这个问题便变得非常简单,答案也只有一个了。人生的目的除了享受人生之外,还有什么呢? 这个快乐的问题是一切无宗教的哲学家所注意的重大问题,可是基督教的思想家却完全置之不问,这是很奇怪的事情。神学家所烦虑的重大问题,并不是人类的快乐,而是人类的“拯救”——“拯救”真是一个悲惨的名词。这个名词在我听来很觉刺耳,因为我在中国天天听见人家在谈“救国”。大家都想要“救”中国。这种言论使人有一种在快要沉没的船上的感觉,一种万事俱休的感觉,大家都在想全生的最好方法。基督教——有人称之为“两个没落的世界(希腊和罗马)的最后叹息”——今日还保存着这种特质,因为它还在为拯救的问题而烦虑着,人们为离此尘世而得救的问题烦虑着,结果把生活的问题也忘掉了。人类如果没有濒于灭亡的感觉,何必为得救的问题那么忧心呢?神学家那么注意拯救的问题,那么不注意快乐的问题,所以他们对于将来,只能告诉我们说有一个渺茫的天堂;当我们问道:我们在那边要做什么呢,我们在天堂要怎样得到快乐呢,他们只能给我们一些很渺茫的观念,如唱诗,穿白衣裳之类。穆罕默德至少还用醇酒,多汁的水果,和黑发、大眼、多情的少女,替我们画了一帧将来快乐的景象,这是我们这些俗人所能了解的。如果神学家不把天堂的景象弄得更生动,更近情,那么,我们真不想牺牲这个尘世的生活,而到天堂里去。有人说:“今日一只蛋比明日一只鸡更好。”至少当我们在计划怎样过暑假的生活的时候,我们也要花些工夫去探悉我们所要去的地方。如果旅行社对这问题答得非常含糊,我是不想去的;我在原来的地方过假期好了。我们在天堂里要奋斗吗?要努力吗?(我敢说那些相信进步和努力的人一定要奋斗不息,努力不息的)可是当我们已经十全十美的时候,我们要怎样努力,怎样进步呢?或者,我们在天堂里可以过着游手好闲,无所事事,无忧无虑的日子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在这尘世上学过游手好闲的生活,比为将来永生生活做准备,岂不更好? 如果我们必须有一个宇宙观的话,让我们忘掉自己,不要把我们的宇宙观限制于人类生活的范围之内。让我们把宇宙观扩大一些,把整个世界——石、树和动物——的目的都包括进去。宇宙间有一个计划(“计划”一词,和“目的”一样,也是我所不欢喜的名词)——我的意思是说,宇宙间有一个模型;我们对于这整个宇宙,可以先有一种观念——虽然这个观念不是最后固定不移的观念——然后在这个宇宙里占据我们应该占的地位。这种关于大自然的观念,关于我们在大自然中的地位的观念,必须很自然,因为我们生时是大自然的重要部分,死后也是回返到大自然去的。天文学、地质学、生物学和历史都给我们许多良好的材料,使我们可以造成一个相当良好的观念(如果我们不作草率的推断)。如果在宇宙的目的这个更广大的观念中,人类所占据的地位稍微减少其重要性,那也是不要紧的。他占据着一个地位,那已经够了,他只要和周遭自然的环境和谐相处,对于人生本身便能够造成一个实用而合理的观念。 (本章完) [(第10章 人类是唯在工作的动物)] 人生的盛宴已经摆在我们的面前,现在唯一的问题是我们的胃口怎样。问题是胃口而不是盛宴。关于人,最难了解的事情终究是他对工作的观念,及他指定给自己做的工作或社会指定给他做的工作。世间的万物都在悠闲中过日子,只有人类为生活而工作着。他工作着,因为他必须工作,因为在文化日益进步的时候,生活也变得更加复杂,到处是义务、责任、恐惧、阻碍和野心,这些东西不是由大自然产生出来的,而是由人类社会产生出来的。当我在这里坐在我的书台边时,一只鸽子在我窗外绕着一座礼拜堂的尖塔飞翔着,毫不忧虑午餐吃什么东西。我知道我的午餐比那鸽子的午餐复杂得多,我也知道我所要吃的几样东西,乃是成千累万的人们工作的结果,需要一个极复杂的种植、贸易、运输、递送和烹饪的制度,为了这个原因,人类要获得食物是比动物更困难的。虽然如此,如果一只莽丛中的野兽跑到都市来,知道人类生活的匆忙是为了什么目的,那么,它对这个人类社会一定会发生很大的疑惑。 那莽丛中的野兽的第一个思想一定是:人类是唯一在工作的动物。除了几只驮马和磨坊里的水牛之外,连家畜也不必工作。警犬不大有执行职务的机会;以守屋为职责的家犬多数的时候是在玩耍的,早晨阳光温暖的时候总要舒舒服服地睡一下;那贵族化的猫儿的确不会为生活而工作,天赋给它一个矫捷的身体,使它可以随时跳过邻居的篱笆,它甚至于不感觉到它是被俘囚的——它要到什么地方去就去。所以,世间只有这个劳苦工作着的人类,驯服地关在笼子里,可是没有食物的供养,被这个文化及复杂的社会强迫着去工作,去为自己的供养问题而烦虑着。我知道人类也有其长处——知识的愉快,谈话的欢乐和幻想的喜悦,例如,在看一出舞台戏的时候。可是我们不能忘掉一个根本的事实,就是:人类的生活弄得太复杂了,光是直接或间接供养自己的问题,已经需要我们人类十分之九以上的活动了。文化大抵是寻找食物的问题,而进步是一种使食物越来越难得到的发展。如果文化不使人类那么难于获得食物,人类绝对没有工作得那么劳苦的必要。我们的危机是在过分文明,是在获取食物的工作太苦,因而在获取食物的过程中,失掉吃东西的胃口——我们现在的确已经达到这个境地了。由莽丛中的野兽或哲学家的眼光看起来,这似乎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我每次看见都市的摩天楼或一望相连的屋顶时,总觉得心惊胆战。这真是令人惊奇的景象。两三座水塔,两三个钉广告牌的铜架,一两座尖塔,一望相连的沥青的屋顶材料和砖头,形成一些四方形的、矗立的、垂直的轮廓,完全没有什么组织或次序,点缀着一些泥土,退色的烟突,以及几条晒着衣服的绳索和交叉着的无线电天线。我俯视街道,又看见一列灰色或退色的红砖的墙壁,墙壁上有成列的、千篇一律的、阴暗的小窗,窗门一半开着,一半给阴影掩蔽着,窗槛上也许有一瓶牛乳,其他的窗槛上有几盆细小的病态的花儿。每天早上,有一个女孩子带着她的狗儿跑到屋顶来,坐在屋顶的楼梯上晒太阳。当我再仰首眺望时,我看见一列一列的屋顶,连结几英里远,形成一些难看的四方形的轮廓,一直伸展到远方去。又是一些水塔,又是一些砖屋。人类便居住在这里。他们怎样居住呢?每一家就住在这么一两个阴暗的窗户的后边吗?他们做什么事情过活呢?说来真是令人咋舌。在两三个窗户的后边就有一对夫妻,每天晚上像鸽子那样地回到他们的鸽笼里去睡觉;接着他们在早晨清醒了,喝过咖啡,丈夫到街上去,到某地方为家人寻找面包,妻子在家里不断地、拚命地要把尘埃扫出去,使那小地方干净。到下午四五点钟时她们跑到门边,和邻居相见,大家谈谈天,吸吸新鲜空气,到了晚上,他们带着疲乏的身体再上床去睡。他们就这样生活下去啦! 还有其他比较小康的人家,住在较好的公寓里。他们有着更“美术化”的房间和灯罩。房间更井然有序,更干净!房中比较有一点空处,但也仅是一点点而已。租了一个七个房间的公寓已算是奢侈的事情,更不必说自己拥有一个七个房间的公寓了!可是这也不一定使人有更大的快乐。较没有经济上的烦虑,债务也较少,那是真的。可是同时却较多情感上的纠纷,较多离婚的事件,较多不忠的丈夫晚上不回家,或夫妻俩晚上一同到外边去游乐放荡。他们所需要的是娱乐。天啊,他们须离开这些单调的、千篇一律的砖头墙壁和发光的木头地板去找娱乐!他们当然会跑去看裸体女人啦。因此患神经衰弱症的人更多,吃阿司匹灵药饼的人更多,患贵族病的人更多,患结肠炎、盲肠炎和消化不良症的人更多,患脑部软化和肝脏变硬的人更多,患十二指肠烂溃症和肠部撕裂症的人更多,胃部工作过度和肾脏负担过重的人更多,患膀胱发炎和脾脏损坏症的人更多,患心脏胀大和神经错乱的人更多,患胸部平坦和血压过高的人更多,患糖尿病、肾脏炎、脚气症、风湿痺、失眠症、动脉硬化症、痔疾、瘘管、慢性痢疾、慢性大便秘结、胃口不佳和生之厌倦的人更多。这样还不够,还得使狗儿多些,孩子少些。快乐的问题完全看那些住在高雅的公寓里的男女的性质和脾气如何而定。有些人的确有着欢乐的生活,但其他的人却没有。可是在大体上说来,他们也许比那些工作劳苦的人更不快乐;他们感到更大的无聊和厌倦。然而他们有一部汽车,或许也有一座乡间住宅。啊,乡间住宅,这是他们的救星,这么一来,人们在乡间劳苦工作,希望到都市去,在都市赚到足量的金钱,可以再回乡间去隐居。 当你在都市里散步的时候,你看见大街上有美容室、鲜花店和运输公司,后边一条街上有药店、食品杂货店、铁器店、理发店、洗衣店、小餐馆和报摊。你闲荡了一个钟头,如果那是一个大都市的话,你依然是在那都市里;你只看见更多的街道、更多的药店、食品杂货店、铁器店、理发店、洗衣店、小餐馆和报摊。这些人怎样生活度日呢?他们为什么到这里来呢?答案很简单。洗衣匠洗理发匠和餐馆堂倌的衣服,餐馆堂倌侍候洗衣匠和理发匠吃饭,而理发匠则替洗衣匠和堂倌理发,那便是文化。那不是令人惊奇的事吗?我敢说有些洗衣匠、理发匠和堂倌一生不曾离开过他们工作的地方,到十条街以外的地方去的。谢天谢地,他们至少有电影,可以看见鸟儿在银幕上唱歌,看见树木在生长,在摇曳。土耳其、埃及、喜马拉雅山、安第斯山(Andes)、暴风雨、船舶沉没、加冕典礼、蚂蚁、毛虫、麝鼠、蜥蜴和蝎的格斗,山丘、波浪、沙、云,甚至于月亮——一切都在银幕上! 呵,智慧的人类,极端智慧的人类!我赞颂你。人们劳苦着,工作着,为生活而烦虑到头发变白,忘掉游玩:这种文化是多么不可思议啊! (本章完) [(第11章 生物学上的问题)] 据我看来,任何文化的最后试验是:这种文化所产生的是哪一类的夫妻父母?与这么一个简单而严肃的问题比较起来,其他的各种文化的产物——艺术、哲学、文学和物质生活,都变成不甚重要的东西了。 当我的同胞绞尽脑汁在比较中西文化的时候,我总送他们这一服减轻痛苦的药剂,这已经成为我的妙计,因为这种药剂始终很有功效。研究西洋生活和学术的人,无论是在中国或留学外国,对于西方的伟大成就——由医药、地质学、天文学,到摩天大楼、美丽的汽车公路和天然色彩的照相机——自然是惊叹不置。他也许会赞颂这些成就,或许会因中国没有这些成就而感到惭愧,或许一面赞颂,一面感到惭愧。他产生一种下等错综的心理了,过了一会,你也许会发现他竭力在维护东方文化,态度骄傲,慷慨激昂;可是事实上他是不知所云的。为表示他的坚决的主张起见,他也许会排斥那些摩天大楼和美丽的汽车公路,虽则我至今还没有看见什么人在排斥一个精美的照相机。他的情形是有点可怜的,因为这么一来,他失掉批判东西文化的资格了,因为他不能作稳健合理、平心静气的批判。他给这种下等错综的思想所迷惑,所纠缠,是很需要一服中国人所谓“定心剂”,以压低他的热度的。 我所提议的这么一种试验有一种奇怪的效力,它能把文明和文化上一切不重要的东西搁在一边,使人类在一个简单而清晰的方程式下完全平等。这样,文化上的其他一切成就便仅仅变成一种工具,以创造更好的夫妻父母为最后的目的。百分之九十的人类既然是夫或妻,百分之百的人类既然都有父母,婚姻和家庭既然是人类生活上最切身的关系,那么,那种产生更好的夫妻和父母的文化,便能够创造更幸福的人生,同时,这种文化便也是更崇高的文化。那些和我们共同生活的男女的性格,是比他们所完成的工作更为重要的,每一个少女对那种能给她一个更好的丈夫的文化,是应该表示感激之心的。这种事情是相对的,每个时代和国家都有其理想的夫妻和父母。获得良好的夫妻的最佳方法,也许是实行优生的原理,这可以使我们在教育夫妻方面省却许多麻烦。在另一方面,一种文化如果忽略了家庭,或视家庭为无关重要的制度,结果定将造出一些更劣等的产品。 我知道我已经谈到生物学的问题上去了。我是属于生物学的,每一个男女都是属于生物学的。“让我们属于生物学吧”,提出这种口号是没有用的,因为不管我们愿意不愿意,我们事实上是属于生物学的。人人都在生物学上感到快乐,在生物学上感到愤怒,在生物学上立定志向,在生物学上信仰宗教,或在生物学上酷爱和平,虽则他自己也许不知道。我们大家既然是生物,自然不免都出世做婴儿,吮吸母亲的乳汁,长大之后结婚生子。每个男女都是女人所生的,差不多每个男人都终身和女人共同生活,成为男女孩子的父亲;每个女人也是女人所生的,差不多每个女人都终身和男人共同生活,生男育女。有些人不愿做父母,象树木花草不愿产生种子去赓续它们族种的生命一样,可是没有人能够拒绝有父母,正如没有树木能拒绝由种子产生出来。所以,我们看见一个根本的事实,就是:人生最重要的关系是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任何一种人生哲学如果不讲求这个根本的关系,便不能说是适当的哲学,甚至于不能说是哲学。 可是,仅仅男女的关系还是不够;这种关系必须以婴儿的产生为结果,否则便是不完全的关系。文化绝对没有理由可以剥夺男女产生婴儿的权利。我知道这在目前是一个很真实的问题,我知道今日有许多男女不结婚,也有许多男女结婚以后为了某种原因不愿生男育女。据我看来,不管原因是什么,一个男人或女人没有把子嗣遗留给世界,便是他或她一生所犯的最大罪恶。如果不能生育是由于身体上的关系,那么,那个身体是退化的,是错误的;如果不能生育是为了生活程度太高,那么,生活程度太高是错误的;如果不能生育是为了婚姻的标准太高,那么,婚姻标准太高是错误的;如果不能生育是由于一种个人主义的荒谬哲学,那么,那种个人主义的哲学是错误的;如果不能生育是由于社会制度的整个机构,那么,那个社会制度的整个机构是错误的。也许到了二十一世纪,当我们在生物学方面更有进步,更了解我们自己做生物的地位时,男女会看见这个真理。我相信二十世纪会变成生物学的世纪,象十九世纪变成比较自然科学的世纪那样。当人类更会了解自己,知道反抗天赋给他的本能是徒劳无功时,他一定更会赏识这种简单的智慧。当我们听见瑞士的心理学家琼格(Jung)劝那些来求医的有钱的女人回乡去生子,养鸡,种红萝卜时,我们已经看见这种逐渐生长的生物学智慧和医学智慧的征兆了,那些有钱的女病人的问题是在她们缺乏生物学上的机能,或她们生物学上的机能太低级,太无用了。 自从有史以来,男人还不曾学会怎样和女人共同生活。虽然如此,男人却是和女人过着共同生活的,这真是怪事。如果一个男人知道人类要出世都需要一个母亲,那么他便不能对女人说坏话。他由出世到死亡始终是给女人围绕着的,母亲、妻、女儿等等,如果他不结婚,他还得象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那样,靠着他们的姊妹过活,或者像斯宾塞(Herbert Spencer)那样,靠着他的女管家过活。如果他不能和他的母亲或姊妹维持一种正常的关系,那么,无论什么优越的哲学都不能拯救他的灵魂;如果他甚至和他的女管家也不能维持正常的关系,愿上帝怜悯他吧! 一个男人如果不能和女人维持正常的关系,如果过着一种邪曲的道德生活,象王尔德(Oscar Wilde)那样,而依然在喊道:“男人不能和女人共同生活,也不能离女人而生活!”他的心中是有着某种悲哀的。所以,由一个印度故事的作者那时到二十世纪初叶王尔德的时候,人类的智慧似乎不曾有过一时的进步,因为那个写出创造天地的印度故事的作者,在四千年前所表现的思想,和王尔德的见解颇为相同。据这个创造天地的故事说:上帝在创造女人的时候,撷取花卉的美丽,禽鸟的歌声,虹霓的色彩,微风的轻吻,波浪的大笑,羔羊的温柔,狐狸的狡猾,白云的任性和骤雨的多变,而把它们造成一个女人,给男人做妻子。印度故事中的亚当是快活的,他和他的妻子在美丽的大地上漫游着。过了几天,亚当跑来对上帝说:“把这女人领开去吧,因为我不能和她共同生活。”上帝答应他的请求,把夏娃领开去了。于是亚当觉得孤独,依然不快活;过了几天,他又跑来对上帝说:“把我的女人还给我吧,因为我没有她不能生活。”上帝又答应他的请求,把夏娃还给他。再过了几天,亚当跑来请求上帝说:“请你把你所造的这个夏娃领回去吧,因为我绝对不能和她共同生活。”智慧无限的上帝又答应了。后来亚当第四次跑来找上帝,诉苦说:他没有他的女伴是不能生活的。在这个时候,上帝要他立下诺言,说他不要再改变主张,说他要和她同尝甘苦,尽他们的能力所及,在这世上过着共同的生活。我想甚至在今日,这幅图画根本还没有什么改变。 (本章完) [(第12章 独身者是文化上的怪物)] 当我们接受这么一个简单而自然的生物学的观点时,两种冲突是不可免的:第一,个人与家庭的冲突,第二,乏味的智能哲学和比较温暖的本能哲学之间一种更深刻的冲突。因为个人主义和智能的崇拜会使一个人忽略了家庭生活之美;而以个人主义和智能的崇拜而言,前者不象后者那么有害。一个相信个人主义,实行个人主义的人,还可以做智者,可是一个相信冷静的头脑而排斥温暖的心的人,却不免变成傻瓜。以家庭的集合主义为社会单位而言,我们还可以找到代替物,可是一个人如果失掉匹偶和父性与母性的本能,便找不到可以代替的东西。 我们开头必须有一个假定:承认人类在世上不能单独生活而得到快乐,他必须和周遭一个比他自己更大的集团发生联系。一个人的自我不是限于他的身体的大小,因为有一个更大的自我会跟他的智能活动和社交活动而发展。无论在什么时代,什么国家,无论在什么政体之下,一个人所注意到的现实生活不会跟他的国家或时代共同扩张,而只限于他所认识的人和他的活动范围,这个较小的范围就是我们所谓“更大的自我”。他就在这个社会单位中生活着、活动着、生存着。这么一个社会单位也许是一间教区,一间学校,一间监狱,一间商店,一个秘密团体,或一个慈善机关。这些东西也许会代替家庭做一个社会单位,有时甚至完全取家庭的地位而代之。宗教或一个伟大的政治运动也许会吸收一个人的整个生命。可是在这一切集团中,家庭依然是世界上唯一自然的单位,唯一在生物学上有真实性的、令人满足的、有意义的单位。这个单位是自然的,因为每一个人出世时已经是在家庭里了,而且,他终身是和家庭发生关系的;它在生物学上是有真实性的,因为血统的关系使人类看得见这么一个更大的自我。一个人如果不能使这种自然的集团生活圆满,在其他的集团中便也不能有圆满的生活。孔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除了这种集团生活的重要之外,人类只有在和一个合适的异性过着和谐的生活时,才能尽量表现自己,成全自己,达到性格上最高的发展。 女人的生物学的意识比男人更深刻,所以她是知道这一点的。中国的一切少女在下意识里都在梦想着那件结婚时所穿的红衣和那顶花轿,一切西洋少女也在梦想着那条结婚时罩在头上的薄纱,和举行婚礼时的钟声。大自然赋给女人的母性本能是太强烈了,人造的文化是不能轻易加以破坏的。我相信大自然在创造女人时,是使做母亲的功能比做伴侣的功能更为重要的,大自然赋给她一些比较适合于做母亲的智能特质和道德特质,使这些特质在母性的本能中获得真正的意义和统一——现实的感觉,判断力,对琐碎细事的容忍,对弱小无力的东西的爱怜,照顾他人的欲望,深厚的爱和强烈的恨,个人的偏见和情感上的偏见,以及一种对周遭事物的个人见解。所以,当一种哲学脱离了大自然的观念,忽略了这种代表女人的主要特质和生存中心意义的母性本能,而想使女人快活的时候,这种哲学是走上迷路了。一切女人,无论是未受教育者,或受过健全教育者,其母性的本能是永远不会受压制的,这种本能在儿童时代就表现出来,由青春到成熟的时期更是越来越强烈的;在另一方面,男人对于父性的本能,大抵总要到三十岁以后,或到他有一个五岁大的儿子或女儿时,才意识到。我想二十五岁的男人是不会想到他做父亲这么一回事的。他只是爱上一个女人,偶然生了一个孩子,把这些事情忘得干净,而同时他的妻子的思虑却完全给这个孩子占据了去;后来到三十多岁的时候,他有一天突然感到他有一个儿子或女儿可以带到市场去给朋友们看,到了这个时候,他才开始觉得自己是个父亲了,二十岁至二十五岁的男人想到他们做父亲这件事时,很少不觉得可笑的,除了这可笑的感觉之外,他们是不大去想这种事情的;在另一方面,生产或怀孕在女人的生活上也许是最严重的事情,结果将改变她的整个生命,改变她的性格和习惯。当一个女人怀了孕的时候,世界在她看来是变了样子了。从此以后,她对于自己的人生使命或生存意义是绝对没有疑问的了。人生需要她。于是她实行她的功能了。我看见过一个娇生惯养的中国富家独生女,在她的孩子生病的时候,为了看护孩子,弄得废寝忘餐,其英勇的样子真是罕见。在大自然的计划中,这一类的父性本能是不需要的,而且是不存在的,因为男人和雄鸭或雄鹅一样,除了供给了雄性的遗传因子之外,对他的后嗣是不大关心的。所以,当这种生存的中心动力没有表现出来,不能发生作用时,女人在心理上受苦最深。只看美国文化让那么多优秀的女人不结婚(不是女人自己有什么缺点),美国文化对女人的爱护也就可想而知了! 我相信美国婚姻上的不协调,大抵是由于女人的母性本能和男人的父性本能不能融合所致。所谓美国青年的“情感不成熟”(emotional immaturity),除了这个生物学上的事实外,真找不到其他的解释;因为那些男人都是在一种养尊处优的社会制度中生长起来,缺乏那种女人更强烈的母性本能所产生的负责任的思想。如果大自然在女人生理上预备做母亲时,不赋给她们充分稳健持重的性格,那可就糟糕了;所以大自然把这种性格赋给女人了。穷人的子弟受了困苦的环境所锻炼,产生了负责任的思想,这么一来,在一个崇拜青年、纵容青年的国度里,只留下那些娇生惯养的富家子弟,在一种理想的环境之下,变成情感上和社会上毫无能力的人。归根结底说来,我们只关心一个问题:“怎样才可以度着快乐的生活呢?”一个人如果在外表生活的肤浅造诣之外,其性格的较深的泉源没有接触到,没有找到一个正常的出路,那么,他或她的生活是不能得到快乐的。独身生活大都被视为“个人事业”的理想;这种理想不但有个人主义的色彩,而且也有一种愚蠢的唯智主义的色彩;以后者这种色彩而言,独身生活是应该排斥的。对于那些决意做独身者的男女,那些自愿做无用的唯智主义者的独身男女,我始终认为他们太专注于他们自己的外表事业,相信他们能够拿一样相当的东西去替代家庭生活,而获得人生的快乐,或能够发现一种智能上、美术上或专门职业上的趣味,而获得深刻的满足。 我否认这一点。这么一个抱个人主义的人,没有结婚,没有孩子,企图在“事业”和个人造诣上面以及反对虐待动物方面找到一个代替物,以实现丰富而满足的生活,在我看来,始终有点愚蠢,有点滑稽。老处女因为看见老虎的背后有鞭痕,便要控告马戏班的经理虐待动物:这是一种很明显的心理上的征候。她们的抗议似乎是发源于一种误用了的母性本能,把这种本能用错了地方,以别类的动物为对象,好象猛虎真把人家几下鞭击当做一回事似的。这些女人是在糊里糊涂地暗中摸索着,想在世界上找到一个地位,竭力要找出一些使自己和别人都觉得动听的理由。 一个人在政治上、文学上或艺术上完成了伟业,其报酬只不过是智能上几声轻微的欢笑而已,可是一个人看见自己的孩子长成起来,其报酬是极真实的,不是言语所可以表达的。有几个作家和艺术家在年老的时候,对自己的成就感到满意?又有几个把这些成就当做消遣的产物以外的东西。当做生计之工具以外的东西?据说斯宾塞在逝世的前几天,把他所作的十八卷《综合哲学》(“The Synthetic Philosophy”)置在膝上,感觉到这些著作的冰冷的重量,在这时候,他的心中突然生出一个念头,觉得如果他有一个孙儿,岂不更好。聪明的伊里亚(Elia即Charles Lamb之笔名)不愿把他的全部小品文去换取他的一个“梦中孩子”(dream children)吗?人类有了白糖代替物,牛油代替物,和棉花代替物,已经够糟糕了,现在还得要有孩子代替物,真是倒霉!我相信洛克斐勒(John D.Rockefeller)使世界上那么多的人类获得幸福,心里一定感觉到一种道德上和美感上的满足。同时,我也相信这么一种道德上或美感上的满足是极其轻微,极其薄弱的;很容易因击错了一记高尔夫球而消失了去,而使他得到真正的、永久的满足的倒是小洛克斐勒。 由另一方面看起来,快乐大抵是找到一个人的终身事业的问题,是找到一个人所喜爱的工作的问题。我怀疑从事一种专门职业的男女,是否有百分之九十确已找到了他们心爱的工作。对于“我爱我的工作”这句夸耀的话,我想我们一定不可完全相信。一个人永远不说“我爱我的家庭”,因为这是视为当然的事情。一般的商人上他们的办公处去的时候,其心情是和生孩子的中国女人颇为相同的:大家都这样做,我还能做什么别的事情呢?”我爱我的工作”,大家都这样说,在管升降机的工人,电话女接线生,和牙医生那方面讲起来,这句话是骗人的;在编辑,地产经纪人,和股票掮客那方面讲起来,这句话是言过其实的。我想除了从事发现工作的南北极的探险家,或实验室里的科学家之外,一个人如能喜欢自己的工作,觉得是性情所近的工作,那已是最大的奢望了,可是纵使我们承认“爱”之一词在这里也可以应用的话,一个人爱他的工作,还是不能跟母亲爱其子女相比拟的。许多人对于自己的真正职业发生怀疑,常常在改换职业,可是一个母亲对自己的终身事业是毫无疑虑的,她的终身事业就是孩子的培养和教育。成功的政治家脱离了政治生活,成功的编辑放弃了杂志工作,成功的飞行家放弃了飞行生活,成功的拳斗家放弃了拳斗生活,成功的男女伶人摆脱了舞台生活,可是成功或不成功的母亲可有放弃过母性的生活的!那是闻所未闻的事情。母亲有一种人家需要她的感觉;她已经找到了一个人生的地位,深信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能够代表她的地位,其信念是比希特勒必须拯救德国人的信念更深刻的。一个男人或女人知道他或她在世界上有确定的地位,是会感到满足的;除了这种满足之外,还有什么东西能够使他或她得到更深更大的快乐呢?世间有运气找到所爱的工作,从事所爱的工作的人,还不到百分之五,可是觉得养育子女是最深刻最有兴趣的人生动力的父母,却有百分之百:这岂不是入情入理的话吗?所以一个女人如果做母亲而不做建筑师,其找到真快乐的机会是更稳而且更大的,因为大自然是永远不会弄错的:这岂不是一句真话吗?结婚是女人的最好的职业:这岂不是一句真话吗? 我对于家庭,越讲越起劲,读这本书的女人一定早已料到这一着,开始有点气愤愤了,因为她们知道家庭的十字架终究是要女人去负担的了。这正是我的原意和理论。谁对女人比较怀着善意,尚有待事实的证明,因为我们所关心的仅是女人的快乐,这种快乐不是用社会的成就去衡量的,而是用个人生存的深度去衡量的。甚至由合适或胜任愉快的观点上说起来,我也相信对于工作真正能够胜任愉快的银行行长,是比对于做母亲的职务胜任愉快的女人更少的。我们有不合格的股长,不合格的商务经理,不合格的银行家,和不合格的主席,可是我们难得有不合格的母亲。所以女人是适合于做母亲的任务的,她们是有这种需要的,她们是知道这个事实的。我知道今日的美国女大学生已经放弃了女权主义的理想,而朝着合理的方向走去,我知道她们多数具有健全的人生观念,敢公然声称她们要结婚。我心目中的理想女人是爱数学也爱化妆品的,是比女权主义者更有女人的性格的。让她们用她们的化妆品吧,如果她们还有馀力(孔子一定会这样说),让她们也弄弄数学吧。 我们要晓得我们所讲的是一般男女的一般理想。世界有杰出而能干的男人,也有杰出而能干的女人,他们的创造能力是世界真正进步的原因。我要求一般的女人把结婚当做理想的职业,要求她们去生孩子,或者也去洗碟子,同时,我也要求一般的男人把艺术忘掉,只要去做剪头发,擦皮鞋,捉窃贼,修补铁锅,或堂倌的工作,挣到家人所需要的面包好了。世间既然须有人生产孩子,养育孩子,在出麻疹时候看护他们,把他们造成良好而有智慧的公民,男人在生孩子方面既然是无能为力,对抱孩子及替孩子洗澡的工作又是那么笨手笨脚的,那么,我自然是希望女人去担任这种工作了。一般地比较起来,我不知道哪一样的工作是更高尚的——养孩子呢?做理发师呢?做擦皮鞋匠呢?抑是做百货公司的看门者呢?如果女人们的丈夫须在百货商店替陌生人开门,我真不知道她们对于洗碟子的工作还有什么可以埋怨的。过去是男人站在柜台后,现在女人争先恐后地跑去代替男人在柜台后的地位,而男人的工作倒是去开门了;如果女人们以为这是更高尚的工作,那么,社会是欢迎她们去做这种工作的。以生活的方法而言,没有什么工作是高尚的,也没有什么工作是卑鄙的。有些女人在公共场所保管男人的帽子,我不敢说这种工作一定比缝补丈夫的袜子更罗曼蒂的。保管帽子的女人和在家补袜子的女人,其间的异点是后者有一个男人可以同甘苦,而前者没有。当然,我们希望那个穿袜子的男人配享受那女人的劳力的结晶,可是如果我们定下一条原则,说他的袜子不值得她的缝补,那可就太过悲观了。男人并不是全部那么没有价值的。家庭生活包括着养育孩子这种重要而神圣的工作;而一般人觉得家庭生活太卑下了,不值得占据女人的时间,这种观念不能说是一种健全的社会态度;这种观念只有在女人,家庭,和母性不受充分敬重的文化中,才有存在的可能。这倒是值得注意的要点。 (本章完) [(第13章 论性的吸引力)] 女人的权利和社会特权虽然已经增加了,可是我始终认为甚至在现代的美国,女人还没有享受到公平的待遇。我希望我的印象是错误的,我希望在女人的权利增加了的时候,尊重闺秀之侠义并没有减少。因为一方面有尊重闺秀之侠义,或对女人有真正的尊敬;另一方面任女人去用钱,随意到什么地方去,担任行政的工作,并且享有选举权——这两样东西不一定是相辅而行的。据我(一个抱着旧世界的观念的旧世界公民)看来,有些东西是重要的,有些东西是不重要的;美国女人在一切不重要的东西那方面,是比旧世界的女人更前进的,可是在一切重要的东西这方面,所占的地位是差不多一样的。无论如何,我们看不见什么现象可以证明美国人尊重闺秀之侠义比欧洲人更大。美国女人所拥有的真权力还是在她的传统的旧皇座——家庭的炉边——上产生出来的;她在这个皇座上是一位以服役为任务的快乐天使。我曾经看见过这种天使,可是只在私人家庭的神圣处所看见,在那里,一个女人在厨房中或客厅中走动着,成为一个奉献于家庭之爱的家庭中的真主妇。不知怎样,她是充满着光辉的,这种光辉在办公室里是找不到的,是不相称的。 这只是因为女人穿起薄纱的衣服比穿起办公外套妩媚可爱吗?抑只是我的幻想?女人在家如鱼得水,问题的要点便在这个事实上。如果我们让女人穿起办公外套来,男人便会当她们做同事,有批评她们的权利;可是如果我们让她们在每天七小时的办公时间中,有一小时可以穿起乔治绉纱或薄纱的衣服,飘飘然走动着,那么,男人一定会打消和她们竞争的念头,只坐在椅上目瞪口呆地看着她们。女人做起刻板的公务时,是很容易循规蹈矩的,是比男人更优良的日常工作人员,可是一旦办公室的空气改变了,例如当办公室人员在婚礼的茶会席上见面时,你便会看见女人马上独立起来,她们或劝男同事或老板去剪一次头发,或告诉他们到什么地方去买一种去掉头垢的最佳药水。女人在办公室里说话很有礼貌,在办公室外说话却很有权威呢。 由男人的观点上坦白地说来——装模作样用另一种态度说来是毫无用处的——我想在公共场所中,女人的出现是很能增加生活的吸引力和乐趣的,无论是在办公室里或在街上,男人的生活是比较有生气的;在办公室里,声音是更柔和的,色泽是更华丽的,书台是整洁的。同时,我想天赋的两性吸引力或两性吸引力的欲望一点也不曾改变过,而且在美国,男人是更幸福的,因为以注意性的诱惑一方面而言,美国女人是比(举例来说)中国女人更努力在取悦男人的。我的结论是:西洋的人太注意性的问题,而太不注意女人。 西洋女人在修饰头发方面,所花的功夫是和过去的中国女人差不多一样多的;她们对于打扮是比较公开的,是随时随地这样做的;她们对于食物的规定,运动,按摩,和读广告,是比较用心的,因为她们要保持身体的轮廓;她们躺在床上做腿部的运动是比较虔诚的,因为她们要使腰部变细;她们到年纪很大的时候还在打扮脸孔,还在染发,在年纪那么大的中国女人是不会这样做的。她们用在洗涤药水和香水上的金钱是越来越多的;美容的用品,日间用的美容霜,夜间用的美用霜,洗面用的霜,涂粉前擦在皮肤上的霜,用在脸上的霜,用在手上的霜,用在皮肤毛孔上的霜,柠檬霜,皮肤晒黑时所用的油,消灭皱纹的油,龟类制成的油,以及各式各样的香油的生意,是越做越大的。也许这只是因为美国女人的时间和金钱较多。也许她们穿起衣服来取悦男人,脱起衣服来取悦自己,或者脱起衣服来取悦男人,穿起衣服来取悦自己,或者同时在取悦男人和自己。也许其原因仅是由于中国女人的现代美容用品较少,因为讲到女人吸引男人的欲望时,我很不愿意在各种族间加以区别。中国女人在五十年前缠足以图取悦男人,现在却欢欢喜喜脱下“弓鞋”,穿起高跟鞋来。我平常不是先知者,可是我敢用先知般的坚信说:在不久的将来,中国女人每天早晨一定会费十分钟的工夫,将两腿作一高一低的运动,以取悦她们的丈夫或她们自己。然而有一个事实是很明显的:美国女人现在似乎想在肉体的性诱惑和服装的性诱惑等方面多用点工夫,企图用这方法更努力的去取悦男人。结果在公园里或街上的女人,大抵都有更优美的体态和服装,这应该归功于女人天天保持身体轮廓的不断努力——使男人大为快活。可是我想这一定很耗费她们的脑筋的。当我讲到性的诱惑时,我的意思是把它和母性的诱惑,或整个女人的诱惑作一个对比。我想这一方面的现代文明,已经在现代的恋爱和婚姻上表现其特性了。 艺术使现代人有着性的意识。这一点我是不怀疑的。第一步是艺术,第二步是商业对于女人身体的利用,由身体上的每一条曲线一直利用到肌肉的波动上去,最后一步是涂脚趾甲。我不曾看见过女人的身体的每一部分那么完全受商业上的利用,我不很明白美国女人对于利用她们的身体这件事情,为什么服从得那么温顺。在东方人看来,要把这种商业上利用女性身体的行为,和尊敬女人的观念融合起来,是很困难的。艺术家称之为美,剧院观众称之为艺术,只有剧本演出的监督和剧院经理老老实实称之为性的吸引力,而一般男人是很快活的。女人受商业上的利用而脱起衣服来,可是男人除了几个卖艺者之外,是几乎都不脱衣服的:这是一个男人所创造和男人所统治的社会的特点。在舞台上我们看见女人差不多一丝不挂,而男人却依旧穿晨礼服,结黑领带;在一个女人所统治的世界里,我们一定会看见男人半裸着,而女人却穿着裙。艺术家把男女的身体构造作同等的研究,可是要把他们所研究的男人身体之美应用到商业上去,却有点困难。剧院要一些人脱光衣服去嘲弄观众,可是普遍总是要女人脱光衣服去嘲弄男人,而不要男人脱光衣服去嘲弄女人。甚至在比较上等的表演中,当人们要同时注重艺术和道德的时候,他们总是让女人去注重艺术,男人去注重道德,而不曾要女人去注重道德,男人去注重艺术的(在剧院游艺表演中,男演员只是表演一些滑稽的样子,甚至在跳舞方面也是如此,这样说便是“艺术化”的表演了)。商业广告采取这个主题,用无数不同的方法把它表现出来,因此今日的人要“艺术化”的时候,只须拿起一本杂志,把广告看一下。结果女人自己深深感到她们须实行艺术化的天职,于是不知不觉地接受了这种观念,故意饿着肚子,或受着按摩及其他严格的锻炼,以期使这个世界更加美丽。思想较不清楚的女人几乎以为她们要得到男人,占有男人,唯一的方法是利用性的吸引力。 我觉得这种过分注重性吸引力的观念之中,有着一种对于女人整个天性的不成熟和不适当的见解,结果影响到恋爱和婚姻的性质,弄得恋爱和婚姻的观念也变成谬误的,或不适当的观念。这么一来,人们比较把女人视为配偶,而不大注意她们做主妇的地位。女人是同时做妻子和母亲的,可是以今日一般人对于性的注重的情形看来,配偶的观点是取母亲的观念而代之了;我坚决的主张说,女人只有在做母亲的时候,才达到她的最高的境地,如果一个妻子故意不立刻成为母亲的话,她便是失掉了她大部分的尊严和端庄,而有变为玩弄物的危险。在我看来,一个没有孩子的妻子就是情妇,而一个有孩子的情妇就是妻子,不管他们的法律地位如何。孩子把情妇的地位提高起来,使她变得神圣了,而没有孩子却是妻子的耻辱。许多现代女人不愿生孩子,因为怀孕会破坏她们的体态:这是很明显的事实。 好色的本能对于丰富的生命确有相当的贡献,可是这种本能也会用得过度,因而妨害女人自己。为保存性的吸引力起见,努力和奋发是需要的,这种努力和奋发当然只消耗了女人的精神,而不消耗男人的精神的。这也是不公平的,因为世人既然看重美丽和青春,那么中年的女人只好跟白发和年岁作绝望的斗争了。有一位中国青年诗人已经警告我们说,青春的泉源是一种愚弄人的东西,世间还没有人能够以“绳系日”,使它停住不前。这么一来,中年的女人企图保存性的吸引力,无异是和年岁作艰苦的赛跑,这是十分无意义的事情。只有幽默感才能够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和老年与白发作绝望的斗争是徒然的事情,那么,为什么不说白发是美丽的呢?朱杜唱道: 白发新添数百茎, 几番拔尽白还生; 不如不拔由他白, 那得工夫会白争? 这一切情形是不自然的,不公平的。这对母亲和较老的女人是不公平的,因为正如一个超等体重的拳斗大王必须在几年内把他的名位传给一个较年轻的挑战者一样,正如一只得锦标的老马必须在几年内把荣誉让给一只较年轻的马一样,年老的女人和年轻的女人们争起来,必须失败,这是不要紧的,因为她们终究都是和同性的人们争。中年的女人与年轻的女人在性的吸引力方面竞争,那是愚蠢的,危险的,绝望的事情。由另一方面看起来,这也是愚蠢的,因为一个女人除了性之外还有别的东西,恋爱和求婚虽然在大体上须以肉体的吸引为基础,可是较成熟的男人或女人应该已经度过这个时期了。 我们知道人类是动物中最好色的动物。然而,除了这个好色的本能之外,他也有一种同样强烈的父母的本能,其结果便是人类家庭生活的实现。我们和多数的动物同有好色和父性的本能,可是我们似乎是在长臂猿中,才初次发现人类家庭生活的雏形。然而,在一个过分熟悉的人类文化中,在艺术,电影和戏剧中不断的性欲刺激之下,好色的本能颇有征服家庭的本能的危险。在这么一种文化中,人们会轻易忘掉家庭理想的需要,尤其是在个人主义的思潮同时也存在着的时候。所以,在这么一种社会中,我们有一种奇怪的婚姻见解,以为婚姻只是不断的亲吻,普通以婚礼的钟声为结局,又有一种关于女人的奇怪见解,以为女人主要的任务是做男人的配偶,而不是做母亲。于是,理想的女人变成一个有完美的体态和肉体美的青年女人,然而在我的心目中,女人站在摇篮旁边时是最美丽不过的,女人抱着婴孩时,拉着一个四五岁的孩子时,是最端庄最严肃不过的,女人躺在床上,头靠着枕头,和一个吃乳的婴儿玩着时(象我在一幅西洋绘画上所看见的那样)是最幸福不过的。也许我有一种母性的错综(a motherhood complex),可是那没有关系,因为心理上的错综对于中国人是无害的。如果你说一个中国人有一种母与子的错综或父与女的错综,这句话在我看来总觉得是可笑的,不可信的。我可以说,我关于女人的见解不是发源于一种母性的错综,而是由于中国家族理想的影响。 (本章完) [(第14章 中国人的家族理想)] 我想《旧约圣经·创世记》中的创造天地的故事颇有重写的必要。在中国的长篇小说《红楼梦》里,那个柔弱多情的男主角很喜欢和女人混在一起,深深崇拜他那两个美丽的表姊妹,常以自己生为男孩子为憾。他说“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因为他觉得他的表姊妹是可爱的,纯洁的,聪明的,而他自己和他的男同伴是丑陋的,糊涂的,脾性暴戾的。如果《创世记》故事的作者是贾宝玉一类的人,知道他所说的是什么,那么,他一定会写一个不同的故事。上帝用泥土造成一个人形,将生气吹在他的鼻孔里,就成了亚当。可是亚当开始裂开了,粉碎了,于是上帝拿一点水,把泥土再塑造起来;这渗进亚当的身体的水便是夏娃,亚当的身体里有了夏娃,其生命才是完全的。这在我看来至少是婚姻的象征意义。女人是水,男人是泥,水渗进泥里,把泥塑造了,泥吸收了水,使水有了形体的寄托,使水可以在这形体里流动着,生活着,获得了丰富的生命。 许多年前,元朝大画家赵孟* 的妻子管夫人(她自己也是画家,曾做宫廷中的师傅),早已用泥和水来比喻人类的婚姻关系了。在中年的时候,当赵孟* 热情渐冷,打算娶妾的时候,管夫人写了下面这首词赠他,使他大受感动,因而回心转意: 你侬我侬, 忒煞情多, 情多处, 热如火! 把一块泥, 捻一个你, 塑一个我。 将咱两个, 一齐打破, 用水调和, 再捻一个你, 再塑一个我。 我泥中有你, 你泥中有我; 与你生同一个衾, 死同一个槨。 中国人的社会和生活是在家族制度的基础上组织起来的,这是尽人皆知的事实。这个制度支配着中国人的整个生活型态,宣染着中国人的整个生活型态。这种生活的家族理想是哪里来的呢?这个问题不常有人提出,因为中国把这个理想视为当然,而外国的研究者又觉得没有充足的经验可以讨论这个问题。关于家族制度成为一切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的根据这一点,一般人都认为其理论的基础是孔子所建立的;这种理论的基础极端重视夫妇的关系,视之为一切人类关系之本,也极端重视对父母的孝道,以及一年一度省视祖墓的风尚,祖先的崇拜,和祖祠的设立。 有些作家曾称中国人的祖先的崇拜为一种宗教,在我看来,这大抵是对的。这种崇拜的非宗教之点,是在它排除了超自然的东西,或使之占着较不重要的地位。祖先的崇拜几乎不和超自然的东西发生关系,所以它可以和基督教,佛教,或回回教关于上帝的信仰并行不悖。崇拜祖先的礼仪产生了一种宗教的形式,这是很自然而且很正常的,因为一切的信仰都须有一种外表的象征和形式。我觉得向那些写着祖宗名字的十四五寸高的木主表示尊敬,并不比英国邮票上印着英皇肖像更有宗教色彩,或更无宗教色彩。第一,中国人大抵把这些祖先的灵魂视为人类,而不视为神灵;中国人是视他们为老人家,而由子孙继续供奉着他们的,他们并不向祖先祈求物品或疾病的治疗,完全没有崇拜者和受崇拜者之间普通那种讨价还价的事情。第二,举行这种崇拜的礼仪不过是子孙纪念已逝世的祖先的一个机会,这一天乃是家人团聚,对祖先创家立业的功绩表示感激的日子。拿它去代替祖先活着时的生日庆祝,是不十分适当的,可是在精神上,它和父母的生日庆祝或美国“母亲日”的庆祝,并没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基督教传教士禁止中国信徒去参加祖先崇拜的礼仪和宴乐,其唯一的理由乃是因为崇拜者必须在祖宗的木主之前拜跪,这种行为是违犯“十戒”的第一戒的。这一点是基督教传教士缺乏理解的最明显的证据。中国人的膝头并不象西洋人的膝头那么宝贵,因为我们向皇帝拜跪,向县令拜跪,在元旦日也向我们活着的父母拜跪。因此,中国人的膝头自然比较容易使用,一个人向一块形如日历的木主拜跪,其异教徒的资格并不会增加或减少。在另一方面,中国的基督徒因为不许参加大众的宴乐,甚至不许捐款去帮助戏剧表演的费用,结果在乡村和城镇里不得不和一般的社会生活隔绝。所以,中国的基督徒简直是被逐出了自己的家族了。 这种对自己家族的孝敬和神秘责任的感觉,常常形成了一种深刻的宗教态度:这是毫无疑义的。例如,十七世纪的儒家大师颜元在年老的时候,带着感伤的心情出门去寻找他的哥哥,因为他没有子嗣,希望他的哥哥有一个儿子。这个相信行为重于知识的儒家弟子,当时住在四川。他的哥哥已经失踪多年。他对于讲解孔子教义的工作感到厌倦,有一天突然心血来潮(这在传教士说来,一定是“神灵的召唤”),觉得应该去寻找这个失踪的哥哥。他的工作是困难到极点的。他不知道他的哥哥在什么地方,甚至也不知道是否尚在人世。当时出外旅行是很危险的事情,因为明朝的政权已经倾覆,各地情形甚为混乱。然而,这位老人还是怀着宗教般的虔诚,不顾一切地出门,到处在城门上和客栈里张贴寻人的告白,希望找到他的哥哥。他就这样由中国西部一直旅行到东北诸省去,沿途跋涉几千里;经过了许多年,有一天,他到一个公共厕所里去,把伞放在墙边,他的哥哥的儿子看见那把伞上的名字,才认出他,带他到家里去。他的哥哥已死,可是他已经达到了他的目的,他已经替他的宗族找到一个子嗣了。 孔子为什么这样注重孝道,不得而知,可是吴经熊博士曾在一篇精彩的论文里①说,其原因是因为孔子出世时没有父亲。《甜蜜的家》(“Home,Sweet Home”)一歌的作者一生没有家庭,这种心理上的原因是相同的。如果孔子小时有父亲的话,他的父性观念一定不会含着那么浓厚的传奇浪漫色彩;如果他的父亲在他成人的时候还活着,这种观念一定会有更不幸的结论。他一定会看出他父亲的缺点,因此也许会觉得那种绝对孝敬父母的观念有点不易实行。无论如何,他出世的时候,他的父亲已经死了,不但如此,孔子甚至连他父亲的坟墓在何处也不知道。他的父母的结合是非正式的,所以他的母亲不愿告诉他父亲是谁。当他的母亲死时,他把她殡于(我想他的态度是玩世的)“五父之衢”,后来他由一个老妇人探出他父亲的葬处,才把他的父母合葬在另一个地方。 —— ①上海英文《天下月刊》第一卷第一期《真孔子》(“The Real Confucius”)一文。 我们得让这个巧妙的理论去表现其自身的价值。关于家族理想的必要,我们在中国文学作品中可以找到许多理由。开头的观念是把人类视为家庭单位的一份子,而不把他视为个人。这观念又得一种人生观和一种哲学观念的赞助。那种人生观可以称为“生命之流”的原理,而那种哲学则认为人类天赋本能的满足,乃是道德和政治的最后的目标。 家族制度的理想必然是和私人个人主义的理想势不两立的。人类终究不能做一个完全孤立的个人,这种个人主义的思想是不合事实的。如果我们不把一个人当做儿子、兄弟、父亲或朋友,那么,他是什么东西呢?这么一个人变成了一个形而上的抽象名词。中国人既然是具有生物学的思想,自然先想到一个人的生物学上的关系。因此,家族变成我们的生存的自然生物学单位,婚姻本身变成一个家族的事情,而不是一个人的事情。 我在《吾国与吾民》里,曾指出这种占有一切的家族制度的弊害,它能够变成一种扩大的自私心理,妨害国家的发展。可是这种弊害在一切人类制度里都存在着,无论是在家庭制度里,或西方的个人主义和民族主义里,因为人类的天性根本是有缺点的。中国人始终觉得一个人是比国家更伟大,更重要的,可是他并不比家庭更伟大,更重要,因为他离开了家庭便没有真实的存在。现代欧洲民族主义的弊害也是同样明显的。国家可以很容易地变成一个怪物,——现在有些国家已经变成怪物,——把个人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私人荣誉,甚至于个人幸福的最后目的完全吞没了。 我们可以用家族的理想来代替西洋的个人主义和民族主义;在这种家族的理想里,人类不是个人,而是家族的一份子,是家族生活巨流的主要部份。我所说的“生命之流”的原理,便是这个意思。在大体上说来,人类的生命可说是由许多不同种族的生命之流所造成的,可是一个人直接感觉到的,直接看见的,却是家族的生命之流,依照中国人和西洋人的比喻,我们用“家系”或“家族的树”一词,每个人的生命不过是那棵树的一部分或一个分枝,生在树身上,以其生命来帮助全树的生长和赓续。所以,我们必须把人类的生命视为一种生长或赓续,每个人在家族历史里扮演着一个角色,对整个家族履行其责任,使他自己和家庭获得耻辱或光荣。 这种家族意识和家族荣誉的感觉,也许是中国人生活上队伍精神或集团意识的唯一表现。为使这场人生的球戏玩得和别一队一样好,或者比别一队更好起见,家族中的每个份子必须处处谨慎,不要破坏这场球戏,或行动错误,使他的球队失败。如果办得到的话,他应该想法子把球带得远些。一个不肖子对自己和家族所造成的耻辱,是和一个任防御之责的球员接不住球,因而被敌人抢去一样。那个在科举考试里获第一名的人,是和一个球员冲破敌人防线,帮球队获得胜利一样。这光荣是他自己的,同时也是他的家族的。一个人中了状元或进士之后,他的家人、亲戚、族人、甚至于同镇的人,在情感上和物质上,都可以靠他获得一些利益。因此在一两百年之后,镇上的人还会夸口说:他们在某个年代曾经出过一个状元。一个人中了状元或进士之后,衣锦还乡,将一个荣誉的金匾高高放在他的祖祠里,家人和镇上的人都很高兴,他的母亲也许在喜极而流泪,全族的人都觉得非常荣耀。今日一个人获得一纸大学文凭的情形,跟从前那种热闹的情景比较起来,真有天壤之别。 在这个家族生活的图画里,我们可以找到许许多多的变化和颜色。男人自己经过了幼年、少年、成年、老年等时期:开头是由人家养育,后来转而养育人家,到年老的时候又由人家养育了;开头是服从人家,尊敬人家,后来年纪越大,越得人家的服从,受人家的尊敬。女人的出现尤其使这幅图画的颜色更为鲜明。女人踏进这个连续不断的家族生活的图画里,并不是要做装饰品或玩物,甚至根本也不做妻子,而是做家族的树的主要部分——使家族系统赓续着的要素。因为任何家族系统的力量,是有赖于那个娶入家门的女人及其所供给的血液的。贤明的家长是会谨慎选择那些有着健全遗传的女人的,正如园丁移植树枝时谨慎选择好种一样。一个男人的生活,尤其是他的家庭生活,是由他所娶的妻子所创造或破坏的,未来家庭的整个性格是受她的支配的:这是颇为合理的推断。孙儿的健康和他们所将受的家庭教养(这一点很受人们的重视),完全要看媳妇自己所受的教养如何。因此,这个家族理想里有一种无定形的,不明确的优生制度,以相信遗传的观念为根据,而且常常极力注重“门第”,这所谓“门第”,就是家中的父母或祖父母对于新娘的健康、美丽、和教养等方面所定的标准。一般地说来,重心是在家庭的教养(跟西洋人选择“优良的家庭”“Good home”里的女人意义一样),这种教养包括节俭、勤劳、举止温雅、和有礼貌这些良好的旧传统。当父母有时不幸看见他们的儿子娶了一个举动粗鄙,毫无价值的媳妇时,他们往往暗中咒骂女家没有把他们的女儿好好教养起来。因此,父母对于女儿负有教育的责任,使她们出嫁之后不至于玷辱娘家的体面——比方说,她们如果不会烧菜或做好吃的年糕,便是玷辱了娘家的体面。 以家族制度中的生命之流的原理而言,永生差不多是看得见的,摸得到的。祖父看见他的孙儿背着书包上学去,心中觉得他确是在那孩子的生命里重度人生的;当他抚摸那孩子的手儿或捏捻其面颊时,他知道那是他自己的血肉。他自己的生命不过是家族之树的一部分,或奔流不息的家族生命巨流的一部分,所以,他是欣然瞑目而死了。为了这个缘故,中国父母最关心的事情是在去世之前看见子女缔成美满的姻缘,因为那是比自己的墓地或选择好棺木更加重要的事情。因为他要亲眼看见他的子女所嫁娶的男女是什么样子的人,才会知道他的子女所将过的生活,如果媳妇和女婿看来颇为满意,他是“瞑目无恨”的了。 这么一种人生观使一个人对世间的事物抱着远见,因为生命再也不是以个人的生命为终始了。球队在中卫线的要员失掉作战能力之后,还是继续比赛下去。成功和失败开始呈露着一个不同的局面。中国人的人生理想是:一个人要过着不使祖宗羞辱的生活,同时要有不损父母颜面的儿子。中国官吏辞去官职的时候常常说: 有子万事足, 无官一身轻。 一个人最不幸的事情也许是有一些“堕坏家声”或挥霍祖业的不肖子。家财百万的父亲如果有一个嗜赌的儿子,便无异已经把一生挣来的家财耗光。如果儿子失败了,那便是绝对的失败。在另一方面,一个眼光远大的寡妇如果有一个五岁的好儿子,便能够忍受多年的痛苦、耻辱,甚至于虐待和迫害。中国历史上和文学上充满着这种寡妇,她们忍受着一切的艰苦和虐待,生活下去,一直到她们看见儿子飞黄腾达,出人头地,也许甚至成为名人。蒋介石可说是最新的例证,他小时和他的守寡的母亲受着邻人虐待。这位寡妇一天对她的儿子寄着希望,便也一天不气馁。寡妇大抵能够使她们的孩子在品性和道德方面得到完美的教育,她们的教育工作是成功的,因为女人普通较有实事求是的感觉;因此我常常觉得在儿童教养方面,父亲是完全不需要的。寡妇往往笑得最响,因为她笑得最迟。 所以,这么一种家庭生活的配合是令人满意的,因为在生物学各方面的人类生活都已经顾到。这终究是孔子的主要目标。在孔子的心目中,政治的最后理想是和生物学很有关系的:“老者安之,少者怀之。”“内无怨女,外无旷夫。”这是值得注意的,因为它不仅是一句关于枝节问题的话,而是政治的最后目标。这就是所谓“达情”的人文主义哲学。孔子要我们的一切人类本能都得到满足,因为我们唯有这样才能够由一种满足的生活而得到道德上的和平,而且也因为唯有道德上的和平才是真正的和平。这种政治理想的目的是在使政治变成不必要的东西,因为那种和平将是一种稳固的,发自人心的和平。 (本章完) [(第15章 论老年的来临)] 据我看来,中国家族制度大抵是一种特别保护老幼的办法,因为幼年、少年和老年既然占据我们的半生。那么,幼者和老者是应该过着美满的生活的:这一点很重要。幼者确比较微弱无力,比较不能照顾自己,可是在另一方面,他们却比老人更能够过着一种缺乏物质上的舒适的生活。儿童常常是不大感觉到物质环境的艰难的,因此,穷孩子常和富家的孩子一样快活,如果不是更加快活的话。他也许是赤着足的,可是那在他不但不是什么苦事,反而是一种舒服的事情,而在另一方面,赤足走路在老年人常常是一种不可忍受的苦事。这是因为儿童有着较大的活力,有着活跃的青春。他也许有其一时的悲愁,可是他把这些悲愁忘得多么容易啊。他没有老人家那种金钱的念头和做百万富翁的梦想。他至多只是搜集一些香烟画片,希望换点钱去买小孩玩的空气炮,而在另一方面,有财产的寡妇却在搜集“救国公债”。以这两种搜集的东西而论,其间的乐趣是无法比拟的。原因是儿童还不会象成人那样,受过人生的威胁,他的私人习惯还不曾养成,他不是某一咖啡商标的奴隶,他是随遇而安的。他的种族偏见很少,而且完全没有宗教上的偏见。他的思想和观念还不曾堕入某一些常轨。所以,老年人甚至于比儿童更需要依赖人家,因为他们的恐惧比较明显,他们的欲望也比较确定。 中国民族的原始意识里早已有这种对老年人的深情,这种情感我觉得和西方的尊重闺秀之侠义与对女人的殷勤颇为相同。如果古代的中国人有尊重闺秀之侠义的话,那不是以妇孺为对象,而是以老人为对象的。这种情感在孟子的言论里有着明显的表现,例如他说:“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这就是王政的最后目标。孟子也说出世界上四种最无能力的人:“鳏寡孤独。”在这四种人之中,第一二种应该由经济学去加以救济,其办法是使天下没有旷夫怨女。至于孤儿应如何处置,据我们所知,孟子并没有发表过意见,虽则孤儿院和养老金一样,是古已有之的。然而,大家都知道孤儿院和养老金并不足以替代家庭。看来只有家庭才能够使老幼得到美满的生活。可是讲到幼者的生活,那当然是不必多说的,因为他们可以得到天然的父母之爱。中国人常常说:“水流下不流上。”所以人们对父母和祖父母的情爱是比较缺乏的,比较需要教导的工夫的。一个天生自然的人爱他的孩子,可是一个有教养的人是爱他的父母的。到了最后,敬老爱老的教训成为一般人所公认的原则,有一些作家说,他们希望得到奉养年老的双亲的权利,这种愿望是极为强烈的。一个中国君子的最大遗憾是:老父老母病入膏肓时不能亲侍汤药,临终时不能随侍在侧。一个五六十岁的大官如果不能请他的父母由故乡来京都和家人同住,而且“晨昏定省”,便无异犯了道德上的罪恶,应该认为是可耻的事情,而且须不断地向朋友和同事解释,说一些推托的话。有一个人回家时双亲已死,便说出下列的两句话: 树欲静而风不息, 子欲养而亲不在。 我们可以说,如果一个人度过了诗一般的一生,他一定会视老年为他最幸福的时期,他不但不会使可怕的老年来得迟些,反而会期望着老年的来临,渐渐把老年造成他一生最幸福的时期。我在比较东西人生观念时,并没有找到绝对的差异,只有在对老年人的态度这一方面,发见一些绝对不同的地方。关于我们对性,对女人,对工作,游戏和事业的态度,其差别都是相对的;中国人的夫妻关系和西洋人的并没有根本的差异,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亦莫不然。可是在我们对老年人的态度方面,其差异是绝对的。东方和西方的见解是相反的。在询问人家岁数或说出自己的年龄这一方面,我们可以得到最明显的例证。在中国,一个人正式访谒人家,第一句问尊姓大名,第二句便是问:“贵庚?”如果对方歉然说他今年二十三岁或二十八岁,访问者普通总安慰他,说他前程远大,将来会享高寿。可是如果对方说他今年三十五岁或三十八岁,访问者马上表示莫大的敬意说:“福气!”其热诚是随着对方的岁数而增高的;如果对方的年龄在五十岁以上,访问者立刻低声下气的表示谦卑和尊敬。所以,老人家如果办得到的话,都应该跑到中国去住,在那边,甚至一个胡须花白的乞丐也可以得到人们格外的善遇。中年的人都在盼望到五十晋一的时候可以做寿,至于那些飞黄腾达的商人或官吏,他们连四十晋一的生日时也会大做其寿,热闹一番。可是到了五十一岁的生日——活过了半世纪——无论哪一阶级的人都是欢欣鼓舞的。六十一岁的寿辰比五十一岁更快乐更伟大,七十一岁的寿辰自然又比六十一岁更快乐更伟大了;一个人如果能够庆祝八十一岁的寿辰,人家便当他是得天独厚的幸运儿。留胡须成为那些做祖父者的特权,一个人如果还不够资格,如果还未做祖父或不上五十岁,留起胡须来是有受人背后讥笑的危险的。因此,青年人常常模仿老人家的态度、尊严和见解,希望使人看起来年岁大些;我知道有些中学毕业的中国青年作家,年纪不出二十一岁至二十五岁,却在杂志上发表文章,劝青年应该读什么书,不应该读什么书,同时,以父兄垂爱后辈的态度,讨论青年的陷阱。 当我们知道一般中国人对老年人的重视时,这种变成老人或有着老成样子的欲望是可以了解的。第一,老人有说话的特权,青年人必须倾耳静听,免开尊口。中国有句俗语说:“少年人有耳无嘴。”三十岁的人在说话时,二十岁的人照理是应该静听的,四十岁的人在说话时,三十岁的人也应该静听。人们既然几乎都有说话给人家听的欲望,那么,一个人年纪越大,在社会上越有说话给人听的机会。这是一种大公无私的人生游戏,因为人人都有成为老人家的机会。因此,父亲在教训儿子的时候,如果祖母开口说话,他便须突然停下来,改变态度,他当然是希望有一天会占据祖母的地位的。这是十分公平的,因为当老人家说:“我走过的桥比你走过的马路还要多呢”的时候,青年人有什么权利可以开口呢?青年人有什么权力可以说话呢? 我虽然颇为熟悉西洋生活和西洋人对老年的态度,可是有些话听起来还是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使我不断地觉得惊奇。这种态度的新例证随时随地都可以找到。我听见一个老太太说她有几个孙儿,可是“使我觉得苦恼的倒是第一个”。我深知美国人不愿使人有年老的印象,可是我还是料不到他们会说出这种话来。我颇能谅解那些不上五十岁的中年人,我知道他们要给人家一种印象,以为他们还是活跃有生气的,可是我有一次碰见一个白发的老太婆,在谈话中自然而然地谈到她的岁数,不料她竟用诙谐的态度把话题转到天气上去。我时常忘掉这一点,要让老人先入电梯或汽车。“老人先走”这句习惯的话几乎脱口而出,我连忙让这句话缩进去,可是找不到适当的话可以代替。有一天,我在车上碰到一个非常和蔼庄重的老人和他的妻子,我无意中向这位老人家说出一句惯常的敬老的话,不料那老人家却转过头去,用滑稽的口吻对着坐在旁边的妻子说:“这个青年竟这么厚颜,以为他比我更年轻呢!” 这是极无意义的事情。我真是迷惑不解。我不明白青年和中年的未婚女人为什么不愿说出她们的岁数,因为青春的可贵是十分自然的。中国少女如果到二十一岁时尚未结婚或订婚,也会觉得有点恐慌。年岁是很无情地溜过去了。她们有一种怕被撇在外边的恐惧感觉,即德国人所谓 Torschlusspanik(一个人在城门关闭时怕挤不进城的恐慌),她们怕公园夜间关闭的时候,她们留在里边不能出来。因此,有人说二十九岁那一年是女人毕生最长的一年;她一连过了四五年还是二十九岁呢。可是,除此之外,怕人家知道岁数的恐惧心理是毫无意义的。人家如果不认为你是年老的,怎么会认为你有智慧呢?而且,青年人对于人生,对于婚姻,对于真价值,事实上懂得什么呢?西洋人的整个生活型态是重视青春的,因此弄得男女都不愿把岁数告诉人家:这一点我是能够谅解的。据那种古怪的推论,一个工作效率甚高,精力充足的四十五岁的女书记,如果让人家晓得岁数,人家便会马上以为她是无用的东西了。她为维持饭碗起见,把岁数守秘密,有什么可怪呢?可是,这么说来,生活型态本身和青春之被重视是毫无意义的事了。据我看来,这是毫无意义的。这种态度无疑地是商业生活所造成的,因为我相信老年人在家庭里一定比办公室里更受人家的尊敬。到了美国人开始有点轻视工作效率和成就的时候,我想这个问题才有解决的办法。当美国的父亲视家庭而不视办公室为他的生活的理想地,当他象中国父母那样,能够心平气静地公然对人家说,他有一个肖子可以代替他的地位,受儿子供养是荣耀的事情:到了这个时候,我想他一定会切望那个幸福时期的来临,在五十岁以前,一定会很不耐烦地计算年岁的过去。 在美国,筋强力壮的老人对人家说他们是“年轻的”,或听见人家说他们是“年轻的”,而事实上其意义是:他们是健康的;这似乎是语言上一种不幸的事情。人到老年而身体健康,或“老当益壮”,确是人生最大的幸运,可是称之为“健康而年轻”却是削减了老年的魔力,把事实上十全十美的东西看做有缺点的东西。“朱颜白发”的康健智慧的老人,以恬静的声音畅谈人生经验:世界终究没有比此更美丽的东西。中国人是明白这一点的,所以常常用一个“朱颜白发”的老人,去做尘世最大幸福的象征。美国人一定有许多会看见中国图书上的寿翁,高额、朱颜、白发——而且笑容满面!这幅图书是多么生动啊。他用手指轻轻抚拈着垂到胸前的长发,态度宁静而知足,他是尊严的,因为他到处受人家的尊敬,他是满足的,因为没有人怀疑过他的智慧,他是和蔼的,因为他曾经看见过人类那么多的悲愁。对那些生气蓬勃的人,我们也称颂他们说:“老当益壮”,至于象乔治那样的人,我们则说他“老而愈辣”,因为他年纪越大,越有刺激性。 在大体上说来,我在美国找不到白须的老头子。我知道这种人是有的,可是他们也许是故意,约定不使我看见的。我只有一次在新杰西州(New Jersey)碰到一个有长须的老人。也许美国人用安全剃刀把长须剃掉吧,这真是象中国的无知农民伐除山林那么可叹,那么无知,那么愚蠢;中国的无知农民把华北美丽的树木砍掉了,使山上象美国老人的下颔那么濯濯,那么难看。美国还有一个矿山不曾发现,当美国人张开了眼睛,开始大规模的开垦和种植林木的工作时,他们就可以发见一个埋藏着美丽和智慧的矿山,使他们觉得心旷神怡。美国的老头子完了!长着颈下之髯的山姆大叔(UnAcle Sam——代表美国)完了,因为他用安全剃刀把髯剃去了,弄得他看起来象一个轻浮的少年傻瓜,下颔突出,而不是很温雅地下垂着,而且眼睛的光辉不由一对厚眶的眼镜背后发射出来。用这个少年来代替那个伟大的老头子是多么不适当啊!我对于美国最高法院问题(虽则这与我毫不相干)的态度,纯粹是由我喜爱许士的脸孔而决定的。他是美国遗留下来的唯一老头子吗?抑是美国还有许多老头子呢?他当然是应该退休的,因为这乃是体贴他的表示,可是果如有人说他衰老,那在我看来却是一种不可容忍的侮辱,他有一个我们可称为“雕刻家之理想”的脸孔。 美国的老人们现在还坚持要那么匆忙,那么活跃,这心理我想是过份应用个人主义的直接结果。这是因为他们有自尊心,他们爱好自立的生活,他们觉得倚赖子女是可耻之事。可是美国人民在他们宪法上所规定的许多人权之中,居然忘掉了受子女供养的权利,这是奇怪的,因为这是一种由服役产生出来的权利和义务。父母曾为他们的孩子劳苦工作,在他们患病的时候曾有许多夜不曾合眼,在他们还未能说话之前,曾经洗过他们的尿布,曾费了二十几年的工夫养育他们,使他们能够成家立业;这么说来,什么人能够否认父母在年老时有受孩子奉养敬爱的权利呢?人们受父母适当的照顾,在照顾他们的子女之后,也受他们的子女的适当照顾:在这么一个家庭生活的一般系统之中,一个人真不能够忘掉个人和他的自尊吗?中国人没有个人自立的意识,因为人生的整个观念是基于家庭中的互相帮助;因此,一个人在年老的时候受孩子们奉养,并没有什么可耻的地方。反之,有孩子们奉养他,倒是幸福的事情。在中国,一个人只是为此而生活的。 在西方,老年人抱着自卑的态度。情愿独自个儿住在一间楼下开着餐馆的旅馆,因为他们想体贴他们的孩子,心中有一种毫不自私的念头,不愿干涉孩子们的家庭生活。可是老人家确有干涉的权利,如果干涉是不痛快的事情,它却是自然的事情,因为一切的生活,尤其是家庭生活,乃是一种忍耐的教育。无论如何,父母在孩子小的时候曾经干涉过他们;我们已经在行为主义者的结论中看见不干涉的逻辑,他们以为孩子都应该和他们的父母隔离起来。如果我们不能容忍自己的父母,不能容忍年纪已老,比较无力自助的父母,不能容忍为我们做那么多事情的父母,那么,我们在家里还能容忍什么别人呢?我们反正须受克己自制的训练,否则连婚姻也会破裂。同时,最优秀的旅馆茶房怎么能够代替亲爱子女的亲身的服侍、忠诚和敬爱呢? 中国人这种亲身服侍年老双亲的观念,完全是基于感激的心情。一个人欠朋友的债务也许是可以计算的,可是欠父母的债务却是无法计算的。中国人在讨论孝道的文章里,时常提起洗尿布的事情,这在一个人自己有子女的时候,是意义深长的。所以,为报答亲恩起见,子女在双亲年老的时候,把最好的东西给他们吃,把他们最喜欢的菜肴摆在他们跟前,岂不是很合理的事情?儿子服侍双亲的责任是很艰难的,可是把服侍父母和在医院里服侍陌生人来作比较,却是一种亵渎。例如,屠羲时在《养正遗规》的《童子礼》里,曾叙述儿童对长辈应尽之义务; 夏月侍父母,常须挥扇于其侧,以清炎暑,及驱逐蚊蝇。冬月则审察衣褥之厚薄,炉火之多寡,时为增益;并候视窗户罅隙,使不为风寒所侵,务期父母安乐方已。 十岁以上,侵晨先父母起,梳洗毕,诣父母榻前,问夜来安否。如父母已起,则就房先作揖,后致问,问毕,仍一揖退。昏时,候父母将寝,则拂席整衾以待,已寝,则下帐闭户而后息。 所以,谁在中国不愿做老人家、老父、或老祖父呢?中国的无产阶级作家讥笑这种行为,称之为“封建的”遗留,可是这种风尚确有其可爱的地方,使内地的老绅士依附着它,认为现代的中国是每况愈下了。人人都有变成老人的一天,只要他相当长命,而他一定是希望长命的:这是重要的论点。如果一个人忘掉这种愚蠢的个人主义(认为一个人可以过着抽象的独立生活),那么他必须承认:我们必须调整我们的生活型态,使黄金时代藏在未来的老年里,而不藏在过去的青春和天真的时期里。因为如果我们采取相反的态度,那么,我们便是在不知不觉之中,和无情的时间在赛跑,对未来的东西不断地发生恐惧——不消说,这种比赛是十分无希望的,在这个比赛中,我们结果都要失败。事实上没有一个人能够阻止老年的来临;他只能欺骗自己,硬不承认自己已渐渐衰老。反抗自然既然是没有用处的,一个人还是爽爽快快地让老年来临吧。人生的交响乐应该以一个和平宁静,物质舒适,和精神满足的终曲为结束,不应该以破锣破鼓的砰礴声为结束。 (本章完) [(第16章 女人)] 我最喜欢同女子讲话,她们真有意思,常使我想起拜伦的名句: “男人是奇怪的东西,而更奇怪的是女人。” “What a strange thing is man!and what stranger is woman!” 请不要误会我是女性憎恶者,如尼采与叔本华。我也不同意莎士比亚绅士式的对于女人的至高的概念说:“脆弱,你的名字就是女人。” 我喜欢女人,就如她们平常的模样,用不着神魂颠倒,也用不着满腹辛酸。她们能看一切的矛盾、浅薄、浮华,我很信赖她们的直觉和生存的本能——她们的所谓“第六感”(The Sixth Sense),在她们重情感轻理智的表面之下,她们能攫住现实,而且比男人更接近人生,我很尊重这个,她们懂得人生,而男人却只知理论。她们了解男人,而男人却永不了解女人。男人一生抽烟、田猎、发明、编曲,女子却能养育儿女,这不是一种可以轻蔑的事。我不相信假定世上单有父亲,也可以看管他的儿女,假定世上没有母亲,一切的婴孩必于三岁以下一齐发疹死尽,即使不死,也必未满十岁而成为扒手。小学生上学也必迟到,大人们办公也未必会照时候。手帕必积几月而不洗,洋伞必时时遗失,公共汽车也不能按时开行。没有婚丧喜庆。尤其一定没有理发店。是的,人生之大事,生老病死,处处都是靠女人去应付安排,而不是男人。种族之延绵,风俗之造成,民族之团结,都是端赖女人。没有女子的世界,必定没有礼俗、宗教,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世上没有天性守礼的男子,也没有天性不守礼的女子。假定没有女人,男人不会居住在漂亮的千篇一律的公寓、弄堂,而必住于三角门窗而有独出心裁的设计之房屋。会在卧室吃饭,在饭厅安眠的,而且最好的外交官也不会知道区别白领带与黑领带之重要。 以上一大篇话,无非用以证明女子之直觉远胜于男人之理论。这一点既明,我们可以进而讨论女子谈话之所以有意思。其实女子之理论谈话,就是她们之一部。在所谓闲谈里,找不到淡然无味的抽象名词,而是真实的人物,都是会爬会蠕动会娶嫁的东西。比方女子在社会中介绍某大学的有机化学教授,必不介绍他为有机化学教授,而为利哈生上校的舅爷。而且上校死时,她正在纽约病院割盲肠炎,从这一点出发,她可向日本外交家的所谓应注意的“现实”方面发挥——或者哈利生上校曾经常跟她一起在根辛顿花园散步,或是由盲肠炎而使她记起“亲爱的老勃朗医师,跟他的漂亮的长胡子”。无论谈到什么题目,女子是攫住现实的。他知道何者为充满人生意味的事实,何者为无用的空谈。所以任何一个真的女子会喜欢《碧眼儿日记》(Gentlemen Prefer Blondes)中的女子,当她游巴黎,走到Place Vendome的历史上有名的古碑时,俾要背着那块古碑,而仰观历史有名的名字,如Coty与Castier(香水店的老招牌),凭她的直觉,以Vendome与Coty相比,自会明白Coty是充满人生的意义的,而Ven-dome却不然。同样的,盲肠炎是真的,而有机化学则不是。人生是由生、死、盲肠炎、疹子、香水、生日茶会而结合的。并非由有机化学与无机化学而造成的。自然,世上也有Madame Curie Emma Goldmans与Beatrice Webbs之一类学者,但是我是讲普通的一般女人。让我来举个例: “×是大诗人”,我有一回在火车上与一个女客对谈。“他很能欣赏音乐,他的文字极其优美自然。”我说。 “你是不是说W?他的太太是抽鸦片烟的。” “是的,他自己也不时抽抽。但是我是在讲他的文字。” “她带他抽上的。我想她害了他一生。” “假使你的厨子有了外遇,你便觉得他的点心失了味道吗?” “呵,那个不同。” “不是正一样吗?” “我觉得不同。” “感觉”是女人的最高法院,当女人将是非诉于她的“感觉”之前时,明理人就当见机而退。 一位美国女人曾出了一个“美妙的主意”,认为男人把世界统治得一塌糊涂,所以此后应把统治世界之权交与女人。 现在,以一个男人的资格来讲,我是完全赞成这个意见的,我懒于再去统治世界,如果还有人盲目的乐于去做这件事情,我是甚愿退让,我要去休假。我是完全失败了,我不要再去统治世界了。我想所有脑筋清楚的男人,一定都有同感。如果塔斯马尼亚岛(在澳洲之南)的土人喜欢来统治世界,我是甘愿把这件事情让给他们,不过我想他们是不喜欢的。 我觉得头带王冠的人,都是寝不安席的。我认为男人们都有这种感觉。据说我们男人是自己命运的主宰,也是世界命运的主宰,还有我们是自己灵魂的执掌者,也是世界灵魂的执掌者,比如政治家、政客、市长、审判官、戏院经理、糖果店主人,以及其他的职位,全为男人所据有。实则我们没有一个人喜欢去作这种事。情形比这还要简单,如哥伦比亚大学心理学教授言,男女之间真正的分工合作,是男人只去赚钱,女人只去用钱。我很赞成把这种情形一变。我真愿看见女人勤劳工作于船厂,公事房中,会议席上,同时我们男人却穿着下午的轻俏绿衣,出去作纸牌之戏,等着我们的亲爱的公毕回家,带我们去看电影。这就是我所谓的“美妙的主意。” 但是除去这种自私的理由之外,我们实在应当自以为耻。要是女人统治世界,结果也不会比男人弄得更糟。所以如果女人说,“也应当让我们女人去试一试”的时候,我们为什么不出之以诚,承认自己的失败,让她们来统治世界呢? 女人一向是在养育子女,我们男人却去掀动战事,使最优秀的青年们去送死。这真是骇人听闻的事。但是这是无法挽救的。我们男人生来就是如此。我们总要打仗,而女人则只是互相撕扯一番,最厉害的也不过是皮破流血而已。如果不流血中毒,这算不了什么伤害。女人只用转动的针即感满足,而我们则要用机关枪。有人说只要男人喜欢去听鼓乐队奏乐,我们便不能停止作战。我们是不能抵拒鼓乐队的,假如我们能在家静坐少出,感到下午茶会的乐趣,你想我们还去打仗吗?如果女人统治世界,我们可以向她们说:“你们在统治着世界,如果你们要想打仗,请你们自己出去打吧。”那时世界上就不会有机关枪,天下最后也变得太平了。 (本章完) [(第17章 理想中的女性)] 女人的深藏,在吾人的美的理想上,在典型女性的理想上,女子教育的理想上,以至恋爱求婚的形式上都有一种确定不移的势力。 对于女性,中国人与欧美人的概念彼此大异。虽双方的概念都以女性为包含有娇媚神秘的意识,但其观点在根本上是不同的,这在艺术园地上所表现者尤为明显。西洋的艺术,把女性的肉体视作灵感的源泉和纯粹调和形象的至善至美。中国艺术则以为女性肉体之美系模拟自然界的调和形象而来。对于一个中国人,像纽约码头上所高耸着的女性人像那样,使许许多多第一步踏进美国的客人,第一个触进眼帘的便是裸体的女人,应该感觉得骸人听闻。女人家的肉体而可以裸露于大众,实属无礼之至。尚使他得悉女人在那儿并不代表女性,而是代表自由的观念,尤将使他震骇莫名。为什么自由要用女人来代表?又为什么胜利、公正、和平也要用女人来代表?这种希腊的理想对于他是新奇的,因为在西洋人的拟想中,把女人视为圣洁的象征,奉以精神的微妙的品性,代表一切清净、高贵、美丽和超凡的品质。 对于中国人,女人爽脆就是女人,她们是不知道怎样享乐的人类。一个中国男孩子自幼就受父母的告诫,倘使他在挂着的女人裤裆下走过,便有不能长大的危险。是以崇拜女性有似尊奉于宝座之上,和暴裸女人的肉体这种事实为根本上不可能的。由于女子深藏的观念,女性肉体之暴露,在艺术上亦视为无礼之至。因而德勒斯登陈列馆(Dresden Gallery)的几幅西洋书杰作,势将被目为猥亵作品。那些时髦的中国现代艺术家,他们受过西洋的洗礼,虽还不敢这样说。但欧洲的艺术家却坦白地承认一切艺术莫不根源于风流的敏感性。 其实中国人的性的欲望也是存在的,不过被掩盖于另一表现方法之下而已。妇女服装的意象,并非用以表现人体之轮廓,却用以模拟自然界之律动。一位西洋艺术家由于习惯了敏感的拟想,或许在升腾的海浪中可以看出女性的裸体像来;但中国艺术家却在慈悲菩萨的披肩上看出海浪来。一个女性体格的全部动律美乃取则于垂柳的柔美线条,好象她的低垂的双肩。她的眸子比拟于杏实,眉毛比拟于新月,眼波比拟于秋水,皓齿比拟于石榴子,腰则拟于细柳,指比拟于春笋,而她的缠了的小脚,又比之于弯弓。这种诗的辞采在欧洲未始没有,不过中国艺术的全部精神,尤其是中国妇女装饰的范型,却郑重其事的符合这类辞采的内容。因为女人肉体之原形,中国艺术家倒不感到多大兴趣。吾人在艺术作品中固可见之。中国画家在人体写生的技巧上,可谓惨淡地失败了。即使以仕女画享盛名的仇十洲(明代),他所描绘的半身裸体仕女画,很有些像一颗一颗番薯。不谙西洋艺术的中国人,很少有能领会女人的颈项和背部的美的。《杂事秘辛》一书,相传为汉代作品,实出于明人手笔,描写一种很准确而完全的女性人体美,历历如绘,表示其对于人体美的真实爱好,但这差不多是唯一的例外。这样的情形,不能不说是女性遮隐的结果。 在实际上,外表的变迁没有多大关系。妇女的服装可以变迁,其实只要穿在妇女身上,男人家便会有美感而爱悦的可能,而女人呢,只要男人家觉得这个式样美,她便会穿着在身上。从维多利亚时代钢箍扩开之裙变迁而为二十世纪初期纤长的孩童样的装束,再变而至1935年的梅蕙丝(Mae West)摹仿热,其间变化相差之程度,实远较中西服式之歧异尤为惹人注目。只消穿到女人身上,在男人的目光中,永远是仙子般的锦绣。倘有人办一个妇女服饰的国际展览会,应该把这一点弄得清清楚楚。不过二十年前中国妇女满街走着都是短袄长脚裤,现在都穿了颀长的旗袍把脚踝骨都掩没了;而欧美女子虽还穿着长裙,我想宽薄长脚裤随时有流行的可能。这种种变迁的唯一的效果,不过使男子产生一颗满足的心而已。 尤为重要者,为妇女遮隐与典型女性之理想的关系。这种理想便是“贤妻良母”。不过这一句成语在现今中国受尽了讥笑。尤其那些摩登女性,他们迫切的要望平等、独立、自由。她们把妻子和母性看作男人们的附庸,是以贤妻良母一语代表道地的混乱思想。 让我们把两性关系予以适宜之判断。一个女人当她做了母亲,好象从未把自己的地位看作视男人的好恶为转移的依赖者。只有当她失去了母亲的身分时才觉得自己是十足的依赖人物。即在西洋,也有一个时期母性和养育子女不为社会所轻视,亦不为女人们自己所轻视,一个母亲好象很适配女人在家庭中的地位,那是一个崇高而荣誉的地位。生育小孩,鞠之育之,训之诲之,以其自己的智慧诱导之以达成人,这种任务,在开明的社会里,无论如何都决非为轻松的工作。为什么她要被视为社会的经济的依赖男人,这种意识真是难于揣测的,因为她能够担负这一桩高贵的任务,而其成绩优于男子。妇女中亦有才干杰出,不让须眉者,不过这样才干妇女其较量确乎是比较的少,少于德谟克拉西所能使吾人信服者。对于这些妇女,自我表现精神的重要,等于单单生育些孩子。至于寻常女人,其数无量,则宁愿让男人挣了面包回来,养活一家人口,而让自家专管生育孩子。若云自我表现精神,著著盖尝数见许多自私而卑劣的可怜虫,却能发扬转化而为仁慈博爱,富于牺牲精神的母性,她们在儿女的目光中是德行完善的模范。著著又曾见过美丽的姑娘,她们不结婚,而过了三十岁,额角上早早浮起了皱纹,她们永不达到女性美丽的第二阶段,即其姿容之荣繁辉发,有如盛秋森林,格外成熟,格外通达人情,复格外辉煌灿烂,这种情况,在已嫁的幸福妇人怀孕三月之后,尤其是常见的。 女性的一切权利之中,最大的一项便是做母亲。孔子称述其理想的社会要没有“旷男怨女”,这个理想在中国经由另一种罗曼斯和婚姻的概念而达到了目的。由中国人看来,西洋社会之最大的罪恶为充斥众多之独身女子,这些独身女子,本身无过失可言,除非她们愚昧地真欲留驻娇媚的青春;她们其实无法自我发抒其情愫耳。许多这一类的女子,倒是大人物,象女教育家、女优伶,但她们倘做了母亲,她们的人格当更为伟大。一个女子,倘若爱上了一个无价值的男子而跟他结了婚,那她或许会跌入造物的陷阱,造物的最大关心,是只要她维系种族的传种而已;可是妇女有时也可以受造物的赏赐而获得一鬈美秀发的婴孩,那时她的胜利,她的快乐,比之她写了一部最伟大的著作尤为不可思议;她所蒙受的幸福,比之她在舞台上获得隆盛的荣誉时尤为真实。邓肯女士(Isalora Duncan)足以证明这一切。假使造物是残酷的,那么造物正是公平的,他所给予普通女人的,无异乎给予杰出的女人者,他给予了一种安慰。因为享受做母亲的愉快是聪明才智女人和普通女人一样的情绪。造物铸成了这样的命运而让男男女女这样的活下去。 (本章完) [(第18章 恋爱和求婚)] 有一个问题可以发生:中国女子既属遮掩深藏,则恋爱的罗曼斯如何还会有实现的可能?或则可以这样问:年轻人的天生的爱情,怎么样儿的受经典的传统观念的影响?在年轻人,罗曼斯和恋爱差不多是寰宇类同的,不过由于社会传统的结果,彼此心理的反应便不同。无论妇女怎样遮掩,经典教训却从来未逐出爱神。恋爱的性质容貌或许可以变更,因为恋爱是情感的流露,本质上控制着感觉,它可以成为内心的微鸣。文明有时可以变换恋爱的形式,但也绝不能抑制它。“爱”永久存在着,不过偶尔所蒙受的形象,由于社会与教育背景之不同而变更。“爱”可以从珠帘而透入,它充满于后花园的空气中,它拽撞着小姑娘的心坎。或许因为还缺少一个爱人的慰藉,她不知道什么东西在她心头总是烦恼着她。或许她倒并未看中任何一个男子,但是她总觉得恋爱着男子,因为她是爱着男子,故而爱着生命。这使她更精细的从事刺绣而幻化的觉得好象她正跟这一幅虹彩色的刺绣恋爱着,这是一个象征的生命,这生命在她看来是那么美丽。大概她正绣着一对鸳鸯,绣在送给一个爱人的枕套上,这种鸳鸯总是同栖同宿,同游同泊,其一为雌,其一为雄。倘若她沉浸于幻想太厉害,她便易于绣错了针脚,重新绣来,还是非错误不可。她很费力的拉着丝线,紧紧地,涩涩地,真是太滞手,有时丝线又滑脱了针眼。她咬紧了她的樱唇而觉得烦恼,她沉浸于爱的波涛中。 这种烦恼的感觉,其对象是很模糊的,真不知所烦恼的是什么;或许所烦恼的是在于春,或在于花,这种突然的重压的身世孤寂之感,是一个小姑娘的爱苗成熟的天然信号。由于社会与社会习俗的压迫,小姑娘们不得不竭力掩盖住她们的这种模糊而有力的愿望,而她们的潜意识的年轻的幻梦总是永续的行进着。可是婚前的恋爱在古时中国是一个禁果,公开求爱真是事无前例,而姑娘们又知道恋爱便是痛苦。因此她们不敢让自己的思索太放纵于“春”“花”“碟”这一类诗中的爱的象征,而假如她受了教育,也不能让她多费工夫于诗,否则她的情愫恐怕会太受震动。她常忙碌于家常琐碎以卫护她的感情之圣洁,譬如稚嫩的花朵之保护自身,避免狂蜂浪蝶之在未成熟时候的侵袭。她愿意静静地守候以待时机之来临,那时恋爱变成合法,而用结婚的仪式来完成正当的手续。谁能逃避纠结的情欲的便是幸福的人。但是不管一切人类的约束,天性有时还是占了优势。因为象世上的一切禁果,两性吸引力的锐敏性,机会以尤少而尤高。这是造物的调剂妙用。照中国人的学理,闺女一旦分了心,什么事情都将不复关心。这差不多是中国人把妇女遮掩起来的普遍心理背景。 小姑娘虽则深深遮隐于闺房之内,她通常对于本地景况相差不远的可婚青年,所知也颇为熟悉,因而私心常能窃下主意,孰为可许,孰不惬意。倘因偶然的机会她遇到了私心默许的少年,纵然仅仅是一度眉来眼去,她已大半陷于迷惑,而她的那一颗素来引以为自傲的心儿,从此不复安宁。于是一个秘密求爱的时期开始了。不管这种求爱一旦泄露即为羞辱,且常因而自杀;不管她明知这样的行为会侮蔑道德规律,并将受到社会上猛烈的非难,她还是大胆的去私会她的爱人。 而且恋爱总能找出进行的路径的。 在这两性的疯狂样的互相吸引过程中,那真很难说究属男的挑动女的,抑是女的挑动男的。小姑娘有许多机敏而巧妙的方法可以使人知道她的临场。其中最无罪的方法为在屏风下面露出她的红绫鞋儿。另一方法为夕阳斜照时站立游廊之下。另一方法为偶尔露其粉颊于桃花丛中。另一方法为灯节晚上观灯。另一方法为弹琴(古时的七弦琴),让隔壁少年听她的琴挑。另一方法为请求她的弟弟的教师润改诗句,而利用天真的弟弟权充青鸟使者,暗通消息;这位教师倘属多情少年,便欣然和复一首小诗。另有多种交通方法为利用红娘(狡黠使女);利用同情之姑嫂;利用厨子的妻子;也可以利用尼姑。倘两方面都动了情,总可以想法来一次幽会。这样的秘密聚会是极端不健全的;年轻的姑娘绝不知道怎样保护自身于一刹那;而爱神,本来怀恨放浪的卖弄风情的行为,乃挟其仇雠之心以俱来。爱河多涛,恨海难填,此固为多数中国爱情小说所欲描写者。她或许竟怀了孕!其后随之以一,热情的求爱与私通时期,软绵绵的,辣泼泼的,情不自禁,却就因为那是偷偷摸摸的勾当,尤其觉得可爱可贵,惜乎,通常此等幸福,终属不耐久啊! 在这种场合,甚么事情都可以发生。少年或小姑娘或许会拂乎本人的意志而与第三者缔婚,这个姑娘既已丧失了贞操,那该是何等悔恨。或则那少年应试及第,被显宦大族看中了,强制的把女儿配给他,于是他娶了另一位夫人。或则少年的家族或女子的家族阖第迁徙到遥远的地方,彼此终身不得复谋一面。或则那少年一时寓居海外,并无意背约,可是中间发生了战事,因而形成无期的延宕。至于小姑娘困守深闺,则只有烦闷与孤零的悲郁。倘若这个姑娘真是多情种子,她是患一场重重的想思病(想思病在中国爱情小说中真是异样的普遍),她的眼神与光彩的消失,真是急坏了爹娘,爹娘鉴于眼前的危急情形,少不得追根究底问个清楚,终至依了她的愿望而成全了这桩婚事,俾挽救女儿的生命,以后两口儿过着幸福的一生。 “爱”在中国人的思想中因而与涕泪、惨愁,与孤寂相揉和,而女性遮掩的结果,在中国一切诗中,掺进了凄惋悲忧的调子。唐以后,许许多多情歌都是含着孤零消极无限的悲伤,诗的题旨常为闺怨,为弃妇,这两个题目好象是诗人们特别爱写的题目。 符合于通常对人生的消极态度,中国的恋爱诗歌吟咏别恨离愁,无限凄凉,夕阳雨夜,空闺幽怨,秋扇见捐,暮春花萎,烛泪风悲,残枝落叶,玉容憔悴,揽镜自伤。这种风格,可以象林黛玉临死前,当她得悉了宝玉与宝钗订婚的消息所吟的一首小诗为典型,字里行间,充满着不可磨灭的悲哀: 侬今葬花人笑痴, 他年葬侬知是谁? 但有时这种姑娘运气好,也可以成为贤妻良母。中国的戏曲,故通常都殿以这样的煞尾:“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 (本章完) [(第19章 妓女与妾)] 这在女人的本分中,实属无可非议。女人是“贤妻良母”,她既忠贞,又柔顺,而常为贤良的母亲,抑且她是出于天性的贞洁的。一切不幸的扰攘,责任都属于男子。犯罪的是男子,男子不得不犯罪,可是每一次他犯罪,少不了一个女人夹在里头。 爱神,既支配着整个世界,一定也支配着中国。有几位欧美游历家曾冒昧发表意见谓:在中国,吾人觉得性之抑制,反较西洋为轻,盖因中国能更坦直的宽容人生之性的关系。科学家霭里斯(Havelock Ellis)说过:现代文化一方面把最大的刺激包围着男子,一方面却跟随以最大的性压迫。在某程度上性的刺激和性的压迫在中国都较为减少。但这种象是真情的方面,坦率的性的优容只适用于男子而不适用于女子。女子的性生活一向是被逼的。最清楚的例子可看冯小青的一生,她恰恰生活于莎翁创作其杰作的时候(1595——1612),因为嫁充侧室,被其凶悍的大妇禁闭于西湖别墅,不许与丈夫谋一面。因而养成了那种自身恋爱的畸形现象。她往往乐于驻足池旁以观看自己倒映水中的倩影,当其香消玉殒的不久以前,她描绘了三幅自身的画像,常焚香献祭以寄其不胜自怜之慨。偶尔从她的老妈子手中遗留下来残存的几篇小诗,看出她具有诗的天才。 反之,男子实不堪受性的压迫,尤其那些较为富裕的阶级。大多数著名的学者象诗人苏东坡,秦少游,杜牧、白居易之辈,都曾逛过妓院,或将妓女娶归,纳为小星,故堂而皇之,无容讳言。事实上,做了官吏的人,侍妓宥酒之宴饮,无法避免,也无虑乎诽谤羞辱。自明以迄清季,金陵夫子庙前的污浊的秦淮河,即为许多风流艳史的产生地。这个地点的邻近夫子庙畔,是适宜而合于逻辑的,因为那是举行考试的地点,故学子云集,及第则相与庆贺,落选则互相慰藉,都假妓院张筵席,直至今日,许多小报记者犹津津乐道其逛窑子的经历,而诗人学者都曾累篇盈牍的写其妓寮掌故,因而秦淮河三字极亲密的与中国文学史相追随着。 中国娼妓之风流的,文学的,音乐的,和政治关系的重要性,无需乎过事渲染。因为由男子想来,上等家庭的妇女而玩弄丝竹,为非正当,盖恐有伤她们的德行,亦不宜文学程度太高,太高的文学情绪同样会破坏道德,至于绘图吟诗,虽亦很少鼓励,然他们却不绝寻找女性的文艺伴侣,娼妓因乘机培养了诗画的技能,因为她们不须用“无才”来作德行的堡垒,遂益使文人趋集秦淮河畔。每当夏夜风清,黑的天幕把这污浊的秦淮河转化成威尼斯运河,他们静坐于画舫中听着那些来来去去的灯船上的姑娘唱着热情小调儿。 在这样的环境上,文人逐多寻访这种艺妓,她们大都挟有一技之长,或长于诗,或长于画,或长于音乐,或长于巧辩。在这些天资颖慧,才艺双全的艺妓中——尤以明季为盛——当推董小宛允称个中翘楚,最为一般所爱悦,后来她嫁给名士冒辟疆为妾。在唐代,则以苏小小领袖群芳,她的香冢至今立于西子湖畔为名胜之一,每年骚人游客,凭吊其旁者,络绎不绝。至其攸关一国政局兴衰者,亦复匪鲜,例如明末的陈圆圆本为吴三桂将军的爱妾,李自成陷北京,掳之以去,致使吴三桂引清兵入关,原谋夺还圆圆,谁知这一来大错铸成,竟断送了明祚而树立了满清统治权。可异者,吴三桂既助清兵灭亡明室,陈圆圆乃坚决求去,了其清静之余生于商山特建之别院中。吾人又可观李香君之史迹,她是一个以秉节不挠受人赞美的奇女子,她的政治志节与勇毅精神愧煞多少须眉男子。她所具的政治节操,比之今日的许多男子革命家远为坚贞。盖当时她的爱人迫于搜捕之急,亡命逃出南京,她遂闭门谢客,不复与外界往来,后当道权贵开宴府邸,强征之侑酒,并迫令她欢唱,香君即席做成讽刺歌,语多侵在席的权贵,把他们骂为阉竖的养子,盖此辈都为她爱人政敌。正气凛然,虽然弱女子可不畏强权,岂非愧煞须眉?此等女子所写的诗,颇有流传至今者。中国才女之史迹,可窥见其一部于薛涛、马湘兰、柳如是等几位名妓的身世中。 青楼妓女适应着许多男性的求爱的罗曼斯的需要,盖许多男子在婚前的年轻时代错过了这样风流的机会,我用“求爱”这个字眼是曾经熟思的。因为青楼妓女不同于一般普通放浪的卖淫妇也。她须得受人的献媚报效。这样在中国算是尊重妇女之道。有一部专事描写近代青楼艳事的小说,叫做《九尾龟》,告诉我们许多男性追求那看来很容易到手的姑娘,往往经年累月,花费了三四千两银子,始得一亲芳泽。这种不合理的情形,为妇女遮藏时代始有之现象。然男人们在别处既无法追寻异性伴侣一尝风流的罗曼斯况味,则此等情形亦属事理之常。然男子对于异性既无经验,在家庭中又吃不消黄脸婆子的絮聒,始乃颇想尝尝西洋人在婚前所经历的所谓“罗曼斯”的滋味。这样的人见了一个颇觉中意的妇女,不由打动心坎,发生类乎恋爱的一股感觉,青楼女子经验既富,手段娴熟,固不难略施小技,把男子压倒在石榴裙下,服服帖帖。这便是中国很正当而通行的一种求爱方法了。 有时,一种真实的罗曼斯也会发生,有似欧美人士之与情妇恋爱者。如董小宛与冒辟疆之结合经过,自从其初次会见之艰难以至其时日短促的新婚幸福生活,读者固无殊其他一般之罗曼斯也。罗曼斯之结局,有可悲者,亦有可喜者。如李香君则长斋礼佛,终其生于寺院中,顾横波、柳如是则享受其贵妇生活于显宦家庭中,为后世所艳羡。 妓女是以叫许多中国男子尝尝罗曼斯的恋爱的滋味;而中国妻子则使丈夫享受比较入世的近乎实际生活的爱情。有时这种恋爱环境真是扑朔迷离。至如杜牧,经过十年的放浪生活,一旦清醒,始归与妻室重叙。所谓“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也。有的时候,也有妓女而守节操者,象杜十娘。另一方面,妓女实又继承着音乐的传统,没有妓女,音乐在中国恐怕至今已销声匿迹了。妓女比之家庭妇女则反觉得所受教育为高,她们较能独立生活,更较为熟悉于男子社会。其实在古代中国社会中,她们才可算是唯一的自由女性。妓女之能操纵高级官吏者,常能掌握某种程度的政治实权,关于官吏的任命,凡有所说项,有所较议,胥取于她的妆闺之中。 妓女的归宿,总无非是嫁作小星,或则做人外室情妇,象上面所提过的几位,都是如此。置妾制度之历史久远,殆不亚于中国自身之年龄,而置妾制度所引起的问题,亦与一夫一妻制之成立而并兴。倘遇婚姻不如意,东方人转入青楼北里,或娶妾以谋出路;西洋人的解决方法则为找一情妇,或则偶尔干干越礼行为。两方社会行为的形态不同,然其基本关键则不谋而合。其差异之由来,则出于社会态度,尤其妇女本身对待此等行为之态度。中国人之娶妾,为经公众之容认而为堂皇之行为,在西洋则有耻言姘妇之习俗。 坚持以男性为中心的嗣续观念,亦为鼓励娶妾之一大主因。有些中国好妻子,倘值自己不能生产男孩子,真会自动要求丈夫纳妾的。明朝的法律且明白规定:凡男子年满四十而无后嗣者得娶妾。 此外,娶妾这一个方法亦即所以代替欧美之离婚事件。结婚和离婚为最困难的社会问题,至今犹无人能解决之。人类的智慧上还没有发明过完全解决的办法,除非如天主教的办法可算是一种解决之道,它盖整个儿否认此种问题之存在。吾人所可断言者,即婚姻为妇女唯一之保障,无论何时,男子的道德倘有疏懈,受痛苦者,厥为女性,不论是离婚,是娶妾,是重婚,或滥施恋爱。在性的关系中,好象有一种天生的永久不平等和不公平。因为性的平等这一个名词,非造物所知;造物之所知者,厥为种族之延续而已。所谓现代婚姻,男女双方以五○比五○为基本原则者,生产了小孩以后,实际总成为七五比二五之男性占便宜。倘令有一个妇人当双方爱情冷淡时真肯诙谐地解除男人之束缚,则四十岁男人所能享受的利益,那个离了婚的四十岁老妇人且为生过三个孩子的母亲者不能享受。真实的平等是不可能的。 利用此种概念,可资以辩护娶妾制度,中国人把婚姻看作一个家庭的事务,倘婚姻不顺利,他们准许娶妾,这至少可使家庭保全为一社会的单位。欧美人则反乎是,他们把婚姻认为个人的罗曼斯底情感的事务,是以准许离婚,可是这一来,拆散了社会单位。在东方,当一个男子成了大富,无事可做,日就腐化,乃不复爱其妻子,为妻子者,不得不勉自抑制其性欲;不过她居于家庭中,仍能保持其坚定崇高之地位,仍为家庭中很有光彩的首领,围绕于孙儿之间,在生命的另一方面领受其安慰。在欧美,那些摩登夫人向法院提出了离婚的诉讼,敲一笔巨额生活费,走出了家庭,多是去再嫁的。是那些不被丈夫爱护而能保持家庭中荣誉地位的比较幸福呢?还是拿了生活费而各走各路的比较幸福呢?这一个问题殆为一迷惑不可解的大哑谜。在中国妇女尚未具备西方姊妹们之独立精神时,那些弃妇常为无限可怜的人,失掉了社会地位,破碎了家庭。世界上大概有一个幸福妇人,便另有一个无论怎样尽人力所及总不能使她成为幸福的妇人。 这个问题就是真正的妇女经济独立也不能解决它。 在中国,这样的情形每日都有见闻;而那些摩登姑娘以其残忍的心肠撵出人家原来的妻子,照我看来,跟我们的祖宗的野蛮思想相差不过毫厘之间,虽然她们的摩登足以不容另一女人以同等的身份同居。在过去,往往有一个实际是好妇女,受了环境关系的支配,致勾搭上了已经结了婚的男子,而她又衷心爱他,因服顺自动的愿充偏房之选,并甘心低下地服侍大妇。而现在则各不相让,彼此肩着一夫一妻制的招牌,想撵出另一个人而攘取她的地位,这在女子看来,可以认为较为进步的方法。这是摩登的,解放的,与所谓文明的方法。倘妇女界自身喜欢这种办法,让她们这样干下去好了,因为这就是她们自身才是第一个受到影响的人。年轻貌美的女人,自然在她们的同性斗争中会得胜利而牺牲了老的女人。这个问题实在是既新而又长久了的。婚姻制度是以永久不完美的,因为人类天性是不完美的。吾们不得不让这个问题以不了了之。或许只有赖天赋之平等均权意识和父母责任心之增进,始能减少这种案件的数量。 当然,辩护娶妾制度是废话,除非你准备同时辩护一妻多夫制。辜鸿铭是爱丁堡大学的硕士,是一位常喜博引咯莱尔(Thomas Carlyle)和亚诺德(Mathew Arnold)文字的学者,他曾经辩护过多妻制度,他说:“你们见过一把茶壶配上四只茶杯,但是可曾见过一只茶杯配上四把茶壶吗?”这一个比喻的最好的答辩莫如金瓶梅中西门庆的小老婆潘金莲说的那句话:“哪有一只碗里放了两把羹匙还会不冲撞的么?” 潘金莲当然不是无意说这句话的。 (本章完) [(第20章 乐园失掉了吗)] 在这行星上的无数生物中,所有的植物对于大自然完全不能表示什么态度,一切动物对于大自然,也差不多没有所谓“态度”。然而世界居然有一种叫做人类的动物,对于自己及四周的环境,均有相当的意识,因而能够表示对于周遭事物的态度:这是很可怪的事情。人类的智慧对宇宙开始在发出疑问,探索它的秘密,而寻觅它的意义。人类对宇宙有一种科学的态度,也有一种道德的态度。在科学方面,人类所想要发现的,就是他所居住的地球的内部和外层的化学成分,地球四周的空气的密度,那些在空气上层活动着的宇宙线的数量和性质,山与石的构成,以及统御着一般生命的定律。这种科学的兴趣与道德的态度有关,可是这种兴趣的本身纯粹是一种想知道和想探索的欲望。在另一方面,道德的态度有许多不同的表现,对大自然有时要协调,有时要征服,有时要统制和利用,有时则是目空一切的鄙视。最后这种对地球目空一切的鄙视态度,是文化上一种很奇特的产品,尤其是某些宗教的产品。这种态度发源于“失掉了乐园”的假定,而今日一般人因为受了一种原始的宗教传统的影响,对于这个假定,信以为真,这是很可怪的。 对于这个“失掉了的乐园”的故事是否确实,居然没有一个人提出疑问来,可谓怪事。伊甸乐园究竟是多么美丽呢?现在这个物质的宇宙究竟是多么丑恶呢?自从亚当和夏娃犯罪以后,花不再开了吗?上帝曾否因为一个人犯了罪而咒诅苹果树,禁止它再结果呢?或是他曾否决定要使苹果花的色泽比前更暗淡呢?金莺、夜莺和云雀不再唱歌了吗?雪不再落在山项上了吗?湖沼中不再有反影了吗?落日的余晖、虹影和轻雾,今日不再笼罩在村落上了吗?世界上不再有直泻的瀑布、潺潺的流水,和多荫的树木了吗?所以,“乐园失掉了”的神话是什么人杜撰出来的呢?什么人说我们今日是住在一个丑陋的世界呢?我们真是上帝纵容坏了的忘恩负义的孩子。 我们得替这位纵容坏了的孩子写一个譬喻。有一次,世界上有一个人,他的名字我们现在暂且不说出来。他跑去向上帝诉苦说,这个地球给他住起来还不够舒服,他说他要住在一个有珍珠门的天堂。上帝起初指着天上的月亮给他看,问他说,那不是一个好玩的玩具吗?他摇一摇头。他说他不愿看月亮。接着上帝指着那些遥远的青山,问他说,那些轮廓不是很美丽吗?他说那些东西很平凡。后来上帝指着兰花和三色堇菜的花瓣给他看,叫他用手指去抚摩那些柔润的花瓣,问他道,那色泽不是很美妙吗?那个人说:“不。”具着无限的忍耐的上帝带他到一个水族馆去,指着那些檀香山鱼的华丽的颜色和形状给他看,可是那个人说他对此不生兴趣。上帝后来带他到一棵多荫的树木下去,命令一阵凉风向他吹着,问他道,你不能感到个中的乐趣吗?但那个人又说他觉得那没有什么意思。接着上帝带他到山上一个湖沼边去,指给他看水的光辉,石头的宁静,和湖沼中的美丽的反影,给他听大风吹过松树的声音,可是那个人说,他还是不感到兴奋。上帝以为他这个生物的性情不很柔和,需要比较兴奋的景色,所以便带他到洛矶山顶,到大峡谷,到那些有钟乳石和石笋的山洞,到那时喷时息的温泉,到那有沙冈和仙人掌的沙漠,到喜马拉雅山的雪地,到扬子江水峡的悬崖,到黄山上的花岗石峰,到尼格拉瀑布的澎湃的急流,问他说,上帝难道没有尽力把这个行星弄得很美丽,以娱他的眼睛、耳朵和肚子吗?可是那个人还是在吵着要求一个有珍珠门的天堂。那个人说:“这个地球给我住起来还不够舒服。”上帝说:“你这狂妄不逊、忘恩负义的贱人!原来这个地球给你住起来还不够舒服。那么,我要把你送到地狱里去,在那里你将看不到浮动的云和开花的树,也听不到潺潺的流水,你得永远住在那边,直到你完结了你的一生。”上帝就把他送到一间城市的公寓里去居住。他的名字叫做克里斯建(Christian——义译为“基督徒”)。 这个人显然是很难满足的。上帝是否能够创造一个天堂去满足他,还是问题呢。以他的百万富翁的心理错综,我相信在天堂住到第二星期,对于那些珍珠门一定会感到相当厌倦,而上帝到那时候一定是束手无策,想不出什么办法可以博得这个纵容坏了的孩子的欢心了。一般人都相信:现代的天文学在探索整个看得见的宇宙时,是在强迫我们承认这个地球本身便是一个天堂,而我们梦想中的“天堂”必须占据相当的空间;它既然占据了相当的空间,一定是在穹苍的什么星辰上,除非它是在星辰当中的空虚之中。这个“天堂”既然是在一颗有月亮或无月亮的星辰上,我真想象不出一个比我们的地球更好的处所。当然那边也许不只有一个月亮,而有十二个月亮,粉红色的,紫色的,绀青色的,青色的,橙黄色的,刺贤垤尔色的(Iavender),绿色的,蓝色的,此外也许还有更好而且更常见的彩虹。可是我相信一个人如果对一个月亮感不到满足,对十二个月亮也会感到厌倦;一个人如果对于时或出现的雪景和彩虹感不到满足,对更好而且更常见的彩虹也会感到厌倦。那边一年中也许不只有四季,而有六季,春和夏,昼和夜的递变也许一样的美丽,可是我不知道那有什么不同。如果一个人不会享受地球上的春和夏,他怎么能够享受天堂上的春和夏?我现在说起这种话来,也许是个傻瓜或非常明哲的人,可是我的确不赞成佛教徒或基督教徒的愿望:他们假想着一个不占空间,而由纯粹的精神创造出来的天堂,因此企图逃避感官和物质上的东西。在我自己看来,住在这个行星上跟住在别个行星上是一样的。的确没有一个人可以说这个行星上的生活是单调无聊的。如果一个人对于气候的变迁,天空色彩的改变,各季节中的果实的美妙香味,各月中盛开的花儿,感不到满足,他还是自杀的好,不要再徒劳无功的企图追求一个无实现可能的天堂,因为这个天堂也许可以使上帝感到满足,却不能使人类感到满足。 以今日的实际事实而言,大自然的景色、声音、气息和味道,与我们的视觉、听觉、嗅觉、味觉等感官之间,是有着一种完美的,几乎是神秘的协调的。这种宇宙的景色,声音和气息与我们的知觉之间的协调,乃是极完美的协调,这种协调成为目的论(伏尔泰所讥笑的目的论)最有力的理由。可是我们不必都变成目的论者。上帝也许曾请我们去参加这个宴会,或许不会请我们。中国人的态度是:不管上帝有没有邀请我们,我们都是要参加宴会的。当菜肴看来那么美味可口,而我们的胃口又这么好的时候,不去尝尝盛宴的味道,可就太不近情了。让哲学家们从事他们的形而上的研究,探索出我们是否也是被邀请的宾客吧;那个近情的人却趁菜肴还没有冷的时候,狼吞虎咽起来。饥饿往往是和健全的常识结连在一起的。 我们这个行星是个很好的行星。第一,这里有昼和夜的递变,有早晨和黄昏,凉爽的夜间跟在炎热的白昼的后边,沉静而晴朗的清晨预示着一个事情忙碌的上午:宇宙间真没有一样东西比此更好。第二,这里有夏天和冬天的递变;这两节季本身已经是十全十美了,可是还有春天和秋天可以逐渐地把它们引导出来,使它们更加完美:宇宙间真没有一样东西比此更好。第三,这里有沉静而庄严的树木,在夏天使我们得到荫影,可是在冬天并没有把温暖的阳光遮蔽了去:宇宙间真没有一样东西比此更好。第四,这里在十二个月的循环中,有盛开的花儿和成熟的果实:宇宙间真没有一样东西比此更好。第五,这里有多云多雾的日子,也有明朗光亮的日子:宇宙间真没有一样东西比此更好。第六,这里有春天的骤雨,有夏天的雷雨,秋天的干燥凉爽的清风,也有冬天的白雪:宇宙间真没有一样东西比此更好。第七,这里有孔雀、鹦鹉、云雀和金丝雀唱着不可摹拟的歌儿:宇宙间真没有一样东西比此更好。第八,这里有动物园,其中有猴子、老虎、熊、骆驼、象、犀牛、鳄鱼、海狮、牛、马、狗、猫、狐狸、松鼠、土拨鼠以及各色各样的奇特的动物,其种类之多是我们想象不到的:宇宙间真没有一样东西比此更好。第九,这里有虹霓鱼、剑鱼、白鳗、鲸鱼、鲦鱼、蛤、鲍鱼、龙虾、小虾、蠖龟以及各色各样的奇特的鱼类,其种类之多是我们想象不到的:宇宙间真没有一样东西比此更好。第十,这里有雄伟的美洲杉树、喷火的火山、壮丽的山洞、巍峨的山峰、起伏的山脉、恬静的湖沼、蜿蜒的江河和多荫的水涯:宇宙间真没有一样东西比此更好。这种可以配合个人口味的菜单,简直是无穷尽的;人们唯一近情的行为便是去参加这个宴会,而不要埋怨人生的单调。 (本章完) [(第21章 论伟大)] 大自然本身始终是一间疗养院。它如果不能治愈别的疾病,至少能够治愈人类的狂妄自大的病。大自然不得不使人类意识到他自己的分位;在大自然的背景里,人类往往可以意识到他自己的分位。中国绘画在山水画中总是把人画得那么小,原因便在于此。在一幅名叫“雪后看山”的中国山水画中,要找到那个雪后看山的人是很难的。在细寻一番之后,你发见他坐在一棵松树下——在一幅高十五吋的画里,他那蹲坐的身体只有一吋高,而且是以几下画笔迅速画成功的。又在一幅宋代的绘画,画中是四个学者装束的人在一个秋天的树林里漫游着,仰首在眺望上头那些枝丫交错的雄伟的树木。一个人有时觉得自己渺小,那是很好的。有一次,我在牯岭避暑,躺卧在山顶上,那时我开始看见两个跟蚂蚁一样大的小动物在一百英里外的南京,为了要服务中国而互相怨恨,钩心斗角;这种事情看来真有点滑稽。所以,中国人认为到山中去旅行一次,可以有清心寡欲的功效,使人除掉许多愚蠢的野心和不必要的烦恼。 人类往往忘记自己是多么渺小,而且常常是多么无用的。一个人看见一座百层高的大楼时,常常夜郎自大;医治这种夜郎自大的心理的最好办法,就是把他想象中的摩天楼搬移到一个小山边去,使他更确切地知道什么可以叫做“伟大”,什么没有资格叫做“伟大”。我们喜欢海的无涯,我们喜欢山的伟大。黄山上有一些山峰是由整块的花岗石造成的,由看得见的基础到峰尖共有一千呎高,而且有半英里长。这些东西鼓动了中国艺术家的灵感;这些山峰的静默、伟大和永久性,可说是中国人喜欢画中的石头的原因。一个人未旅行过黄山之前,是不易相信世间有这么伟大的石头的;十七世纪有一些黄山派的画家,从这些静默的花岗石山峰得到了他们的灵感。 在另一方面,一个人如果和自然界伟大的东西发生联系,他的心会真正变得伟大起来。我们可以把一片风景看做一幅活动的图画,而对于不象活动的图画那么伟大的东西不能感到满足;我们可以把地平线上的热带的云看做一个舞台的背景,而对于不象舞台的背景那么伟大的东西不能感到满足;我们可以把山林看做私人花园,而对于不成为私人花园的东西不能感到满足;我们可以把怒吼的波涛当做音乐会,而对于不成为音乐会的东西不能感到满足;我们可以把山上的微风看做冷气设备,而对于不成为冷气设备的东西不能感到满足。这样我们便变得伟大起来,象大地和穹苍那么伟大。正如中国一位最早期的浪漫主义者阮藉(公元210—263)所描写的“大人先生”一样,我们以“天地为所”。 我一生所看见的最美妙的“奇观”,是一晚在印度洋上出现的。那真伟大。那舞台有一百英里阔,三英里高,在这舞台上,大自然上演了一出长半小时的戏剧,有时是庞大的龙,恐龙和狮子,在天空移动着——狮头胀大起来,狮鬃伸展开去,龙背弯着,扭动着,卷曲着!——有时是一队队的穿白色制服的兵士,穿灰色制服的兵士,和佩着金黄色的肩章的军官,踏步前进,发生战斗,最后又退却了,那些穿白色制服的兵士突然换上了橙黄色的制服,那些穿灰色制服的兵士似乎换上了紫色制服,而背景却满布着火焰般的金黄的虹色。后来当大自然的舞台技师把灯光渐渐弄暗时,那紫色军把那橙黄色军克服了,吞没了,变成更深的红紫色和灰色,在最后五分钟里表现着一片不可言状的悲剧和黑暗的灾难的奇观,然后所有的光线才消灭了去。我观看这出一生所看见的最伟大的戏剧,并没有花费一个铜板。 此外还有静默的山,那种静默是有治病的功效的——那些静默的山峰,静默的石头,静默的树木,一切是静默而且雄伟的。每座作围绕之状的佳山都是疗养院。一个人象婴孩那样地偎依在它的怀中时,是觉得很舒服的。我不相信基督教科学,可是我却相信那些伟大的老树和山中胜地的精神治疗力量,这些东西不是要治疗一根折断了的肩骨或一块受伤染病的皮肤,而是要治疗肉体上的野心和灵魂上的疾病——盗窃病,狂妄自大病,自我中心病,精神上的口臭病,债券病,证券病,“统治他人”的病,战争神经病,忌诗神经病,挟嫌,怨恨,社交上的展览欲,一般的糊涂,以及各式各样道德上的不调和。 (本章完) [(第22章 两位中国女人)] 大自然的享受是一种艺术,与一个人的心境和个性极有关系,同时,和一切的艺术一样,其技巧是很难说明的。一切必须自然而然发生出来,由一种艺术的脾性中自然而然发生出来。所以,对于这棵树或那棵树的享受,对于这块石头或那块石头的享受,或在某种时刻对于这片风景或那片风景的享受,要定下一些条规是很困难的,因为世间没有绝对相同的景物。一个人如果能够了解,便会知道怎样享受大自然的景物,无须人家告诉他。霭理期(Havelock Ellis)和范德未特(Van der Velde)说,讲到丈夫和妻子在他们私人的卧室里的恋爱艺术,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或什么是风雅的,什么是粗鄙的,是不能以条规去限定的:这种话是很明智的。享受大自然的艺术也是如此。最好的办法也许是研究那些具有艺术脾性的人物的生活。对于大自然的感觉,一个人对于一年前所看见的一片美景所做的梦,以及一个人突然想游历某一地方的愿望——这些东西是在最意料不到的时刻涌现的。一个具有艺术脾性的人,无论到什么地方都会表现这种脾性,那些由大自然的享受获得真正乐趣的作家,往往会全身贯注地描写一片美丽的雪景或一个春夜的情景,而完全忘掉故事或布局。新闻家和政治家的自传常常充满着过去事迹的回忆,而文人的自传则应该用大部分的篇幅去追忆一个欢乐之夜或与友人同游某山谷的情景。由这种意义上说来,我觉得祁卜林和吉斯透顿的自传很使人失望。他们一生中的重要轶事为什么看做那么不重要,而不重要的轶事却又看做那么重要呢?人,人,到底是人,而完全没有提到花鸟和山川! 中国文人的回忆录以及书信在这方面是两样的。重要的事情是在一封给友人的信中,谈到在湖上度过一夜的情形,或在自传里描写一个欢乐无比的日子,以及度过这么一天的情景。中国作家,至少一部分作家,尤其喜欢在文字中回忆他们的婚姻生活。关于这种著作,冒辟疆的《影梅庵忆语》,沈三白的《浮生六记》,和蒋坦的《秋镫琐忆》是最佳的例子。前二书是两个男人在他们的妻死后写的,而后一书则是一个年老的作家在他的妻还活着的时候写的。①我们现在要先由《秋镫琐忆》(主人公是作者之妻秋芙)中摘录几段出来,然后由《浮生六记》(主人公是芸)中摘录几段。这两个女人都具有适当的脾性,虽则她们并不是特别受过高深教育的人,也不是优秀的诗人。这没有关系。没有一个人应该以写不朽的诗歌为目的;一个人学会写诗,其目的应该仅在描写一个有意义的时刻,描写一种私人的心情,或增加享受大自然的乐趣。 —— ①此外还有一些别的著作。例如,李笠翁也写过两篇关于他的两妾的文章,这两妾都善唱歌,是他亲自训练起来的。 (甲)秋芙秋芙每谓余云:“人生百年,梦寐居半,愁病居半,襁褓垂老之日又居半,所仅存者十一二耳。况我辈蒲柳之质,犹未必百年者乎。” 秋月正佳,秋芙命雏鬟负琴,放舟两湖荷芰之间。时余自西溪归,及门,秋芙先出,因买“瓜皮”迹之。相遇于苏堤第二桥下,秋芙方鼓琴作《汉宫秋怨》曲。余为披襟而听。斯时四山沉烟,星月在水,铮鏦杂鸣,不知天风声环珮声也。琴声未终,船已移近漪园南岸矣。因叩白云庵门,庵尼故相识也。坐次,采池中新莲,制羹以进。色香清冽,足沁肠腑,其视世味腥膻,何止薰莸之别。回船至段家桥,登岸,施行簟于地,坐话良久。闻城中尘嚣声,如蝇营营,殊聒人耳。……其时星斗渐稀,湖气横白。听城头更鼓,已沉沉第四通矣,遂携琴划船而去。 秋芙所种芭蕉,已叶大成荫,荫蔽帘幕;秋来风雨滴沥,枕上闻之,心与俱碎。一日,余戏题断句叶上云: “是谁多事种芭蕉? 早也潇潇! 晚也潇潇!” 明日见叶上续书数行云: “是君心绪太无聊! 种了芭蕉, 又怨芭蕉!” 字画柔媚,此秋芙戏笔也。然余于此,悟人正复不浅。 夜来闻风雨声,枕簟渐有凉意。秋芙方卸晚妆,余坐案旁,制《百花图记》未半。闻黄叶数声,吹堕窗下,秋芙顾镜吟曰: “昨日胜今日, 今年老去年。” 余怃然云:“生年不满百,安能为他人拭涕?”辄为掷笔。夜深,秋芙思饮,瓦铞温暾,已无余火,欲呼小环,皆蒙头户间,写趾离召去久矣。余分案上灯置茶灶间,温莲子汤一瓯饮之,秋芙肺病十年,深秋咳嗽,必高枕始得熟睡。今年体力较强,拥髻相对,常至夜分,殆眠餐调摄之功欤。 余为秋芙制梅花画衣,香雪满身,望之如绿萼仙人,翩然尘世。每当春暮,翠袖凭栏,鬓边蝴蝶,独栩栩然不知东风之既去也。 去年燕来较迟,帘外桃花,已零落殆半。夜深巢泥忽倾,堕雏于地。秋芙惧为狗儿所攫,急收取之,且为钉竹片于梁,以承共巢。今年燕子复来,故巢犹在,绕屋呢喃。殆犹忆去年护雏人耶? 秋芙好棋,而不甚精。每夕必强余手谈,或至达旦,余戏举竹坨词云:“簸钱斗草已都输,问持底今宵偿我?”秋芙故饰词云:“君以我不能胜耶?请以所佩玉虎为赌。” 下数十子,棋局渐输,秋芙纵膝上狗儿,搅乱棋势。余笑云:“子以玉奴自况欤?”秋芙嘿然,而银烛荧荧,已照见桃花上颊矣。自此更不复棋。 虎跑泉上有木樨数株,偃伏石上。花时黄雪满阶,如游天香国中,足怡鼻观。余负花癖,与秋芙常煮茗其下。秋芙拗花簪鬓,额上发为树枝捎乱,余为醮泉水掠之。临去折花数枝,插车背上,携入城阙,欲人知新秋消息也。 (乙)芸《浮生六记》一书是一个中国无名画家关于他和他的妻芸所过的婚姻生活的回忆录。他们俩都是朴实而有艺术趣味的人,企图尽情享受每一个获得的欢乐时刻;这人故事是用很率真很自然的态度叙述出来的。不知怎样,我觉得芸是中国文学上最可爱的女人。他们所过的是一种悲惨的生活,然而也是最快乐的生活,那种快乐是由灵魂里产生出来的。我们试看大自然的享受怎样成为他们的精神生活的主要部分:这一点是很有趣的。我们现在由此书中摘录三段,描写他们怎样度过七夕及七月十五日这两个节期,以及他们在苏州城内怎样度过一个夏冬: 是年七夕,芸设香烛瓜果,同拜天孙于我取轩中。余镌“愿生生世世为夫妇”图章二方;余执朱文,芸执白文,以为往来书信之用。是夜月色颇佳,俯视河中,波光如练,轻罗小扇,并坐水窗,仰见飞云过天,变态万状。芸曰:“宇宙之大,同此一月,不知今日世间亦有如我两人之情兴否?”余曰:“纳凉玩月,到处有之;若品论云霞,或求之幽闺绣闼,慧心默证者固亦不少;若夫妇同观,所品论者恐不在此云霞耳。”未几烛烬月沉,撤果归卧。 七月望,俗谓之鬼节。芸备小酌,拟邀月畅欢,夜忽阴云如晦。芸愀然曰:“妾能与君白头偕老,月轮当出。”余亦索然。但见隔岸萤光明灭万点,梳织于柳堤蓼渚间,余与芸联句以遣闷怀,而两韵之后逾联逾纵,想入非夷,随口乱道。芸已漱涎涕泪,笑倒余怀,不能成声矣。觉其鬓边茉莉浓香扑鼻,因拍其背以他词解之曰:“想古人以茉莉形色如珠,故供助妆压鬓,不知此花必沾油头粉面之气,其香更可爱,所供佛手当退三舍矣。”芸乃止笑曰:“佛手乃香中君子,只在有意无意间,茉莉是香中小人,故须借人之势,其香也如胁肩谄笑。”余曰:“卿何远君子而近小人?”芸曰:“我笑君子爱小人耳。”正话间,漏已三滴,渐见风扫云开,一轮涌出;乃大喜。倚窗对酌,酒未三杯,忽闻桥下哄然一声,如有人堕。就窗细瞩,波明如镜,不见一物,惟闻河滩有只鸭急奔声。余知沧浪亭畔素有溺鬼,恐芸胆怯,未敢即言。芸曰:“噫!此声也,胡为乎来哉?”不禁毛骨皆慄,急闭窗,携酒归房,一灯如豆,罗帐低垂,弓影杯蛇,惊神未定。剔灯 入帐,芸已寒热大作,余亦继之,困顿两旬。真所谓乐极灾生,亦是白头不终之兆。 书中简直到处都是这么美丽动人的文字,表现着一种对大自然的无限爱好。读者由下面一段描写他们怎样度过一个夏季的文章可见一斑: 迁仓米巷,余颜其卧楼曰宾香阁,盖以芸名而取如宾意也。院窄墙高,一无可取。后有厢楼,通藏书处,开窗对陆氏废园,但见荒凉之象。沧浪风景,时切芸怀。 有老妪居金母桥之东,埂巷之北。绕屋皆菜圃,编篱为门。门外有池约亩许,花光树影错杂篱边。……屋西数武,瓦砾堆成土山,登其巅可远眺,地旷人稀,颇饶野趣。妪偶言及,芸神往不置,……越日至其地,屋仅二间,前后隔而为四,纸窗竹榻,颇有幽趣。…… 邻仅老夫妇二人,灌园为业,知余夫妇避暑于此,先来通殷勤,并钓池鱼,摘园蔬为馈。偿其价,不受,芸作鞋报之,始谢而受。时方七月,绿树荫浓,水面风来,蝉鸣聒耳。邻老又为制鱼竿,与芸垂钓于柳荫深处。日落时,登土山,观晚霞夕照,随意联吟,有“兽云吞落日,弓月弹流星”之句。少焉月印池中,虫声四起,设竹榻于篱下。老妪报酒温饭熟,遂就月光对酌,微醺而饭。浴罢则凉鞋蕉扇,或坐或卧,听邻老谈因果报应事。 三鼓归家,周体清凉,几不知身居城市矣。 篱边倩邻老购菊,遍植之。九月花开,又与芸居十日。吾母亦欣然来观,持螯对菊,赏玩竟日。芸喜曰: “他年当与君卜筑于此,买绕屋菜园十亩,课仆妪植瓜蔬,以供薪水。君画我绣,以为诗酒之需。布衣菜饭可乐终身,不必作远游计也。”余深然之。今即得有境地,而知己沦亡,可胜浩叹! (本章完) [(第23章 论树与石)] 我不知道我们现在又要做什么事情了。我们把房屋造成四方形的,造成一列一列的;我们建筑一些没有树木的直路。再也没有弯曲的街道了,再也没有古旧的房屋了,花园中再也没有井了,城市里如果有私人花园的话,常常好象是一幅讽刺画。我们把大自然完全排除在我们的生活之外了,我们居住在没有屋顶的房屋,屋顶是一座建筑物中被忽略的部分;当实利的目的已经达到的时候,当建筑师有点疲倦,想快点结束工作的时候,屋顶成个什么样子,便没有人去管了。一般的房屋看起来好象是一个乖张的、易变的孩子所造的四方木头,这个孩子还没有把木头造好时,对这种工作已经感到厌倦,终于把没有造好的木头弃置在一边了。大自然的精神已经离开了现代的文明人;在我看来,我们正在企图使树木本身也开化了。如果我们记得把树木种在大街两旁,我们常常用数字把它们编列号码,把它们消毒,把它们修割剪裁,使它们成为我们人类认为美丽的形状。 我们常常把花儿种在一块土地上,使它们看来好象是一个圆圈,一颗星,或几个英文字母。当我们看见这样种起来的花儿生长到旁边去时,我们惶骇了,象看见一个美国西点军官学校的学生走出队伍外时那样地惶骇,我们开始拿剪刀去剪裁它们了。在凡尔赛,我们把这些剪成圆锥形的树木一对一对很整齐地种成一个圆圈,或种成直行,象一排排的军队那样。这就是人类的光荣和力量,这就是我们训练树木的能力,象我们训练穿制服的兵士那样。如果一对树木中有一棵长得比另一棵更高,那么,我们的手便痒起来,把树顶剪平,使它不至破坏我们的均称的感觉,不至破坏人类的力量和光荣。 所以,我们有一个重大的问题,就是恢复了大自然,把大自然带回家庭里来。这是一个棘手的难题。当一个人居住在公寓里,离开了土地的时候,最优越的艺术脾性又有什么用处呢?纵使他有钱租得起摩天楼上的厢房,他怎么能够得到一片草地,一口井,或一个竹丛呢?什么都错了,绝对地,无可挽回地错了。除了高大的摩天楼和夜间的一列有灯光的窗户之外,一个人还有什么可以欢赏的呢?一个人看见这些摩天楼和夜间的一列有灯光的窗户时,对于人类文明的力量越发感到骄傲而自负,而忘记人类是多么孱弱而渺小的动物。 所以,我只好放弃这个问题,认为无解决之望了。 所以,我们第一步必须给人类很多的土地。不管借口多么有道理,文明如果使人类失掉了土地,便是一种不好的文明,假使在未来的文明中,每个人都能够拥有一英亩的土地,那么,他便有一点东西可以开始发展了。他可以有树木,他自己的树木,他可以有石头,他自己的石头。他会小心谨慎的选择一块已有长成的树木的土地;如果那边还没有长成的树木,他会种植一些可以长得很快的树木,如竹和柳之类。这么一来,他可就不必再把鸟儿关在笼里了,因为鸟儿会飞来找他;他也曾想法子使附近的地方有些青娃,如果同时也有一些蜥蜴和蜘蛛,那就更好了。他的孩子便可以在大自然的环境中研究自然的现象,而不必在玻璃匣中研究自然的现象了。至少他孩子可以看得见小鸡怎样由卵中孵出来,他们对于性和生殖的问题,也不必象“优秀”的波斯顿家庭(good-Boston families)的孩子那样地丝毫不懂。同时,他们将有欣赏蜥蜴和蜘蛛打架的乐趣。他们也将有把身体弄得相当肮脏的乐趣。 关于中国人对石头的感情,我在前一节里已经说明过,或已经暗示过。这个说明可以使我们了解中国风景画家为什么那么喜欢多石的山峰。这个说明是根本的说明,所以还不能充分解释中国人的石花园和一般人对石头的爱好。根本的观念是:石头是伟大的,坚固的,而且具有永久性。它们是静默的,不可移动的,而且象大英雄那样,具有性格上的力量;它们象隐居的学者那样,是独立的,出尘超俗的。它们总是古老的,而中国人是爱好任何古老的东西的。不但如此,由艺术的观点上说起来,它们是宏伟的,庄严峥嵘的,古雅的。此外更使人有“危”的感觉。一个三百尺高直耸云霄的悬崖,看起来始终是有魔力的,因为它使人有“危”的感觉。 可是我们必须进一步想。一个人既然不能天天去游山,必然须把石头带到家里来。讲到石花园和假石洞,(这是在中国游览的西洋人士很难了解和欣赏的东西),中国人的观念还是在保存多石的山峰的峥嵘的形状,“危”崖,和雄伟的线条。西洋的游历者并没有可以责难的地方,因为假山多数造得趣味很低,不能表现大自然的庄严和宏伟。几块石头造成的假石洞,常常是用水泥去粘接的,而水泥却看得出来。一座真正艺术化的假山,其结构和对比的特点应该和一帧画一样。假山景的欣赏和风景画中的山石的欣赏,在艺术上无疑地有很密切的关系,例如宋代画家米芾曾写过一部关于石砚的书,宋代作家杜宽写过一部《石谱》,列举百余种各地所产的可造假山的石头,并详述其性质。可见在宋朝大画家的时代,造假山已经是一种极发达的艺术。 中国人除了欣赏山峰石头的雄伟之外,对于花园里的石头也产生了一种欣赏的趣味,其所注重的是石头的色泽、构造、表面和纹理,有时也注重石头被敲击时所发出的声响。石头越小,对于其构造的质素和纹理的色泽也越加注重。收藏最好的砚石和印石(这两样东西是中国文人每天接触到的)的好癖,对于这方面的发展也大有帮助。所以雅致、构造、半透明和色泽变成最重要的质素;关于后来盛行的石鼻烟壶,玉鼻烟壶,和硬玉鼻烟壶,情形也是如此。一颗精致的石印或一只精致的鼻烟壶有时值六七百块钱。 然而,我们如果想彻底了解石头在房屋中和花园中的一切用途,必须回头去研究中国的书法。因为书法不外是对于抽象的韵律、线条和结构的一种研究。真正精致的石头虽则应该暗示雄伟或出尘超俗的感觉,然而线条正确倒是更重要之一点。所谓线条,并不是指一条直线,一个圆圈,或一个三角形,而是大自然的嶙峋的线条。老子在他的《道德经》里始终看重不雕琢的石头,让我们不要干犯大自然吧,因为最优越的艺术品,和最美妙的诗歌或文学作品一样,是那样完全看不出造作的痕迹的作品,跟行云流水那么自然,或如中国的文艺批评家所说的那样,“无斧凿痕”。这种原则可以应用于各种的艺术。艺术家所欣赏的是不规则的美,是暗示着韵律、动作和姿态的线条的美。艺术家对于盘曲的橡树根(富翁的书室里有时用之以为坐凳)的欣赏,也是根据着这个观念。因此,中国花园里的假山多数是未加琢磨的石头,也许是化了石的树皮,十尺或十五尺高,象一个伟人孤零零地直立着,屹然不动,或是由山湖沼和山洞得来的石头。上有窟窿,轮廓极为奇突。一位作家说:如果那些窟窿碰巧是非常圆的,那么,我们应该把一些小圆石塞进去,以破坏那些圆圈的有规则的线条。上海和苏州附近的假山多数是用太湖的石头来建筑的,石上有着从前给海浪冲击过的痕迹。这种石头是由湖底掘出来的;有时如果它们的线条有改正的必要,那么,人们就会把它们琢磨一下,使它们十全十美,然后再放进水里浸一年多,让那些斧凿的痕迹给水流的波动洗掉。 人类对于树木的感觉比较容易了解,而且这种感觉当然是很普遍的。房屋的四周如果没有树木,看来便很裸露,象男人和女人没有穿衣服一样。树木和房屋的分别就是:房屋是人类建筑的,而树木是生长起来的;而生长起来的东西总是比建筑起来的东西更为美观。我们为了实际上的便利,不得不把墙壁造直,把楼层造平,虽则在地板方面,我们为什么不使屋中各个房间的地板有不同的高度呢?这是很没有理由的。虽然如此,我们有一种不可避免的倾向,就是喜欢直线和四方形;这些直线和四方形只有在树木的陪衬下,才能够显出它们的美点。在颜色方面,我们也不敢把房屋漆成绿色。可是大自然却敢把树木漆成绿色。 我们可以在隐藏的技巧中看出艺术的智慧来。我们多么喜欢夸示啊。在这方面,我须向清朝一位大学者阮元致敬。当他做道台的时候,他在西湖上建筑一个小岛屿(今日称为阮公屿),而不愿使岛屿上有什么人造的东西,不要亭子,不要柱石,甚至连纪念碑也不要。他们把自己的建筑家的名誉完全抹煞。阮公屿今日屹立于湖的中央,一片一百多码阔的平地,比水面高不到一尺,岛屿上四周满种着柳树。今日当你在多雾的天气中眺望时,你会看见那个奇幻的岛屿好象是由水中浮起来似的,柳树的影儿反映于水中,打破湖面的单调,同时又与湖面调和。因此,阮公屿是与大自然调和的。它不象隔邻那座灯塔形的纪念物那么碍目;那座灯塔形的纪念物是一位美国留学生造的,我每次看见它就觉得眼睛不舒服。我已经宣告天下,如果我有一天做起土匪将军,攻陷杭州,我的第一道命令,一定是叫部下架起一尊大炮,把那座灯塔轰得粉碎。 在种类繁多的树木中,中国的批评家和诗人觉得有几种树木因为有特别的线条和轮廓,在书法家的眼光下是有艺术之美的,所以特别适于作艺术的欣赏的对象。一切树木都是美的,然而某些树木却具有一种特殊的姿态、力量或雅致。因此,人们在许多树木之间,选出这些树木,而使它们和某些情感发生联系。普通的橄榄树没有松树那种峥嵘的样子,某些柳树虽很文雅,却不能说是“庄严”或“有感应力”:这是很明显的。所以,世间有少数的树木比较常常成为绘画和诗歌的题材。在这些树木中,最杰出的是松树(以其雄伟的姿态得人们的欣赏),梅树(以其浪漫的姿态得人们的欣赏),竹树(以其线条的纤细和引动人们家乡的联想,而得人们的欣赏),以及柳树(以其文雅及象征纤细的女人,而得人们的欣赏)。 人们对于松树的欣赏也许是最显著的,而且是最有诗意的。松树比其他的树木更能表现出清高的性格。因为树木有高尚的,也有卑鄙的,有些树木以姿态的雄伟而出类拔萃起来,而有些树木则表现着平庸的样子。所以中国的艺术家讲到松树的雄伟时,正如阿诺特(Matthew Arnold)讲到荷马(Homeros)的雄伟一样。要在柳树的身上找到这种雄伟的姿态,有如在诗人史文朋(Swinburne)的身上找到雄伟的姿态一样的徒劳无功。世间有各式各样的美,温柔的美,文雅的美,雄壮的美,庄严的美,奇怪的美,峥嵘的美,纯然的力量的美,以及古色古香的美。松树因为具有这种古色古香之美,所以在树木中占据着一个特殊的地位,有如一个态度悠逸的退隐的学士,穿着一件宽大的外衣,拿着一根竹杖在山中的小道上走着,而被人们视为最崇高的理想那样。为了这个原因,李笠翁说:一个人坐在一个满是桃花和柳树的花园里,而近旁没有一棵松树,有如坐在一些小孩和女人之间,而没有一位可敬的庄严的老人一样。同时中国人在欣赏松树的时候,总要选择古老的松树;越古越好,因为越古老是越雄伟的。柏树和松树姿态相同,尤其是那种卷柏,树枝向下生着,盘曲而峥嵘。向天伸展的树枝似乎是象征着青春和希望,向下伸展的树枝则似乎是象征着俯视青春的老人。 我说松树的欣赏在艺术上是最有意义的,因为松树代表沉默、雄伟,和超尘脱俗,跟隐士的态度十分相同。这种欣赏又和“顽”石与在树荫下闲荡着的老人的形状发生关系,这是中国绘画中常常可以看见的。当一个人站在松树下仰望它时,他感到松树的雄伟,年老,和一种独立的奇怪的快乐。老子曰:“天无语。”古松也是无语的。它静默的、恬然自得的站在那里;它俯视着我们,觉得它已经看见许许多多的小孩子长成了,也看见许许多多的壮年人变成老年人。它跟有智慧的老人一样,是理解万物的,可是它不言,它的神秘和伟大就在这里。 梅树一部分由其枝丫的浪漫姿态,一部分由其花朵的芬芳而受人们的欣赏。有一点值得注意,就是在我们所欣赏的众树之中,松、竹和梅是和严冬有关系的,我们称之为“岁寒三友”,因为松和竹都是常青树,而梅树又在残冬和初春开花。所以,梅树特别象征着清洁的性格,那种清爽的、寒冷的冬天空气所具有的清洁。它的光辉是一种寒冷的光辉,同时,它和隐居者一样,在越寒冷的空气中,它便越加茂盛。它和兰花一样,象征着隐逸的美。宋朝一位诗人和隐士林和靖说:他是以梅为妻,以鹤为子的。他在西湖的隐居之地孤山,今日常常有诗人和学士的游迹,而在他的墓下便是他的“儿子”鹤的墓。讲到人们对于梅树的芬芳和轮廓的欣赏,这位诗人在下述这句名诗里表现得最为恰切: 暗香浮动影横斜 一切诗人都承认这七个字最能够表现出梅树的美,要找到更切当的表现法是不可能的。 竹因其树身和叶的纤细而受人们的爱好,因为它比别的树木更纤细,所以文人学士把它种在家宅里来欣赏。它的美比较是一种微笑的美,它给予我们的快乐是温和的,有节制的。种得很疏的细竹欣赏起来最有意思,因此无论在现实生活上或绘画上,两三株竹跟一个竹丛一样的可爱。人们能够欣赏竹树的纤细的轮廓,所以在绘画里也可以画上两三枝竹,或一枝梅花。竹树的纤细的线条与石头的嶙峋的线条很是调和,所以我们往往看见画家把一两块石头和几枝竹画在一处。 这种石头在绘画中是有纤细之美的。 柳树随便种在什么地方,都很容易生长起来,它常常是长在水岸边的。它是最美妙的女性的树。为了这个缘故,张潮认为柳树是宇宙间感人最深的四物之一,他也说柳树会使一个人多情起来。人们称中国女人的细腰为“柳腰”;中国的舞女穿着长袖子的长旗袍,是想摹仿柳枝在风中摇曳的姿态的。柳最容易种植,所以在中国,有些地方满植着柳树,蔓延数英里之远;风吹过的时候,造成一片“柳浪”。不但如此,金莺喜欢栖息在柳枝上,因此无论在现实生活上或绘画上,柳树和金莺常常是在一起的。在西湖的十景之中,有一景叫做“柳浪闻莺”。 此外当然还有别种的树木,其中有一些是为了其他的原因而受人们赞颂的。例如梧桐因为树皮洁净,人们可以用刀在其树身上铭刻诗句,所以甚受赞颂。人们对那些伟大的古藤,那些盘绕着古树或石头的古藤,也是极为爱好的。它们那种盘绕和波动的线条,和树木挺直的树身形成了有趣的对比。有些非常美丽的古藤,看来真象卧龙,便有人称之为“卧龙”。树身弯曲或倾斜的古树也为了这缘故大受人们的爱好看重。在苏州附近的太湖上的木渎地方,有这种柏树四棵,其名称是“洁”、“罕”、“古”、“怪”。“洁”有一个又长又直的树身,上头满生枝叶,看起来好象是一把大伞:“罕”蹲在地上,树身蜿蜒盘曲,其形状有如英文字母Z字:“古”的树顶光秃无物,树身肥大而矮短,散漫的枝丫已干枯了一半,其形状有如人类的手指:“怪”的树身盘曲,象螺旋那样的一直旋到最高的树枝。 除此之外,人们不但欣赏树木的本身,而且也将树木和大自然其他的东西,如石、云、鸟、虫及人发生联系。张潮说:“蓺花可以邀蝶,垒石可以邀云,栽松可以邀风,……种蕉可以邀雨,植柳可以邀蝉。”人们同时在欣赏树木和鸟声,同时在欣赏石头和蟋蟀,因为鸟儿是在树木上唱歌,而蟋蟀是在石头间唱歌的。中国人在欣赏青蛙的咯咯声,蟋蟀的唧唧声和蝉的鸣声的时候,其乐趣是比他们对猫狗及其他家畜之爱更大的。在一切动物之中,只有鹤与松树和梅树同属一个系统,因为它也是隐士的象征。当一个学者看见一头鹤或甚至一头苍鹭,既庄严又纯洁的静立在隐僻的池塘时,他真希望他自己也会化成一头鹤呢。 那个与大自然协调的人是快乐的,因为动物是快乐的。这种观念在郑板桥(1693—1765年)寄他的弟弟的信里表现得最为恰切;他在信里不赞成人们把鸟儿关在笼子里: 所云不得笼中养鸟,而予又未尝不爱鸟,但养之有道耳。欲养鸟,莫如多种树,使绕屋数百株,扶疏茂密,为鸟国鸟家。将旦时睡梦初醒,尚展转在被,听一片啁啾,如云门咸池之奏。及披衣而起,洗面漱口啜茗,见其扬翬振彩,倏往倏来,目不暇给,固非一笼一羽之乐而已。大率平生乐处,欲以天地为囿,江汉为池,各适其天,斯为大快!比之盆鱼笼鸟,其钜细仁忍何如也! (本章完) [(第24章 论花与花的布置)] 花的享受和花的布置似乎是和机缘有点关系的。花的享受和树的享受一样,第一步必须选择某些高贵的花,以它们的地位为标准,同时以某种花与某种情调和环境发生联系。第一是香味,由茉莉那种强烈而显著的香味到紫丁香那种温和的香味,最后到中国兰花那种洁净而微妙的香味。香味越微妙,越不易辨别出来是什么花,便越加高贵。此外又有色泽,外观,和吸引力的问题,这也有很大的差异。有的象肥美的少女,有的象纤瘦的、有诗意的、恬静的贵妇。有的似乎是用它们的妩媚去引诱人们,有的则在它们自己的芬芳中感到快乐,似乎以在闲静中过日子为满足。有的颜色鲜艳夺目,有的则表现着比较柔和的色泽。不但如此,花和周遭的环境及开花的节季更有着密切的联系。在我们的心目中,玫瑰花自然而然和晴朗的春日发生关系;莲花自然而然和池塘边的凉爽的夏之晨发生关系;木樨自然而然和收获时的月亮与中秋节发生关系;菊花和残秋吃蟹的节季发生关系;梅花自然而然和白雪发生关系,而且它和水仙花成为我们新年享受的一部分。每种花生在其周遭的环境中似乎是很完美的;爱花的人们最容易使这些花在我们的心中构成各种不同节季的图画,有如冬青树代表圣诞节那样。 兰花、菊花、和莲花,与松竹一样,人们是因为它们有某些质素而选择它们的;它们在中国文学上是君子的象征,尤其是兰花,因为它有一种异样的美。在一切花类之中。梅花也许是中国诗人最爱好的;关于这种花,我在前面一节中已经谈过几句,据说梅花在众花中是占“第一”把交椅的,因为它在新年开花,所以在众花中占第一位。当然,人们也有不同的意见,牡丹在传统观念中是被称为“花王”的,尤其是在唐朝。在另一方面,牡丹因为颜色鲜艳,所以常常被视为富足和快乐的象征;而梅花则是诗人之花,象征着恬静而清苦的学者;因此前者是属于物质的,而后者属于精神的。唐朝的武则天有一天大发狂妄之念,命令皇宫花园中一切的花儿应当顺从她的意思,在仲冬的某一天开花,结果只有牡丹敢违反女皇帝的命令,迟了数小时才开花,因此武则天下令把几千盆的牡丹花由西安(当时的京都)贬到洛阳去。有一位文人就只为了这个缘故同情牡丹花。牡丹花虽然失宠,可是在一般民众之间还保持着它的地位,而洛阳也变成牡丹花的大本营了。我想中国人对玫瑰花之所以不更加重视,乃是因为它的色泽和形状属于牡丹一类,可是没有后者的华丽。据中国古代的记载,牡丹花可分为九十种,每种都有一种极富诗意的名字。 兰花和牡丹不同,象征着隐逸的美,因为它常常生长于多荫的幽谷。据说它有“孤芳自赏”的美德,不管人们看不看它,而且极不情愿被移植到城市里去。如果它被人们移植在城市里,它须顺自然的本性生长起来,否则便会枯萎而死。所以,我们常常称美丽的,隐逸的少女,或隐居山中,鄙视名利权势的大学者为“空谷幽兰”。它的香味是很微妙的,似乎并不故意要去取悦任何人,可是当人们欣赏它的时候,其香是多么飘逸啊!为了这个缘故,它便成为不与凡俗为伍的君子以及真友谊的象征,因为有一本古书说:“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因为这人的鼻子已经充满花香了。李笠翁说:欣赏兰花的最好办法,不是把它们放在各房间中,而是只放在一个房间中,使人们进出的时候享受它们的香味。美国种的兰花似乎没有这种微妙的香味,可是其花较大,形状与色泽亦较为华丽。我的故乡的兰花据说是全中国最好的,称为“福建兰”。这种色泽浅绿,上有紫色的斑点,花形比普通的兰花小得多,其花瓣只有一吋余长。最佳最宝贵的兰花种名为陈孟良,与水同色,浸在水里几乎看不出来。牡丹的种类是以出产的地方为名的,兰花的种类则和美国花一样,以它们的主人为名,如“浦将军”,“申军需官”,“李司马”,“黄八哥”,“陈孟良”,“徐锦楚”。 种兰极难,其花又极纤弱易萎,人类公认它具有高贵的性格,其原因无疑地即在于此。在众花中,兰花如栽植稍有不当,最易朽萎。所以爱兰的人往往亲自种植,不把它交给庸仆去照顾;我看见过有些人照顾兰花,有如奉养父母那样地小心。一株极贵重的植物能够象一具极好的铜器或花瓶那样地引起人家很大的妒忌;一个朋友如果不愿分一些新枝给人家,也会造成很深的怨恨。中国古书中有一段记载说,一位学者因为朋友不愿把一种植物的新枝送给他,便实行偷窃,结果被捕入狱。对于这种情感,沈复在《浮生六记》里曾有过这么美妙的描写: “花以兰为最,取其幽香韵致也,而瓣品之稍堪入谱者不可多得。兰坡临终时,赠余荷瓣素心春兰一盆,皆肩平心阔,茎细瓣净,可以入谱者。余珍如拱璧。值余幕游于外,得能亲为灌溉,花叶颇茂。不二年,一旦忽萎死。起根视之,皆白如玉,且兰芽勃然。初不可解,以为无福消受,浩叹而已。事后始悉有人欲分不允,故用滚汤灌杀也。此后誓不植兰。” 菊是诗人陶渊明所爱的花,正如梅是诗人林和靖所爱的花,莲是儒家学者周濂溪所爱的花一样。菊花开于深秋,所以在人们的心目中是具有“冷香”和“冷艳”的。菊花的“冷艳”和牡丹的华丽比较起来,其特色是显而易见的。据我所知,菊花共有数百种,宋代一位大学者范成大以极美丽的名字去称呼各种的菊花,居然造成一种风气。种类之繁多似乎便是菊花的特色,其形状及色泽具有不同之处。人们视白与黄为菊花的“正”色,对紫与红则视为变体。所以比较低贱。白菊与黄菊的色泽产生了许多不同的名称,如“银碗”、“银玲”、“金铃”、“玉盆”、“玉铃”、“玉绣球”等。有的则用著名美人的名字,如“杨贵妃”和“西施”。有时它们的形状如女人剪短了头发一样,有时它们的爪须则和长发一样。有几种菊花比其他的菊花更香,最佳的菊花据说有麝香或“龙脑”香的香味。 莲花自成一类,据我看来,它是花中最美丽的花。因为,它的花与茎叶整个在水上漂着,夏季没有莲花可赏是不觉其乐的。一个人如果没有一个房子在池塘之畔,尽可以把莲花种在大缸里。然而,在这种情形之下,我们却很难享受莲花蔓延半英里的美景,它们弥漫在空气中的香味,以及花上的白色与红色,和点缀着水珠的大绿叶互相辉映的妙趣(美国种的水莲和莲荷不同)。宋代学者周氏写了一篇小品文,说明他爱莲花的原因。他说莲花象君子,生于污浊的水中而保持着清白之身。他所说的话证明他是一个儒家的理论家。由实利主义的观点上看起来,莲花的各部分都有用处。莲藕可以制成一种冷饮,莲叶可以包裹水果或其他的食物去蒸,莲花的形状和香味可供玩赏,莲子被人们视为神仙的食品,或剥出生吃,或晒干拌糖而食。 海棠和苹果花相象,与其他的花同样地得到诗人的爱好,虽则杜甫不曾提起这种产于他的故乡四川的花。人们提出过各种的解释,其中最可相信的解释是:海棠是杜甫母亲的名字,他为避讳起见,故不提起。我觉得只有两种花的香味比兰花更好,这两种花就是木樨和水仙花。水仙花也是我的故乡漳州的特产,此种花头曾大量输入美国,有一时期竟达数十万元之巨,后来美国农业部禁止这种清香扑鼻的花入境,以免美国人受花中或有的微菌所侵染。白水仙花头跟仙女一样地纯洁,不是要种在泥土里,而是要种在玻璃盆或磁盆里,内放清水和小圆石,而且需要极细心的照顾的。说这种花里有微菌,可真有点想入非非。杜鹃花虽有含笑之美,却被视为悲哀的花,因为据说它是杜鹃泣血而化成的;杜鹃从前是一个男孩子,为了他的兄弟被后母虐待而逃亡,特地跑出来寻觅他的。 花怎样插在瓶里,也与花的选举和品第同样重要。这种艺术至少可以追溯到十一世纪的时候。在十九世纪的初叶,《浮生六记》的作者曾经在“闲情记趣”一卷里描写插花的艺术。他主张应该把花插得好象一幅构意匀称的图画: 惟每年篱东菊绽,秋兴成癖,喜摘插瓶,不爱盆玩。 非盆玩不足观,以家无园圃,不能自植,货于市者,俱丛杂无致,故不取耳。其插花朵,数宜单,不宜双。每瓶取一种,不取二色。瓶口取阔大,不取窄小,阔大者舒展。不拘。自五七花至三四十花,必于瓶口中一丛怒起,以不散漫,不挤轧,不靠瓶口为妙;所谓“起把宜紧”也。或亭亭玉立,或飞舞横斜。花取参差,间以花蕊,以免飞钹耍盘之病。叶取不乱,梗取不强。用针宜藏,针长宁断之,毋令针针露梗,所谓“瓶口宜清”也。 视桌之大小,一桌三瓶至七瓶而止;多则眉目不分,即同市井之菊屏矣。几之高低,自三四寸至二尺五六寸而止;必须参差高下,互相照应,以气势联络为上。若中高两低,后高前低,成排对列,又犯俗所谓“锦灰堆”矣。 或密或疏,或进或出。全在会心者得画意乃可。 若盆碗盘洗,用漂青,松香,榆皮,面和油,先熬以稻灰,收成胶。以铜片按钉向上,将膏火化,粘铜片于盘碗盆洗中。俟冷,将花用铁丝扎把,插于钉上,宜斜偏取势,不可居中,更宜枝疏叶清,不可拥挤;然后加水,用碗沙少许掩铜片,使观者疑丛花生于碗底方妙。 若以木本花果插瓶,剪裁之法(不能色色自觅,倩人攀折者每不合意),必先执在手中,横斜以观其势,反侧以取其态。相定之后,剪去杂枝,以疏瘦古怪为佳。再思其梗如何入瓶,或折或曲,插入瓶口,方免背叶侧花 之患。若一枝到手,先拘定其梗之直者插瓶中,势必枝乱梗强,花侧叶背,既难取态,更无韵致矣。折梗打曲之法:锯其梗之半而嵌以砖石,则直者曲矣。如患梗倒,敲一二钉以管之。即枫叶竹枝,乱草荆棘,均堪入选。或绿竹一竿,配以枸杞数粒,几茎细草,伴以荆棘两枝,苟位置得宜,另有世外之趣。 (本章完) [(第25章 袁中郎的《瓶史》)] 关于折花插瓶的文章,写得最好的也许是袁中郎。他生于十六世纪的末叶。是我最爱好的一位作家。他所著的《瓶史》是讨论插瓶的书,在日本获得很高的评价,因此日本有所谓“袁派”的插花。他在这书的小引里说:“夫山水花竹者,名之所不在,奔竞之所不至也。天下之人,栖止于嚣崖利薮,目眯尘沙,心疲计算,欲有之而有所不暇。故幽人韵士,得以乘间而踞为一日之有。”可是,他又说:赏玩瓶花系“暂时快心事”,“无狙以为常,而忘山水之大乐”。 他说书斋中欲插花时,取花宜慎,宁可无花,不可“滥及凡卉”;接着他便叙述各种可用的铜器花瓶和陶器花瓶。花瓶可分两类:富翁有汉代古铜花瓶和大厅堂,宜用大瓶插长枝大花;学者书斋中则宜用小瓶插较小的花,所插的花亦宜慎择。可是牡丹和莲花,形体既大,宜插大瓶,不在此限。 关于插花一节,他说: 插花不可太繁,亦不可太瘦,多不过二种三种。高低疏密,如画苑布置方妙。置瓶忌两对,忌一律,忌成行列,忌以绳束缚,夫花之所谓整齐者,正以参差不伦,意态天然;如子瞻之文,随意断续,青莲之诗,不拘对偶,此真整齐也。若夫枝叶相当,红白相配,此省曹墀下树,墓门华表也。恶得为整齐哉? 择枝折枝时,宜择瘦者雅者,枝叶亦不宜太繁。一瓶只插花一二种,插二种时,宜加排列,使之如生自一枝者然。…… 花宜与瓶相配,高于瓶约四五寸,若瓶高二尺,腹底宽大,则花出瓶口以二尺六七寸为佳。……若瓶身高而细,宜插两枝,一长一短,弯曲伸出瓶外,花则短于瓶数寸。插花切忌太稀,亦忌太繁。若以绳束缚之如柄,则韵致全失尽矣。花插小瓶中,宜短于瓶身二寸,伸出瓶外。八寸细瓶,宜插长六七寸之花。然若瓶形肥大,则花长于瓶二寸亦无妨也。 室中天然几一,藤床一。几宜阔厚,宜细滑。凡本地边栏漆桌描金螺钿床,及彩花瓶架之类,皆置不用。在“沐”花方面,作者对于花的情趣表现着深切的了解。 夫花有喜怒寤寐。晓夕浴花者,得其候,乃为膏雨。淡云薄日,夕阳佳月,花之晓也。狂风连雨,烈焰浓寒,花之夕也。檀辰烘目,媚体藏风,花之喜也。晕酣神敛,烟色迷离,花之愁也。欹枝困槛,如不胜风,花之梦也。 嫣然流盼,光华溢目,花之醒也。晓则空亭大厦;昏则曲房奥室;愁则屏气危坐;喜则欢呼调笑;梦则垂帘下 帷;醒则分膏理泽。所以悦其性情,适其起居也。浴晓者上也;浴寐者次也;浴喜者下也。若夫浴夕浴愁,直花刑耳,又何取哉? 浴之法,用泉甘而清者,细微浇注,如微雨解醒,清露润甲,不可以手触花,及指尖折剔,亦不可付之庸奴猥婢。浴梅宜隐士,浴海棠宜韵客,浴牡丹芍药宜靓妆妙女,浴榴宜体艳色婢,浴木樨宜清慧儿,浴莲宜娇媚妾,浴菊宜好古而奇者,浴腊梅宜清瘦僧。然寒花性不耐浴,当以轻绡护之。 据袁氏的见解,某种花插在瓶中时,应该有某种花做它的使令。依中国人的旧习惯,淑女贵妇都有终身随从服侍的婢女,因此一般人认为美人有艳婢随侍在侧,看来便是十全十美的。淑女贵妇和婢女都应该是美丽的,可是不知何故,人们认为某一种美是属于婢女的,而不是属于主妇的。婢女和她们的主妇看起来不调和,就象马厩和地主的田宅不配合一样。袁氏把这种观念应用于花,所以他主张说:“梅花以迎春瑞香山茶为婢,海棠以平婆林枪丁香为婢,牡丹以玫瑰蔷薇木香为婢,芍药以罂粟蜀葵为婢,石榴以紫薇大红千叶木槿为婢,莲花以山矾玉簪为婢,木樨以芙蓉为婢,菊以黄白山茶秋海棠为婢,腊梅以水仙为婢。诸婢姿态,各盛一时,浓淡雅俗,亦有品评。水仙神骨清绝,织女之梁玉清也。山茶鲜妍,瑞香芬烈,玫瑰旖旎,芙蓉明艳,石氏之翔风,羊家之净琬也。……山矾洁而逸,有林下气,鱼玄机之绿翘也。……丁香瘦,玉簪寒,秋海棠娇,然有酸态,郑康成崔秀才之侍儿①也。” —— ①据说郑康成的侍儿能用古文与她的博学的主人说话,其情形跟中世纪学者彼此以拉丁文对话一样。 袁氏认为一个人如在某方面——甚至在棋弈或其他方面——有特殊的成就,一定会爱之成癖,沉湎酣溺而不能自拔的;所以对于爱花的癖好,他也表现同样的见解: 余观世上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之人,皆无癖之人耳。… 古之负花癖者,闻人谈一异花,虽深谷峻岭,不惮蹶躄而从之。至于浓寒盛暑,皮肤皴鳞,汗垢如泥,皆所不知。一花将萼,则移枕携袱,睡卧其下,以观花之由微至盛至落至于萎地而后去。或千株万本以穷其变,或单枝数房以极其趣,或臭叶而知花之大小,或见根而辨色之红白。是之谓真爱花,是之谓真好事也。 关于赏花一点,他说: 茗赏者上也,谈赏者次也,酒赏者下也。苦夫内酒越茶及一切庸秽凡俗之语,此花神之深恶痛斥者,宁闭口枯坐勿遭花恼可也。夫赏花有地有时,不得其时而漫然命客,皆为唐突,寒花宣初雪,宜雪霁,宜新月,宜暖房。温花宜晴日,宜轻寒,宜华堂。暑月宜雨后,宜快风,宜佳木荫,宜竹下,宜水阁。凉花宜爽月,宜夕阳,宜空阶,宜苔径,宜古藤巉石旁。若不论风日,不择佳地,神气散缓,了不相属。此与妓舍酒馆中花何异哉? 最后,袁氏又拟出花快意凡十四条,花折辱凡二十三条①: —— ①中国作家对算术数目之类显然是很淡漠的。我把找得到的袁氏著作的最佳版本拿来比较,还是找不出那所谓“二十三条”。数目对否事实上没有什么关系。只有琐碎的人才会斤斤于数学上的准确问题。 花快意——明窗 净几 古鼎 宋砚 松涛溪声主人好事能诗 门僧解烹茶 苏州人送酒 座客工画 花卉盛开 快心友临门 手抄蓺花书 夜深炉鸣 妻妾校花故实 花折辱——主人频拜客 俗子阑入 蟠枝 庸僧谈禅 窗下狗斗莲子 胡同歌童弋阳腔丑女折戴 论升迁 强作怜爱 应酬诗债未了 盛开 家人催算账 检《韵府》 押字 破书狼藉 福建牙人 吴中赝画 鼠矢蜗涎 僮仆偃蹇 令初行酒尽 与酒馆为邻 案上有黄金白 霉中原紫气等诗 (本章完) [(第26章 张潮的警句)] 我们已经知道大自然的享受不仅限于艺术和绘画。大自然整个渗入我们的生命里。大自然有的是声音、颜色、形状、情趣和氛围;人类以感觉的艺术家的资格,开始选择大自然的适当情趣,使它们和他自己协调起来。这是中国一切诗或散文的作家的态度,可是我觉得这方面的最佳表现乃是张潮(十七世纪中叶)在《幽梦影》一书里的警句。这是一部文艺的格言集,这一类的集子在中国很多,可是没有一部可和张潮自己所写的比拟。这种文艺格言和通俗谚语的关系,有如安徒生的童话和古代英国童话的关系一样,或如休伯特(Schubert)的艺术诗歌和民间歌曲的关系一样。他这部书极得人家的爱好,有一些中国学者甚至在他的每句格言下加上一些轻松而清逸的注释。然而,我现在只能译出一些关于大自然的享受的最佳警句。他有一些论人生的警句非常之妙,而且是整部格言集中的主要部分,所以我也选出一些,附在后边。 论何者为宜花不可以无蝶,山不可以无泉,石不可以无苔,水不可以无藻,乔木不可以无藤萝,人不可以无癖。 赏花宜对佳人,醉月宜对韵人,映雪宜对高人。 蓺花可以邀蝶,垒石可以邀云,栽松可以邀风,贮水可以邀萍,筑台可以邀月,种蕉可以邀雨,植柳可以邀蝉。 楼上看山,城头看雪,灯前看月,舟中看霞,月下看美人,另是一番情境。 梅边之石宜古,松下之石宜拙,竹旁之石宜瘦,盆内之石宜巧。 有青山方有绿水,水惟借色于山;有美酒便有佳诗,诗亦乞灵于酒。 镜不幸而遇嫫母,砚不幸而遇俗子,剑不幸而遇庸 将,皆无可奈何之事。 论花与美人花不可见其落,月不可见其沉,美人不可见其夭。 种花须见其开,待月须见其满,著作须见其成,美人须见其畅适,方有实际;否则皆为虚设。 看晓妆宜于传粉之后。 貌有丑而可观者,有虽不丑而不足观者;文有不通而可爱者,有虽通而极可厌者。此未易与浅人道也。 以爱花之心爱美人,则领略自饶别趣;以爱美人之心爱花,则护惜倍有深情。 美人之胜于花者,解语也;花之胜于美人者,生香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香而解语者也。 养花胆瓶,其式之高低大小须与花相称;而色之浅深浓淡,又须与花相反。 凡花色之娇媚者多不甚香,瓣之千层者多不结实。甚矣全才之难也!兼之者,其惟莲乎。 梅令人高,兰令人幽,菊令人野,莲令人淡,春海棠令人艳,牡丹令人豪,蕉与竹令人韵,秋海棠令人媚,松令人逸,桐令人清,柳令人感。 所谓美人者,以花为貌,以鸟为声,以月为神,以柳为态,以玉为骨,以冰雪为肤,以秋水为姿,以诗词为心,吾无间然矣。 天下无书则已,有则必当读;无酒则已,有则必当饮;无名山则已,有则必当游;无花月则已,有则必当赏玩;无才子佳人则已,有则必当爱慕怜惜。 娇颜陋质,不与镜为仇,亦以镜为无知之死物耳;使镜而有知,必遭扑破矣。 买得一枝好花,犹且爱护而怜惜之;矧其为“解语花”乎! 若无诗酒,则山水为具文;若无佳丽,则花月皆虚设。才子而美姿容,佳人而工著作,断不能永年者。匪独为造物之所忌,盖此种原不独为一时之宝,乃古今万世之宝,故不欲久留人世以取亵耳。 论 山 水物之能感人者:在天莫如月,在乐莫如琴,在动物莫如鹃,在植物莫如柳。 为月忧云,为书忧蠹,为花忧风雨,为才子佳人忧命薄,真是菩萨心肠。 昔人云:“若无花月美人,不愿生此世界。”予益一语云:“若无翰墨棋酒,不必定作人身。” 山之光,水之声,月之色,花之香,文人之韵致,美人之姿态,皆无可名状,无可执著;真足以摄召魂梦,颠倒情思。 因雪想高士;因花想美人;因酒想侠客;因月想好友;因山水想得意诗文。 有地上之山水,有画上之山水,有梦中之山水,有 胸中之山水。地上者妙在邱壑深邃;书上者妙在笔墨淋漓;梦中者妙在景象变幻;胸中者妙在位置自如。 游历之山水,不必过求其妙,若因之卜居,则不可不求其妙。 笋为蔬中尤物;荔枝为果中尤物;蟹为水族中尤物;酒为饮食中尤物;月为天文中尤物;西湖为山水中尤物; 词曲为文字中尤物。 游玩山水,亦复有缘;苟机缘未至,则虽近在数十里之内,亦无暇到也。 镜中之影,著色人物也,月下之影,写意人物也;镜中之影,钩边画也,月下之影,没骨画也。月中山河之影,天文中地理也;水中星月之象,地理中天文也。 论 春 秋春者,天之本怀;秋者,天之别调。 古人以冬为“三馀”,予谓当以夏为“三馀”:晨起者夜之馀;夜坐者昼之馀;午睡者应守人事之馀。古人诗曰:“我爱夏日长。”洵不诬也。 律己宜带秋气,处世宜带春气。 诗文之体得秋气为佳;词曲之体得春气为佳。 论 声春听鸟声,夏听蝉声,秋听虫声,冬听雪声;白昼听棋声,月下听箫声,山中听松声,水际听欸乃声,方不虚此生耳。若恶少斥辱,悍妻诟谇,真不入耳声也。 闻鹅声如在白门;闻橹声如在三吴;闻滩声如在浙江;闻羸马项下铃铎声,如在长安道上。 凡声皆宜远听;惟琴声则远近皆宜。 松下听琴,月下听箫,涧边听瀑布,山中听梵呗,觉耳中别有不同。 水之为声有四:有瀑布声,有流水声,有滩声,有沟浍声。风之为声有三:有松涛声,有秋叶声,有波浪声。雨之为声有二:有梧叶荷叶上声,有承檐溜竹筩中声。 论雨雨之为物,能令昼短,能令夜长。 春雨如恩诏;夏雨如赦书;秋雨如挽歌。 春雨宜读书;夏雨宜弈棋;秋雨宜检藏;冬雨宜饮酒。 吾欲致书雨师:春雨宜始于上元节后,至清明十日前之内,及谷雨节中;夏雨宜于每月上弦之前及下弦之后;秋雨宜于孟秋季秋之上下二旬;至若三冬,正可不必雨也。 论 风 月新月恨其易沉,缺月恨其迟上。 月下听禅,旨趣益远;月下说剑,肝胆益真;月下论诗,风致益幽;月下对美人,情意益笃。 玩月之法:皎洁则宜仰观,朦胧则宜俯视。 春风如酒;夏风如茗;秋风如烟;冬风如薑芥。 论闲与友天下有一人知己,可以不恨。 能闲世人之所忙者,方能忙世人之所闲。 人莫乐于闲,非无所事事之谓也。闲则能读书,闲则能游名胜,闲则能交益友,闲则能饮酒,闲则能著书。 天下之乐,孰大于是? 云映日而成霞,泉挂岩而成瀑。所托者异,而名亦因之。此友道之所以可贵也。 上元须酌豪友;端午须酌丽友;七夕须酌韵友;中秋须酌淡友;重九须酌逸友。 对渊博友,如读异书;对风雅友,如读名人诗文;对谨饬友,如读圣贤经传;对滑稽友,如阅传奇小说。 一介之士,必有密友。密友不必定是刎颈之交。大率虽千百里之遥,皆可相信,而不为浮言所动;闻有谤之者,即多方为之辩析而后已;事之宜行宜止者,代为 筹画决断;或事当利害关头,有所需而后济者,即不必与闻,亦不虑其负我与否,竟为力承其事,此皆所谓密友也。 求知己于朋友易;求知己于妻妾难;求知己于君臣则尤难之难。 发前人未发之论,方是奇书;言与妻子难言之情,乃为密友。 乡居须得良朋始佳。若田夫樵子,仅能辨五谷而测晴雨,久且数未免生厌矣。而友之中又当以能诗为第一,能谈次之,能画次之,能歌又次之,解觞政者又次之。 论书与读书少年读书,如隙中窥月;中年读书,如庭中望月;老年读书,如台上玩月。皆以阅历之浅深,为所得之浅深耳。 能读无字之书,方可得惊人妙句;能会难通之解,方可参最上禅机。 古今至文,皆血泪所成。 《水浒传》是一部怒书,《西厢记》是一部悟书,《金瓶梅》是一部哀书。 文章是案头之山水,山水是地上之文章。 读书最乐,若读史书,则喜少怒多,究之怒处亦乐处也。 读经宜冬,其神专也;读史宜夏,其时久也;读诸子宜秋,其致别也;读诸集宜春,其机畅也。 文人读武事,大都纸上谈兵;武将论文章,半属道听途说。 善读书者,无之而非书:山水亦书也,棋酒亦书也,花月亦书也。善游山水者,无之而非山水:书史亦山水也,诗酒亦山水也,花月亦山水也。 昔人欲以十年读书,十年游山,十年检藏。予谓检藏尽可不必十年,只二三载足矣。若读书与游山,虽或相倍蓰,恐亦不足以偿所愿也。必也如黄九烟前辈之所云,“人生必三百岁”而后可乎? 古人云:“诗必穷而后工。”盖穷则语多感慨,易于见长耳。若富贵中人,既不可爱贫叹贱,所谈者不过风云月露而已,诗安得佳?苟思所变,计惟有出游一法。即以所见之山川风土,物产人情,或当疮痍兵燹之馀,或值旱涝灾祸之后,无一不可寓之诗中。借他人之穷愁,以供我之咏叹,则诗亦不必待穷而后工也。 论一般生活“情”之一字,所以维持世界:“才”之一字,所以粉饰乾坤。 宁为小人之所骂,毋为君子之所鄙;宁为盲主司之所摈弃,毋为诸名宿之所不知。 人须求可入诗,物须求可入画。 景有言之极幽,而实萧索者,烟雨也;境有言之极雅,而实难堪者,贫病也;声有言之极韵,而实粗鄙者,卖花声也。 躬耕吾所不能,学灌园而已矣;樵薪吾所不能,学剃草而已矣。 一恨书囊易蛀;二恨夏夜有蚊;三恨月台易漏;四恨菊叶多焦;五恨松多大蚁;六恨竹多落叶;七恨桂荷易谢;八恨薜萝藏虺;九恨架花生刺;十恨河豚多毒。 窗内人于窗纸上作字,吾于窗外观之,极佳。 宁为花中之萱草,毋为鸟中之杜鹃。 值太平世,生湖山郡,官长廉静,家道优裕,娶妇贤淑,生子聪慧,人生如此,可云全福。 胸藏邱壑,城市不异山林;兴寄烟霞,阎浮有如蓬岛。 清宵独坐,邀月言愁;良夜孤眠,呼蛩语恨。 居城市中,当以画幅当山水,以盆景当苑囿,以书籍当朋友。 延名师训子弟,入名山习举业,丐名士代捉刀,三者都无是处。 方外不必戒酒,但须戒俗;红裙不必通文,但须得趣。 厌催租之败意,亟宜早完粮;喜老衲之谈禅,难免常常布施。 万事可忘,难忘者名心一段;千般易淡,未淡者美酒三杯。 酒可以当茶,茶不可以当酒;诗可以当文,文不可以当诗;曲可以当词,词不可以当曲;月可以当灯,灯 不可以当月;笔可以当口,口不可以当笔;婢可以当奴,奴不可以当婢。 胸中小不平,可以酒消之;世间大不平,非剑不能消也。 忙人园亭,宜与住宅相连;闲人园亭,不妨与住宅相远。 有山林隐逸之乐而不知享者:渔樵也,农圃也,缁黄也。有园亭姬妾之乐而不能享,不善享者:富商也,大僚也。 痛可忍,而痒不可忍;苦可耐,而酸不可耐。 闲人之砚,固欲其佳;而忙人之砚,尤不可不佳。娱情之妾,固欲其美;而广嗣之妾,亦不可不美。 鹤令人逸;马令人俊;兰令人幽;松令人古。 予尝欲建一无遮大会,一祭历代才子,一祭历代佳人。俟遇有真正高僧,即当为之。 美味以大嚼尽之,奇境以粗游了之,深情以浅语传之,良辰以酒食度之,富贵以骄奢处之,俱失造化本怀。 (本章完) [(第27章 知识上的鉴赏力)] 教育或文化的目的不外是在发展知识上的鉴赏力和行为上的良好表现。有教养的人或受过理想教育的人,不一定是个博学的人,而是个知道何所爱何所恶的人。一个人能知道何所爱何所恶,便是尝到了知识的滋味。世界上有一些人,心里塞满历史上的日期和人物,对于俄国或捷克的时事极为熟识,可是他们的态度或观点是完全错误的;在社交集会里碰到这么一个人真是再气煞人也没有的事了。我曾碰见过这种人,觉得谈话中无论讲到甚么话题,他们总有一些事实或数字可以提出来,可是他们的见解是令人气短的。这种人有广博的学问,可是缺乏见识或鉴赏力。博学仅是塞满一些事实或见闻而已,可是鉴赏力或见识却是基于艺术的判断力。中国人讲到学者的时候,普通是分为学、行、识①的。对于历史学家,尤其是以这三点为批评的标准;一部历史也许写得极为渊博,可是完全没有见识,在批判历史上的人物的事迹时,作者也许没有一点独出心裁的见解或深刻的理解力。要见闻广博,要搜集事实和详情,乃是最容易的事情。任何一个历史时代都有许多事实,我们要将之塞满心中,是很容易的;可是选择重要事实时所需要的见识,却是比较困难的事情,因为这要看个人的观点如何。 —— ①一个人对于历史或时事的见识,也许会比别人更“高”,这就是我们所谓“解释力”。 所以,有教育的人是一个知道何所爱何所恶笛拧R桓鋈吮匦肽芄谎案康祝匦刖哂卸懒⒌呐卸狭Γ匦氩皇苋魏紊缁嵫У模窝У模难У模帐醯模蜓Ь康暮邓牛拍芄挥屑土蚣丁N颐浅扇说纳钗抟傻厥茏判矶嗪岛推说亩魉В好暮担聘坏暮担暮担蔚暮担诮痰暮担约捌说氖耍说囊帐跫遥说亩啦谜撸推说男睦硌Ъ摇>穹治鲅Ъ一岣嫠呶颐撬担阂桓鋈硕贝某ξ腹倌艿幕疃杂诤罄瓷钌系囊靶模⌒模驮鹑涡模凶徘惺档墓叵担蛩荡蟊忝亟嵩斐梢桓鋈说牧哓牡男郧椋挥屑兜娜颂庵只暗氖焙颍缓靡恍χ弥R桓鋈俗龃砹耸拢闶谴砹耍貌蛔拍贸鑫按蟮拿酝谷耍灿貌蛔潘邓凉矶辔颐遣辉凉氖椋钥窒湃恕? 所以,见识和胆量是有密切的关系的,中国人往往把识和胆连在一起;而我们知道,胆量或独立的判断是人类中一种多么难得的美德。我们看见一切有特殊建树的思想家和著作家,在幼年时代都有这种智能上的胆量或独立性。这种人如果不喜欢一个诗人,便表示不喜欢,纵使那个诗人是当时最有声望的诗人;当他确实喜欢一个诗人时,他便能够说出喜欢他的理由来,因为这是他的内心判断的结果。这就是我们所谓文学上的鉴赏力。如果当时盛行的绘画学派的主张,使他的艺术本能感觉不快,他也会加以反对。这就是艺术上的鉴赏力。一种流行的哲学理论或时髦的观念,纵使得到了一些最伟大的人物的赞助,他也会表示漠然的态度。他要等到自己心悦诚服,才愿相信一个作家的话;如果一个作家能使他信服,那个作家便是对的,可是如果那个作家不能使他信服,那么,他自己是对的,而那个作家是错的。这就是知识上的鉴赏力。这种智能上的胆量或独立的判断无疑地需要相当孩子气的,天真的自信力,可是这个自我便是一个人唯一可以依附的东西,一个研究者一旦放弃了个人判断的权利,便只好接受人生的一切胡说了。 孔子似乎觉得学而不思比思而不学更为危险,他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他在当时一定看见过许多学而不思的学生,所以才提出这个警告;这个警告正是现代学校里极为需要的。大家都知道现代教育和现代学校制度大抵是鼓励学生求学问,而忽略鉴别力,同时认为把学识填满脑中,就是终极的目的,好象大量的学问便能够造成一个有教育的人似的。可是学校为什么不鼓励思想呢?教育制度为什么把追求学问的快乐,歪曲而成堆塞学识的机械式的,有量度的,千篇一律的,被动的工作呢?我们为什么比较注重学问而不注重思想呢?我们怎么可以因为一个大学毕业生念完了若干规定的心理学,中古史,逻辑,和“宗教”的学分,而便称他做受过教育的人呢?学校为什么要有分数和文凭呢?分数和文凭在学生们心中为什么会代替了教育的真目的呢? 理由是很简单的。我们之所以有这个制度,就是因为我们是在教育大批的人,象工厂里大量生产一样,而工厂里的一切必须依一种死板的、机械的制度而运行。学校为保护其名誉,使其出品标准化起见,必须以文凭为证明。于是,有文凭便有分等级的必要,有分等级的必要便有学校的分数;为着要给分数起见,学校必须有背诵,大考,和小考。这造成了一种完全合理的前因后果,无法可以避免。可是学校有了机械化的大考和小考,其后果是比我们所想象的更有害的。因为这么一来,学校里所注重的是事实的记忆,而不是鉴赏力或判断力的发展了。我自己也曾做过教师,我知道出一些关于历史日期的问题,是比出一些含糊的问题更容易的。同时批定分数也比较容易。 这个制度实行之后,我们便会碰到一种危险,就是我们会忘掉我们已经背弃了教育的真理想或即将背弃教育的真理想;所谓教育的真理想,我已经说过,就是发展知识上的鉴赏力。孔子说:“记问之学,不足为人师。”这句话记起来还是很有用的。世间没有所谓必修的科目,也没有什么人人必读之书,甚至莎士比亚的著作也不是必读之书。学校制度中似乎有一个愚蠢的观念,以为我们可以制定一些最低限度的历史知识或地理知识,要做一个受过教育的人,便非念这些东西不可。我曾受过相当的教育,虽则我完全不知道什么地方是西班牙的首都,而且有一个时候以为哈凡拿(Havana)是一个邻近古巴的岛屿。学校制定必修课程有一种危险,就是认为一个人如果念完这些必修的课程,便自然而然知道了一个受过教育者所应知道的学识。所以,一个毕业生在离开学校之后,便不再学习什么东西,也不再读什么书,这是完全合逻辑的情形,因为他已经学到所应该知道的东西了。 我们必须放弃“知识可以衡量”的观念。庄子说得好:“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知识的追求终究是和探索一个新大陆一样,或如佛朗士(Anatole France)所说“灵魂的冒险”一样。如果一个虚怀若谷的,好问的,好奇的,冒险的心智始终保持着探索的精神,那么,知识的追求就会成为欢乐的事情,而不会变成痛苦的工作。我们必须放弃那种有量度的,千篇一律的,被动的填塞见闻的方法,而实现这种积极的,生长的,个人的欢乐的理想,文凭和分数的制度一旦取消或不被人们所重视,知识的追求便可成为积极的活动,因为学生至少须问自己为什么要读书。学校现在已经替学生解答这个问题了,因为学生知道他读大学一年级的目的,便是要做大学二年级生,读大学二年级的目的,便是要做大学三年级生,心中一点疑问也没有。这一切外来的计划都应该置诸不顾,因为知识的追求是一个人自己的事情,与别人无干。现在的学生是为注册主任而读书的,许多好学生则是为他们的父母,教师,或未来的妻子而读书,使他们对得起出钱给他们读大学的父母,或因为他们要使一个善待他们的教师欢喜,或希望毕业后可以得到较高的薪俸以养家。我觉得这一切的思念都是不道德的,知识的追求应该成为一个人自己的事情,与别人无关,只有这样,教育才能够成为一种积极的、欢乐的事情。 (本章完) [(第28章 艺术是游戏和人格的表现)] 艺术是创作,同时也是消遣。对这两种见解,我认为艺术之成为消遣或人类精神的单纯的游戏,是比较重要的。虽则我很赞赏各种不朽的创作,无论是绘画、建筑或文学,可是我觉得真正艺术的精神如果要成为更普遍的东西,要侵入社会的各阶层,必须有许许多多的人把艺术当做一种消遣来欣赏,绝不抱着垂诸不朽的希望。每个大学生都有打网球或踢足球的平凡技术,是比大学产生几个可以参加全国比赛的体育选手或足球选手更为重要的,同样地,每个儿童和成人都能够自创一些东西以为消遣,是比一个国家产生一个罗丹(Rodin)更加重要的。我认为只产生几个以艺术为职业的艺术家,还不如教学校全体学生塑造黏土的模型,同时使所有的银行行长和经济专家都能够自制圣诞贺片。换一句话说,我主张各方面的人士都有业余活动的习惯。我喜欢业余的哲学家,业余的诗人,业余的摄影家,业余的魔术家,自造房屋的业余的建筑家,业余的音乐家,业余的植物学家,和业余的飞行家。我听着一个朋友随便地弹着一首钢琴的乐曲,跟听一个第一流专门职业者的音乐会一样地快乐。人人在客厅里欣赏他的朋友的业余魔术,比欣赏台上一个职业魔术家的技艺更来得有兴趣;做父母的欣赏子女的业余演剧,比欣赏一出莎士比亚的戏剧更来得有兴趣。我们知道这是自然发生的情感,而只有在自然发生的情感里才找得到艺术的真精神。为了这个缘故,我觉得这种自然发生的情感非常重要,中国的绘画根本是学者的消遣,而不是职业艺术家的消遣。艺术保持着游戏的精神时,才能够避免商业化的倾向。 游戏是没有理由的,而且也不应该有理由,这就是游戏的特质。游戏本身就是良好的理由。这个观念可由进化的历史上获得证明。美是一种不能用生存竞争加以解释的东西,有一些美的形式是会毁坏的,甚至在动物方面也是这样,如鹿的过度发展的角。达尔文觉得他不能够以自然的选择的原理去解释动植物的美,所以他只好提出性的选择这个第二大原理。艺术是身体和智能力量的充溢,是自由的,不受拘束的,是为自身而存在的;如果我们没有认清这一点,那么我们便不能了解艺术和艺术的要素。这就是那个备受贬评的“为艺术而艺术”的观念。对这个问题,我认为政治家无权发表什么意见;我觉得这仅是关于一切艺术创造的心理基础的无可置辩的事实。希特勒曾斥许多现代艺术形式为不道德的东西,可是我认为那些画希特勒肖像悬诸新艺术博物院以取悦他的艺术家,乃是最不道德的人。那不是艺术,而是卖淫。如果商业化的艺术常常伤害了艺术的创造,那么,政治化的艺术一定会毁灭了艺术的创造。因为自由便是艺术的灵魂。现代的独裁者在企图产生政治化的艺术时,确是在尝试一种办不到的事情。他们似乎不知道刺刀的力量不能产生艺术,正如你不能向娼妓买得真爱情一样。 我们如果要了解艺术的要素,必须认力量的充溢是艺术的物质基础。这就是所谓艺术的或创造的冲动。“灵感”(inspi-ration)一词用起来时,便是证明艺术家自己也不知道这种冲动来自何处。这仅是一种内心的激发,象科学家发现真理的冲动那样,或探险家发现新岛屿的冲动那样,是没有方法可以解释的。我们今日得到生物学知识的帮助,已经开始知道:我们智能生活的整个组织,是受着血液中的激动素(hor-mones)的增减和分配所节制的;这些激动素在各种器官里和统治这些器官的神经系里活动着。甚至于愤怒或恐惧也仅是副肾素(adrenalin)分泌量的问题。据我看来,天才仅是腺分泌的供给过多的结果。有一个默默无闻的中国小说家,不知道现代所谓激动素,却做过一个正确的猜测,认为一切活动均发源于我们身上的“虫”。奸淫的行为是由于虫啃着我们的内脏,使人不能不想法子满足他的欲望。野心,进取心,和好名好权的欲望也是由于另外一些虫在作祟,弄得一个人心中骚动,到达目的的时候才肯罢休。一部小说里说,一个人写一本书也是由于一种虫在作祟,激动他无缘无故创造一本书出来。以激动素和虫而论,我还是要相信后者。“虫”这个名词是比较生动的。 当一个人有着数量过多或甚至数量正常的虫时,他是不能不创造一些东西的,因为他自己不能作主。当一个孩子有着过多的力量时,他平常走路的姿势便会变成跳跃的动作了。当一个人有着过多的力量时,他的走路的姿势便会变成扬扬阔步或跳舞了。所以,跳舞不外是无效率的走路姿势罢了;这里所谓无效率便是实利观点上,而不是审美观点上的力量浪费。一个跳舞者要到一个地点时,不走最便捷的直路,却作一个圆形的旋舞。一个人在跳舞时并不想要爱国;命令一个人依照资本阶级者,法西斯主义者,或无产阶级者的意识形态去跳舞,这结果只能破坏跳舞上的游戏精神和伟大的无效率状态。在文明中的人类和其他各种动物比较起来,所做的工作委实已经太多了;可是有些人好象认为人类的工作还不够多似的,因此甚至他的一点小闲暇,一点从事游戏和艺术的时间,也要让国家这个怪物来侵占了去! 艺术仅是游戏:这种对于艺术真本质的理解也许可以帮助我们阐明艺术与道德的关系问题。美仅是良好的形式。好画或美丽的桥梁有良好的形式,行为也有良好的形式。艺术的范围比绘画、音乐和舞蹈更广,因为各种的活动都有良好的形式。体育家在赛跑的时候有良好的形式;一个人由幼年少年至壮年老年时期,始终过着美丽的生活,也是有良好的形式的;一次指挥如意,调度适宜,终获胜利的总统竞选,也是有良好的形式的;中国旧式官吏小心训练起来的谈笑和吐痰的姿态,也是有良好的形式的。人类的各种活动都有形式和表现,而一切表现的形式都是在艺术的范围之内的。所以,要把表现的艺术归于音乐、舞蹈、和绘画这几方面是不可能的。 因此,在这个较广泛的艺术解释的观念之下,行为上的良好形式和艺术上的良好人格是关系密切的,而且是同样重要的。一首音韵和谐的诗歌有放佚的表现;我们身体上的动作也可以有放佚的表现。当我们具有那些过多的力量时,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可以表现一种闲适,优雅,与形式上的和谐。闲适和优雅是由一种身体胜任愉快的感觉产生出来的,由一种不但能把事情做得好,而且做得美的感觉产生出来的。在较抽象的境域里,当任何一个人把一样工作做得好的时候,我们都看得见这种美。把工作做得好或做得干净爽快,这种冲动根本也是一种审美的冲动。杀人的行为或阴谋虽是恶无可逭,可是如果做得干净爽快,看起来也是美的。在我们生活上较具体的活动中,我们也可以找到做得爽快,温雅,和胜任的事情。我们所谓“人生快事”,就是属于这一类。一句问候的话说得好,说得恰当,便是美的,说得不得体,便是失态。 在中国晋代的末叶(第三及第四世纪),温雅的言语,生活,和个人的习惯发展到登峰造极之境。当时,“清淡”盛行。女人的服装最为妍丽,彼此争奇斗胜;以漂亮闻名的男人也非常之多。当时又盛行养“美髯”,男人穿着宽大的长袍,大摇大摆地走着。衣服做起来极为宽大,穿在身上,什么地方的痒都可以搔到。什么事情都做得很温雅。中国人常常把一束马尾的长毛缚在一支短杖上以驱蚊蝇;这种叫做鏖的东西渐渐成为谈话的重要附属物,所以这种闲谈在今日的文艺作品中还是称为“尘谈”。其含义就是:一个人在谈话的时候,手中拿着那枝尘,很温雅地挥动着。扇也成为谈话的可爱的附属物,谈话者把扇时而张着,时而挥着,时而摺起来,有如美国的老人家在演讲时把眼镜再三架在鼻上又拿掉一样,看来颇为悦目。由实利的观点上说起来,鏖或扇比英国人的单眼镜稍微较有用处,可是它们全是谈话的风格的一部分,正如手杖是散步的风格的一部分一样。我在西方所看见的礼仪之中,最优美的两种是:普鲁士的绅士在客厅里向女人鞠躬时皮鞋后跟轻敲之声,及德国少女一腿向前弯而行屈膝礼的姿态。我觉得这是非常优雅的姿态:现在这种风尚已经消灭,真是可惜。 中国人有许多社交上的礼仪。一个人的指头、手,和臂的姿态都经过了一番严格的修养。满洲人所谓“打扦”行礼方式,也是一种很美观的姿态。当一个人走进房间的时候,他把一手伸直在一边,然后弯下一腿,做一种很优雅的行礼姿态。如果有几个人坐在房间里,他便以那条直立的腿为轴心,全身旋转一下,向房间中的人们全体表示敬意。你也应该看一个有修养的下棋者把棋子放在棋盘上的样子。他把一颗白色或黑色的小棋子均衡地放在食指上,然后以很优美的姿态,用大拇指由后边轻轻地把棋子推出去,使之落在棋盘上。一个有教养的清朝官吏在发怒的时候,做出非常优美的姿态。他穿着一件长袍,袖子卷起而露出丝衬里来,这种袖子叫做“马蹄袖”,当他勃然大怒的时候,他便向下挥动着右臂或双臂,让卷起的“马蹄袖”放下来,大摇大摆地走出去。这就叫做“拂袖而去”。 一个有教养的清朝官吏,其谈吐也很悦耳。他的话以一种美妙的声调表现出来,而那种北平腔的悦耳声调具有优美音乐的抑扬顿挫。他的字音说得又优雅又缓慢,讲到真正的学者,他的言语是夹杂着中国文学上珠玑般的辞句的。你也应该观察清朝官吏大笑或吐痰的样子,那真是美妙无比。吐痰的动作普通是以三个音乐的拍子去完成的,开头两个拍子是吸进和廓清喉咙的声音,以引出最后吐出痰时的拍子;吐出痰时的动作是急速有力的:“连音”继之以“断音”。老实说,如果吐痰的动作以审美的方式完成,我并不以喷到空气中的微菌为意,因为我虽受过许多微菌的袭击,可是我的健康并没有遇到什么不良的影响。他的笑也是一样有规律的,艺术化的,有韵律的动作,稍微有点矫揉做作,而结束时的声响则大一些,如果有白胡须的话,声响却会比较柔和一点。 以伶人而言,这种笑是一种细心修养起来的艺术,是他的表演技巧的一部分;戏剧的观众对于一个做得十全十美的笑的动作,是始终能够加以欣赏和赞美的。这当然是一桩很困难的事情,因为笑的种类很多:快乐的笑,看见一个人堕入他人圈套时的笑,讽刺或蔑视的笑,以及一个人被势不可当的环境力量压倒后的绝望的笑;最后这种笑是最困难的。中国的戏剧观众注意这些东西,也注意伶人的手的表情和“台步”。手臂的每一个动作,头部的每一次倾侧,颈项的每一次扭转,背部的每一次弯曲,宽大的袖子每一次的摆动,和足部的每一步,都是一种细心训练起来的姿态。中国人将演剧分为“唱”和“做”两类,有些戏剧注重于“唱”,另外有些戏剧则注重于“做”。所谓“做”,就是指身体,手臂,和面部的表演,以及情感和表情等比较普通的动作。中国伶人须学会怎样摇头以表示异议,怎样扬眉以表示怀疑,怎样轻抚胡须以表示安宁和满足。 一种艺术作品的特殊性质是艺术家的人格表现;艺术只有在这种限度内才和道德发生关系。人格伟大的艺术家产生了伟大的艺术;人格渺小的艺术家产生了渺小的艺术;感伤的艺术家产生了感伤的艺术;色情的艺术家产生了色情的艺术;多情的艺术家产生了多情的艺术;巧妙的艺术家产生了巧妙的艺术。一言以蔽之,艺术与道德的关系便是如此。所以,道德并不能依独裁者易变的狂想或宣传部长易变的道德律而加以改变或压抑。道德必须由内心生长出来,成为艺术家的灵魂的自然表现。而且,这不是可以选择的东西,而是一个不可避免的事实。心地卑劣的艺术家纵使生命发生危险,也不能产生伟大的绘画,心胸伟大的艺术家纵使生命发生危险,也不能产生下劣的绘画。 中国人关于艺术的“品”的观念是极有趣味的,这种“品”有时称为“人品”或“品格”。这里也有分等级的观念,例如我们称艺术家或诗人为“第一品”的或“第二品”的,也称尝试好茶的味道为“品茗”。这样,对于一个人在某种动作中所表现的人格,我们有着许多不同的应用语。对于一个坏赌徒,或一个性情暴躁或趣味低劣的赌徒,我们说他“赌品”不好。对于一个醉后失态的饮酒者,我们说他“酒品”不好。好棋手有好“棋品”,坏棋手有坏“棋品”。中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批评作品名叫《诗品》①,书中将诗人分成各种等级; —— ①作者钟嵘,生活在公元500年左右。 此外当然还有名叫“画品”的艺术批评著作。 所以,关于这个“品”的观念,一般人公认一个艺术家的作品是绝对受他的人格所支配的。这“人格”同时包括道德上的人格和艺术上的人格。这种观念注重人类的了解,崇高的意志,脱离俗尘的态度,以及琐碎、无聊、或下流的消灭。从这种意义说来,它和英国人的“态度”或“风格”颇为近似。一个任性或不依传统的艺术家会表现一种任性或不依传统的风格;一个温雅的人自然会在风格上表现着温雅和美妙的质素,一个具有高尚趣味的大艺术家不会墨守成规,受习气所束缚。由这种意义上说来,人格就是艺术的灵魂。中国人素来绝对相信:一个画家如果道德上和审美上的人格不伟大,便也不能成为伟大的画家;在评判字画的时候,最高的标准不是艺术家是否表现优越的技术,而是他是否具有崇高的人格。一种表现着完美的技巧的作品,也许会表现“卑下”的人格,在这情形之下,依英人的说法,这种作品是缺乏“品格”的。 在这里,我们应该谈到一切艺术的中心问题了。中国大将军和宰相曾国藩在他的一封家书里说:书法只有两个基本的原则,就是形式和表现。当时一位最伟大的书法家何绍基赞成曾国藩的观念,而且称许他的见识。一切的艺术都是具体的,所以艺术家始终须把握住一个机械上的问题,就是技巧的问题;可是艺术也是精神的,所以个人的表现是一切创造形式的根本要素。这种个人的表现就是艺术家的个性,是艺术作品中唯一有意义的东西;艺术家的个性是比他的技巧更加重要的。在写作上,一部作品中的唯一重要的东西,就是作家在判断上与好恶上所表现的个人的风格和感觉。这种人格或个人的表现不断地有被技巧所掩蔽的危险;无论在绘画上,写作上,或表演上,一切初学者的最大困难便是不能放浪形骸,顺其自然。其原因当然是由于初学者被形式或技巧所吓倒。可是不管什么形式,如果缺少这种个人的要素,便不能成为优美的形式。一切优美的形式都有一种韵律,而一切韵律看起来都是美的,无论是一个得锦标的高尔夫球健将挥动球棒的韵律,或一个人飞黄腾达的韵律,或一个足球选手将球带过球场的韵律。在这里必须有如潮涌的表现;这种表现必不可被技巧所妨害,而必须能够在技巧里优游自在地活动着。当一列火车绕了一个弯的时候,或当一艘游艇张帆疾驶的时候,那种韵律看来是很美的。当一只燕子在飞翔的时候,或当一只鹰鸟由空疾降以扑掠食物的时候,或当一只骏马驰至终点而获得锦标的时候,那种韵律是很美丽的。 我们主张一切的艺术必须具有品格,所谓品格便是艺术家的人格,或灵魂,或衷心,或中国人所谓“胸怀”在艺术作品上所暗示或表现出来的东西。一个艺术作品如果没有那种品格或人格,便是死的,无论多少技艺或圆熟的技巧都不能把它由死气沉沉或缺少活力的状态中救回来。如果缺少那种叫做“性格”的很有个性的东西,美的本身便是平凡的。有许多想做好莱坞电影明星的女子不晓得这一点,只是摹仿玛琳黛特丽(Marlene Diertich)或琪恩哈罗(Jean Harlow)的表情,使导演于愤激之馀,只好去寻找新人才了。平凡的漂亮面孔非常之多,可是新鲜的,有个性的美却少得很。她们为什么不去研究曼丽特莱士勒(Marie Dressler)的演技呢?一切的艺术都是一致的,无论是电影上的表演,或绘画,或文艺的著作,都根据于同样的表现原则或性格。真的,我们如果观察曼丽特莱士勒或里昂巴利摩亚(Lionel Barrymore)的表演,就可以得到写作上的风格的秘诀。创造那种性格之美,就是一切艺术的重要基础,因为无论一个艺术家做什么事情,他的性格总在他的作品中表现出来。 性格的创造是道德上和审美上的问题,而且同时需要学识和风雅。风雅这种东西和鉴识力比较相近,也许是艺术家天性的一部分,可是一个人要有相当的学识,看见一部艺术作品时才能够感到最高的喜悦。这一点在绘画和书法上尤其来得明显。一个人看见一幅字,便可以知道写字者有没有看过许多魏碑。如果他曾看过许多魏碑,这种学识就会给他一点古气,可是除此之外,他必须让他的灵魂或性格渗进去;这种灵魂或性格当然是人人不同的。如果他有一个娇柔而感伤的灵魂,那么他会表现出一种娇柔而感伤的风格;可是如果他喜爱力量或伟大的权力,那么他也会采用一种表现力量和伟大的权力的风格。这样,在绘画上和书法上,尤其是在书法上,我们能够看见各种的审美质素或各种美的型式,而没有一个人能够把艺术作品之美和艺术家自己灵魂之美分别出来。世间有狂想和任性之美,强壮的力量之美,伟大的权力之美,精神的自由之美,毅力和勇气之美,浪漫的魅力之美,抑制之美,温柔的优雅之美,严肃端庄之美,简朴和“愚拙”之美,整齐匀称之美,疾速之美,有时甚至于有矫饰的丑陋之美。只有一种美的形式是不可能的,因为它是不存在的,那就是劳碌之美或劳碌的生活之美。 (本章完) [(第29章 读书的艺术)] 读书或书籍的享受素来被视为有修养的生活上的一种雅事,而在一些不大有机会享受这种权利的人们看来,这是一种值得尊重和妒忌的事。当我们把一个不读书者和一个读书者的生活上的差异比较一下,这一点便很容易明白。那个没有养成读书习惯的人,以时间和空间而言,是受着他眼前的世界所禁锢的。他的生活是机械化的,刻板的;他只跟几个朋友和相识者接触谈话,他只看见他周遭所发生的事情。他在这个监狱里是逃不出去的。可是当他拿起一本书的时候,他立刻走进一个不同的世界;如果那是一本好书,他便立刻接触到世界上一个最健谈的人。这个谈话者引导他前进,带他到一个不同的国度或不同的时代,或者对他发泄一些私人的悔恨,或者跟他讨论一些他从来不知道的学问或生活问题。一个古代的作家使读者随一个久远的死者交通;当他读下去的时候,他开始想象那个古代的作家相貌如何,是哪一类的人。孟子和中国最伟大的历史家司马迁都表现过同样的观念。一个人在十二小时之中,能够在一个不同的世界里生活二小时,完全忘怀眼前的现实环境:这当然是那些禁锢在他们的身体监狱里的人所妒羡的权利。这么一种环境的改变,由心理上的影响说来,是和旅行一样的。 不但如此。读者往往被书籍带进一个思想和反省的境界里去。纵使那是一本关于现实事情的书,亲眼看见那些事情或亲历其境,和在书中读到那些事情,其间也有不同的地方,因为在书本里所叙述的事情往往变成一片景象,而读者也变成一个冷眼旁观的人。所以,最好的读物是那种能够带我们到这种沉思的心境里去的读物,而不是那种仅在报告事情的始末的读物。我认为人们花费大量的时间去阅读报纸,并不是读书,因为一般阅报者大抵只注意到事件发生或经过的情形的报告,完全没有沉思默想的价值。 据我看来,关于读书的目的,宋代的诗人和苏东坡的朋友黄山谷所说的话最妙。他说:“三日不读,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他的意思当然是说,读书使人得到一种优雅和风味,这就是读书的整个目的,而只有抱着这种目的的读书才可以叫做艺术。一人读书的目的并不是要“改进心智”,因为当他开始想要改进心智的时候,一切读书的乐趣便丧失净尽了。他对自己说:“我非读莎士比亚的作品不可,我非读索福客俪(Sophocles)的作品不可,我非读伊里奥特博士(Dr·Eliot)的《哈佛世界杰作集》不可,使我能够成为有教育的人。”我敢说那个人永远不能成为有教育的人。他有一天晚上会强迫自己去读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Hamlet),读毕好象由一个噩梦中醒转来,除了可以说他已经“读”过《哈姆雷特》之外,并没有得到什么益处。一个人如果抱着义务的意识去读书,便不了解读书的艺术。这种具有义务目的的读书法,和一个参议员在演讲之前阅读文件和报告是相同的。这不是读书,而是寻求业务上的报告和消息。 所以,依黄山谷氏的说话,那种以修养个人外表的优雅和谈吐的风味为目的的读书,才是唯一值得嘉许的读书法。这种外表的优雅显然不是指身体上之美。黄氏所说的“面目可憎”,不是指身体上的丑陋。丑陋的脸孔有时也会有动人之美,而美丽的脸孔有时也会令人看来讨厌。我有一个中国朋友,头颅的形状像一颗炸弹,可是看到他却使人欢喜。据我在图画上所看见的西洋作家,脸孔最漂亮的当推吉斯透顿。他的髭须,眼镜,又粗又厚的眉毛,和两眉间的皱纹,合组而成一个恶魔似的容貌。我们只觉得那个头额中有许许多多的思念在转动着,随时会由那对古怪而锐利的眼睛里迸发出来。那就是黄氏所谓美丽的脸孔,一个不是脂粉装扮起来的脸孔,而是纯然由思想的力量创造起来的脸孔。讲到谈吐的风味,那完全要看一个人读书的方法如何。一个人的谈吐有没有 “味”,完全要看他的读书方法。如果读者获得书中的“味”,他便会在谈吐中把这种风味表现出来;如果他的谈吐中有风味,他在写作中也免不了会表现出风味来。 所以,我认为风味或嗜好是阅读一切书籍的关键。这种嗜好跟对食物的嗜好一样,必然是有选择性的,属于个人的。吃一个人所喜欢吃的东西终究是最合卫生的吃法,因为他知道吃这些东西在消化方面一定很顺利。读书跟吃东西一样,“在一人吃来是补品,在他人吃来是毒质。”教师不能以其所好强迫学生去读,父母也不能希望子女的嗜好和他们一样。如果读者对他所读的东西感不到趣味,那么所有的时间全都浪费了。袁中郎曰:“所不好之书,可让他人读之。” 所以,世间没有什么一个人必读之书。因为我们智能上的趣味象一棵树那样地生长着,或象河水那样地流着。只要有适当的树液,树便会生长起来,只要泉中有新鲜的泉水涌出来,水便会流着。当水流碰到一个花岗岩石时,它便由岩石的旁边绕过去;当水流涌到一片低洼的溪谷时,它便在那边曲曲折折地流着一会儿;当水流涌到一个深山的池塘时,它便恬然停驻在那边;当水流冲下急流时,它便赶快向前涌去。这么一来,虽则它没有费什么气力,也没有一定的目标,可是它终究有一天会到达大海。世上无人人必读的书,只有在某时某地,某种环境,和生命中的某个时期必读的书。我认为读书和婚姻一样,是命运注定的或阴阳注定的。纵使某一本书,如《圣经》之类,是人人必读的,读这种书也有一定的时候。当一个人的思想和经验还没有达到阅读一本杰作的程度时,那本杰作只会留下不好的滋味。孔子曰:“五十以学《易》。”便是说,四十五岁时候尚不可读《易经》。孔子在《论语》中的训言的冲淡温和的味道,以及他的成熟的智慧,非到读者自己成熟的时候是不能欣赏的。 且同一本书,同一读者,一时可读出一时之味道来。其景况适如看一名人相片,或读名人文章,未见面时,是一种味道,见了面交谈之后,再看其相片,或读其文章,自有另外一层深切的理会。或是与其人绝交以后,看其照片,读其文章,亦另有一番味道。四十学《易》是一种味道,到五十岁看过更多的人世变故的时候再去学《易》,又是一种味道。所以,一切好书重读起来都可以获得益处和新乐趣。我在大学的时代被学校强迫去读《西行记》(“Westward Ho!”)和《亨利埃士蒙》(“Henry Esmond”),可是我在十余岁时候虽能欣赏《西行记》的好处,《亨利埃士蒙》的真滋味却完全体会不到,后来渐渐回想起来,才疑心该书中的风味一定比我当时所能欣赏的还要丰富得多。 由是可知读书有二方面,一是作者,一是读者。对于所得的实益,读者由他自己的见识和经验所贡献的份量,是和作者自己一样多的。宋儒程伊川先生谈到孔子的《论语》时说:“读《论语》,有读了全然无事者;有读了后,其中得一两句喜者;有读了后,知好之者;有读了后,直有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者。” 我认为一个人发现他最爱好的作家,乃是他的知识发展上最重要的事情。世间确有一些人的心灵是类似的,一个人必须在古今的作家中,寻找一个心灵和他相似的作家。他只有这样才能够获得读书的真益处。一个人必须独立自主去寻出他的老师来,没有人知道谁是你最爱好的作家,也许甚至你自己也不知道。这跟一见倾心一样。人家不能叫读者去爱这个作家或那个作家,可是当读者找到了他所爱好的作家时,他自己就本能地知道了。关于这种发现作家的事情,我们可以提出一些著名的例证。有许多学者似乎生活于不同的时代里,相距多年,然而他们思想的方法和他们的情感却那么相似,使人在一本书里读到他们的文字时,好象看见自己的肖像一样。以中国人的语法说来,我们说这些相似的心灵是同一条灵魂的化身,例如有人说苏东坡是庄子或陶渊明转世的①,袁中郎是苏东坡转世的。苏东坡说,当他第一次读庄子的文章时,他觉得他自从幼年时代起似乎就一直在想着同样的事情,抱着同样的观念。当袁中郎有一晚在一本小诗集里,发见一个名叫徐文长的同代无名作家时,他由床上跳起,向他的朋友呼叫起来,他的朋友开始拿那本诗集来读,也叫起来,于是两人叫复读,读复叫,弄得他们的仆人疑惑不解。伊里奥特(George Eliot)说她第一次读到卢骚的作品时,好象受了电流的震击一样。尼采(Nietzsche)对于叔本华(Schopenhauer)也有同样的感觉,可是叔本华是一个乖张易怒的老师,而尼采是一个脾气暴躁的弟子,所以这个弟子后来反叛老师,是很自然的事情。 —— ①苏东坡曾做过一件卓绝的事情:他步陶渊明诗集的韵,写出整篇的诗来。在这些《和陶诗》后,他说他自己是陶渊明转世的;这个作家是他一生最崇拜的人物。 只有这种读书方法,只有这种发见自己所爱好的作家的读书方法,才有益处可言。象一个男子和他的情人一见倾心一样,什么都没有问题了。她的高度,她的脸孔,她的头发的颜色,她的声调,和她的言笑,都是恰到好处的。一个青年认识这个作家,是不必经他的教师的指导的。这个作家是恰合他的心意的;他的风格,他的趣味,他的观念,他的思想方法,都是恰到好处的。于是读者开始把这个作家所写的东西全都拿来读了,因为他们之间有一种心灵上的联系,所以他把什么东西都吸收进去,毫不费力地消化了。这个作家自会有魔力吸引他,而他也乐自为所吸;过了相当的时候,他自己的声音相貌,一颦一笑,便渐与那个作家相似。这么一来,他真的浸润在他的文学情人的怀抱中,而由这些书籍中获得他的灵魂的食粮。过了几年之后,这种魔力消失了,他对这个情人有点感到厌倦,开始寻找一些新的文学情人;到他已经有过三四个情人,而把他们吃掉之后,他自己也成为一个作家了。有许多读者永不曾堕入情网,正如许多青年男女只会卖弄风情,而不能钟情于一个人。随便那个作家的作品,他们都可以读,一切作家的作品,他们都可以读,他们是不会有甚么成就的。 这么一种读书艺术的观念,把那种视读书为责任或义务的见解完全打破了。在中国,常常有人鼓励学生“苦学”。有一个实行苦学的著名学者,有一次在夜间读书的时候打盹,便拿锥子在股上一刺。又有一个学者在夜间读书的时候,叫一个丫头站在他的旁边,看见他打盹便唤醒他。这真是荒谬的事情。如果一个人把书本排在面前,而在古代智慧的作家向他说话的时候打盹,那么,他应该干脆地上床去睡觉。把大针刺进小腿或叫丫头推醒他,对他都没有一点好处。这么一种人已经失掉一切读书的趣味了。有价值的学者不知道什么叫做“磨练”,也不知道什么叫做“苦学”。他们只是爱好书籍,情不自禁地一直读下去。 这个问题解决之后,读书的时间和地点的问题也可以找到答案。读书没有合宜的时间和地点。一个人有读书的心境时,随便什么地方都可以读书。如果他知道读书的乐趣,他无论在学校内或学校外,都会读书,无论世界有没有学校,也都会读书。他甚至在最优良的学校里也可以读书。曾国藩在一封家书中,谈到他的四弟拟入京读较好的学校时说:“苟能发奋自立,则家塾可读书,即旷野之地,热闹之场,亦可读书,负薪牧豕,皆可读书。苟不能发奋自立,则家塾不宜读书,即清净之乡,神仙之境,皆不能读书。”有些人在要读书的时候,在书台前装腔作势,埋怨说他们读不下去,因为房间太冷,板凳太硬,或光线太强。也有些作家埋怨说他们写不出东西来,因为蚊子太多,稿纸发光,或马路上的声响太嘈杂。宋代大学者欧阳修说他的好文章都在“三上”得之,即枕上,马上,和厕上。有一个清代的著名学者顾千里据说在夏天有“裸体读经”的习惯。在另一方面,一个人不好读书,那么,一年四季都有不读书的正当理由: 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炎炎最好眠; 等到秋来冬又至,不如等待到来年。 那么,什么是读书的真艺术呢?简单的答案就是有那种心情的时候便拿起书来读。一个人读书必须出其自然,才能够彻底享受读书的乐趣。他可以拿一本《离骚》或奥玛开俨(Omar Khayyam,波斯诗人)的作品,牵着他的爱人的手到河边去读。如果天上有可爱的白云,那么,让他们读白云而忘掉书本吧,或同时读书本和白云吧。在休憩的时候,吸一筒烟或喝一杯好茶则更妙不过。或许在一个雪夜,坐在炉前,炉上的水壶铿铿作响,身边放一盒淡巴菰,一个人拿了十数本哲学,经济学,诗歌,传记的书,堆在长椅上,然后闲逸地拿起几本来翻一翻,找到一本爱读的书时,便轻轻点起烟来吸着。金圣叹认为雪夜闭户读禁书,是人生最大的乐趣。陈继儒(眉公)描写读书的情调,最为美妙:“古人称书画为丛笺软卷,故读书开卷以闲适为尚。”在这种心境中,一个人对什么东西都能够容忍了。此位作家又曰:“真学士不以鲁鱼亥豕为意,好旅客登山不以路恶难行为意,看雪景者不以桥不固为意,卜居乡间者不以俗人为意,爱看花者不以酒劣为意。” 关于读书的乐趣,我在中国最伟大的女诗人李清照(易安,1081—1141年)的自传里,找到一段最佳的描写。她的丈夫在太学作学生,每月领到生活费的时候,他们夫妻总立刻跑到相国寺去买碑文水果,回来夫妻相对展玩咀嚼,一面剥水果,一面赏碑帖,或者一面品佳茗,一面校勘各种不同的板本。他在《金石录后序》这篇自传小记里写道: 余性偶强记,每饭罢,坐归来堂烹茶,指堆积书史,言某事在某书某卷第几页第几行,以中否角胜负,为饮茶先后。中即举杯大笑,至茶倾覆怀中,反不得饮而起。 甘心老是乡矣!故虽外忧患困穷而志不屈。……于是几案罗列,枕席枕藉,意会心谋,目往神授,乐在声、色、狗、马之上。…… 这篇小记是她晚年丈夫已死的时候写的。当时她是个孤独的女人,因金兵侵入华北,只好避乱南方,到处漂泊。 (本章完) [(第30章 写作的艺术)] 写作的艺术是比写作艺术的本身或写作技巧的艺术更广泛的。事实上,如果你能告诉一个希望成为作家的初学者,第一步不要过分关心写作的技巧,叫他不要在这种肤浅的问题上空费工夫,劝他表露他的灵魂的深处,以冀创造一个为作家基础的真正的文学性格;如果你这样做,你对他将有很大的帮助。当那个基础适当地建立起来的时候,当一个真正的文学性格创造起来的时候,风格自然而然地成形了,而技巧的小问题便也可以迎刃而解。如果他对于修辞或文法的问题有点困惑不解,那老实说也没有什么关系,只要他写得出好东西就得了。出版书籍的机关总有一些职业的阅稿人,他们便会去校正那些逗点,半支点,和分离不定法等等。在另一方面,如果一个人忽略了文学性格的修养,无论在文法或文艺的洗炼上用了多少工夫,都不能使他成为作家。蒲丰(Buf-fon)说:“风格就是人。”风格并不是一种写作的方法,也不是一种写作的规程,甚至也不是一种写作的装饰;风格不过是读者对于作家的心思的性质,他的深刻或肤浅,他的有见识或无见识,以及其他的质素如机智,幽默,尖刻的讽刺,同情的了解,亲切,理解的灵敏,恳挚的愤世嫉俗态度或愤世嫉俗的恳挚态度,精明,实用的常识,和对事物的一般态度等等的整个印象。世间并没有一本可以创造“幽默的技巧”,或“愤世嫉俗的恳挚态度的三小时课程”,或“实用常识规则十五条”和“感觉灵敏规则十一条”的手册。这是显而易见的。 我们必须谈到比写作的艺术更深刻的事情。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我们发现写作艺术的问题包括了文学,思想,见解,情感,阅读,和写作的全部问题。我在中国曾提倡复兴性灵派的文章和创造一种较活泼较个人化的散文笔调;在我这个文学运动中,我曾为了事实上的需要,写了一些文章,以发表我对于一般文学的见解,尤其是对于写作艺术的见解。我也曾以“烟屑”为总题,试写一些文艺方面的警句。这里就是一些烟屑:甲 技巧与个性塾师以笔法谈作文,如匠人以规矩谈美术。书生以时文评古文,如木工以营造法尺量泰山。 世间无所谓笔法。吾心目中认为有价值之一切中国优秀作家,皆排斥笔法之说。 笔法之于文学,有如教条之于教会——琐碎人之琐碎事也。 初学文学的人听见技巧之讨论——小说之技巧,戏剧之技巧,音乐之技巧,舞台表演之技巧——目眩耳乱,莫测高深,哪知道文章之技巧与作家之产生无关,表演之技巧与伟大演员之产生亦无关。他且不知世间有个性,为艺术上文学上一切成功之基础。 乙 文学之欣赏一人读几个作家之作品,觉得第一个的人物描写得亲切,第二个的情节来得迫真自然,第三个的丰韵特别柔媚动人,第四个的意思特别巧妙多姿,第五个的文章读来如饮威士忌,第六个的文章读来如饮醇酒。他若觉得好,尽管说他好,只要他的欣赏是真实的就得。积许多这种读书欣赏的经验,清淡,醇厚,宕拔,雄奇,辛辣,温柔,细腻,……都已尝过,便真正知道什么是文学,什么不是文学,无须读手册也。 论文字,最要知味。平淡最醇最可爱,而最难。何以故? 平淡去肤浅无味只有毫厘之差。 作家若元气不足,素养学问思想不足以充实之,则味同嚼蜡。故鲜鱼腐鱼皆可红烧,而独鲜鱼可以清蒸,否则入口本味之甘恶立见。 好作家如杨贵妃之妹妹,虽不涂脂抹粉,亦可与皇帝见面。宫中其他美人要见皇帝皆非涂脂抹粉不可。作家敢以简朴之文字写文章者这么少,原因在此。 丙 笔调与思想文章之好坏乃以有无魔力及味道为标准。此魔力之产生并无一定规则。魔力生自文章中,如烟发自烟斗,或白云起于山巅,不知将何所之。最佳之笔调为“行云流水”之笔调,如苏东坡之散文。 笔调为文字、思想及个性之混合物。有些笔调完全以文字造成。 吾人不常见清晰的思想包藏于不清晰的文字中,却常看见不清晰的思想表现得淋漓尽致。此种笔调显然是不清晰的。 清晰的思想以不清晰的文字表现出来,乃是一个决意不娶之男子的笔调。他不必向老婆解释什么东西。康德(Im-manuei Kant)可为例证。甚至蒲脱勒(Samuel Butler)有时也这么古怪。 一人之笔调始终受其“文学情人”之渲染。他的思想方法及表现方法越久越象其“文学情人。”此为初学者创造笔调的唯一方法。日后一人发现自己之时,即发现自己的笔调。 一人如恨一本书之作者,则读那本书必毫无所得。学校教师请记住这个事实! 人之性格一部分是先天的,其笔调亦然。其他部分只是污染之物而已。 人如无一个心爱之作家,则是迷失的灵魂。他依旧是一个未受胎的卵,一个未得花粉的雌蕊。一人的心爱作家或“文学情人”,就是其灵魂之花粉。 人人在世上皆有其心爱的作家,惟不用点工夫去寻耳。 一本书有如一幅人生的图画或都市的图画。有些读者观纽约或巴黎的图画,但永远看不见纽约或巴黎。智者同时读书本及人生。宇宙一大书本,人生一大学堂。 一个好的读者将作家翻转过来看,如乞丐翻转衣服去找跳蚤那样。 有些作家象乞丐的衣服满是跳蚤,时常使读者感到快乐的激动。发痒便是好事。 研究任何题目的最好方法,就是先抱一种不合意之态度。如是一人必不至被骗。他读过一个不合意的作家之后,便较有准备去读较合意的作家了。批评的心思就是这样成形的。 作家对词字本身始终本能地感到兴趣。每一词字皆有其生命及个性,此种生命及个性在普通字典中找不到,《简明牛津字典》(“Concise Oxford Dictionary”)或《袖珍牛津字典》(“Pocket Oxford Dictionary”)之类不在此例。 一本好字典是可读一读的,例如《袖珍牛津字典》。世间有两个文字之宝藏,一新一旧。旧宝藏在书本中,新宝藏在平民之语言中。第二流的艺术家将在旧宝藏中发掘,唯有第一流的艺术家才能由新宝藏中得到一些东西。旧宝藏的矿石已经制炼过,新宝藏的矿石则否。 王充分(一)“儒生”(能通一经),(二)“通人”(博览古今),(三)“文人”(能作上书奏记),(四)“鸿儒”(能精思著文连接篇章)。(一)与(二)相对,言读书;(三)与(四)相对,言著作。“鸿儒”即所谓思想家:“文人”只能作上书奏记,完全是文字上笔端上工夫而已。思想家必须殚精竭虑,直接取材于人生,而以文字为表现其思想之工具而已。“学者”作文时善抄书,抄得越多越是“学者”。思想家只抄自家肚里文章,越是伟大的思想家,越靠自家肚里的东西。 学者如乌鸦,吐出口中食物以饲小鸟。思想家如蚕,所吐出的不是桑叶而是丝。 文人作文,如妇人育子,必先受精,怀胎十月,至肚中剧痛,忍无可忍,然后出之。多读有骨气文章有独见议论,是受精也。时机未熟,擅自写作,是泻痢腹痛误为分娩,投药打胎,则胎死。出卖良心,写违心话,是为人工打胎,胎亦死。及时动奇思妙想,胎活矣大矣,腹内物动矣,心窃喜。至有许多话,必欲进发而后快,是创造之时期到矣。发表之后,又自诵自喜,如母牛舐犊。故文章自己的好,老婆人家的好。笔如鞋匠之大针,越用越锐利,结果如锈花针之尖利。但一人之思想越久越圆满,如爬上较高之山峰看景物然。 当一作家恨某人,想写文加以痛骂,但尚未知其人之好处时,他应该把笔再放下来,因为他还没有资格痛骂那个人也。 丁 性灵派三袁兄弟在十六世纪末叶建立了所谓“性灵派”或“公安派”(公安为袁氏的故乡);这学派就是一个自我表现的学派。“性”指一人之“个性”,“灵”指一人之“灵魂”或“精神”。 文章不过是一人个性之表现和精神之活动。所谓“divinc afflatus”不过是此精神之潮流,事实上是腺分泌溢出血液外之结果。 书法家精神欠佳,则笔不随心;古文大家精神不足,则文思枯竭。 昨夜睡酣梦甜,无人叫而自醒,精神便足。晨起啜茗或啜咖啡,阅报无甚逆耳新闻,徐步入书房,明窗净几,惠风和畅——是时也,作文佳,作画佳,作诗佳,题跋佳,写尺牍佳。 凡所谓个性,包括一人之体格、神经、理智、情感、学问、见解、经验、阅历、好恶、癖嗜,极其错综复杂。先天定其派别,或忌刻寡恩,或爽直仗义,或优柔寡断,或多病多愁,虽父母师傅之教训,不能易其骨子丝毫。又由后天之经历学问,所见所闻,的确感动其灵知者,集于一身,化而为种种成见、怪癖、态度、信仰。其经历来源不一,故意见好恶亦自相矛盾,或怕猫而不怕犬,或怕犬而不怕猫。故个性之心理学成为最复杂之心理学。 性灵派主张自抒胸臆,发挥己见,有真喜,有真恶,有奇嗜,有奇忌,悉数出之,即使瑕瑜并见,亦所不顾,即使为世俗所笑,亦所不顾,即使触犯先哲,亦所不顾。 性灵派所喜文字,于全篇取其最个别之段,于全段取其最个别之句,于造句取其最个别之辞。于写景写情写事,取其自己见到之景,自己心头之情,自己领会之事。此自己见到之景,自己心头之情,自己领会之事,信笔直书,便是文学,舍此皆非文学。 《红楼梦》中林黛玉谓“如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却使得的”,亦是性灵派也。 性灵派又因倾重实见,每每看不起辞藻虚饰,故其作文主清淡自然,主畅所欲言,不复计较字句之文野,即崇奉孟子“辞达而已”为正宗。 文学之美不外是辞达而已。 此派之流弊在文字上易流于俚俗(袁中郎),在思想上易流于怪妄(金圣叹),讥讽先哲(李卓吾),而为正人君子所痛心疾首,然思想之进步终赖性灵文人有此气魄,抒发胸襟,为之别开生面也,否则陈陈相因,千篇一律,而一国思想陷于抄袭模仿停滞,而终至于死亡。 古来文学有圣贤而无我,故死,性灵文学有我而无圣贤,故生。 惟在真正性灵派文人,因不肯以议论之偏颇怪妄惊人。苟胸中确见如此,虽孔孟与我雷同,亦不故为趋避;苟胸中不以为然,千金不可易之,圣贤不可改之。 真正之文学不外是一种对宇宙及人生之惊奇感觉。 宇宙之生灭甚奇,人情之变幻甚奇,文句之出没甚奇,诚而取之,自成奇文,无所用于怪妄乖诡也。实则奇文一点不奇,特世人顺口接屁者太多,稍稍不肯人云亦云而自抒己见者,乃不免被庸人惊诧而已。 性灵派之批评家爱作者的缺点。性灵派之作家反对模拟古今文人,亦反对文学之格套与定律。袁氏兄弟相信:“信腕信口,皆成律度”,又主张文学之要素为真。李笠翁相信文章之要在于韵趣。袁子才相信文章中无所谓笔法。黄山谷相信文章的词句与形式偶然而生,如虫在木头上啮成之洞孔。 戊 闲适笔调闲适笔调之作者以西文所谓“衣不扣钮之心境”(unbut-toned mood)说话,瑕疵俱存,故自有其吸人之媚态。 作者与读者之关系不应如庄严之塾师对其生徒,而应如亲熟故交。如是文章始能亲切有味。 怕在文章中用“吾”字者,必不能成为好作家。 吾爱撒谎者甚于谈真理者,爱轻率之撒谎者甚于慎重之撒谎者,因其轻率乃他喜爱读者之表现也。 吾信任轻率之傻子而猜疑律师。 轻率之傻子乃国家最好之外交家。他能得民心。 吾理想中之好杂志为半月刊,集健谈好友几人,半月一次,密室闲谈。读者听其闲谈两小时,如与人一夕畅谈,谈后卷被而卧,明日起来,仍旧办公抄账,做校长出通告,自觉精神百倍,昨晚谈话滋味犹在齿颊间。 世有大饭店,备人盛宴,亦有小酒楼,供人随意小酌。吾辈只望与三数友人小酌,不愿赴贵人盛宴,以其小拘牵故也。然吾辈或在小酒楼上大啖大嚼,言笑自若,倾杯倒怀之乐,他人皆不识也。 世有富丽园府,亦有山中小筑,虽或名为精舍,旨趣与朱门绿扉婢仆环列者固已大异。入其室,不闻忠犬唁唁之声。不见司阍势利之色,出其门,亦不看见不干净之石狮子,惟如憺漪子所云:“譬如周,程,张,朱辈拱揖列席于虑羲氏之门,忽有曼倩子瞻,不衫不履,排闼而入,相与抵掌谐谑,门外汉或啧啧惊怪,而诸君子必相视莫逆也。” 己 何谓美近来“作文讲话”“文章作法”的书颇多。原来文彩文理之为物,以奇变为贵,以得真为主,得真则奇变,奇变则文彩自生,犹如潭壑溪涧未尝准以营造法尺,而极幽深峭拔之气,远胜于运粮河,文章岂可以作法示人哉!天有星象,天之文也;名山大川,地之文也;风吹云变而锦霞生,霜降叶落而秋色变。夫以星球运转,棋列错布,岂为吾地上人之赏鉴,而天狗牛郎,皆于天意中得之。地层伸缩,翻山倒海,岂为吾五岳之祭祀,而太华昆仑,澎湃而来,玉女仙童,耸然环立,供吾赏览,亦天工之落笔成趣耳。以无心出岫之寒云,遭岭上狂风之叱咤,岂尚能为衣裳着想,留意世人顾盼?然鳞章鲛绡,如锦如织,苍狗吼狮,龙翔凤舞,却有大好文章。以饱受炎凉之林树,受凝霜白露之摧残,正欲收拾英华,敛气屏息,岂复有心粉黛为古道人照颜色?而凄凄肃肃,冷冷清清,竟亦胜于摩诘南宫。 推而至于一切自然生物,皆有其文,皆有其美。枯藤美于右军帖,悬岩美于猛龙碑,是以知物之文,物之性也,得尽其性,斯得其文以表之。故曰,文者内也,非外也。马蹄便于捷走,虎爪便于搏击,鹤胫便于涉水,熊掌便于履冰,彼马虎熊鹤,岂能顾及肥瘦停匀,长短合度,特所以适其用而取其势耳。然自吾观之,马蹄也,虎爪也,鹤胫也,熊掌也,或肉丰力沉,颜筋柳骨,或脉络流利,清劲挺拔,或根节分明,反呈奇气。他如象蹄如隶意,狮首有飞白,斗蛇成奇草,游龙作秦篆,牛足似八分,麂鹿如小楷,天下书法,粲然大备,奇矣奇矣。所谓得其用,取其势,而体自至。作文亦如是耳。势至必不可抑,势不至必不可展,故其措辞取义,皆一片大自然,浑浑噩噩,而奇文奥理亦皆于无意中得之。盖势者动之美,非静之美也。故凡天下生物动者皆有其势,皆有其美,皆有其气,皆有其文。 (本章完)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书本网【落英听雪】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